股權糾紛怎麼查封上訴二審
發布時間: 2024-03-22 18:21:21
A.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股權轉讓有何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股權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1〕20號)
第二條 被執行人是公司股東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得直接執行公司的財產。
第五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以其價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凍結。股權價額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申請凍結的比例或者數量進行凍結。
第六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送達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股權凍結自在公示系統公示時發生法律效力。多個人民法院凍結同一股權的,以在公示系統先辦理公示的為在先凍結。
第七條 被執行人就被凍結股權所作的轉讓、出質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
B. 跟公司產生了股權糾紛,離職了不退投資本金,我應該怎麼取回投資本金
現在一些員工在公司干久之後就會獲得股權,或者這個員工就是公司的創始人,他也為公司的成立付出了自己的資金。但是有一位員工和公司產生了股權糾紛,現在已經離職了,但公司不退他投資本金,他應該怎麼取回投資本金呢?
總結
所以公司讓員工持有股權的好處是挺多的,但有好處也是有缺點的,這樣做可能會分散公司的經營權,讓大股東的話語權降低。如果員工生出異心,就可以將自己手中的股份賣出去,也會對公司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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