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分立後資產沒過戶怎麼辦
① 公司分立後股權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股東可以依據分立協議約定持有股權和承擔債權債務。但投票反對分立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② 自然人獨資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注冊後,出讓人反悔,理由是固定資產沒有轉讓協議,如何維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所繳納的出資以及公司後續經營過程中獲得的資產均屬於公司的獨立念激財產滾拆。當自然人獨資公司股東將所持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受讓人後,受讓人即成為仔備襪公司的唯一股東。公司的固定資產是公司的財產,原股東無權轉讓。故出讓人以固定資產沒有轉讓協議為由不履行股權轉讓協議是不能成立的。受讓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出讓人履行股權轉讓協議,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③ 公司分立時,股權如何處理
公司分立後,股權按分立決議處理。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應當相應分割。 公司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報紙上公布。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償還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雹中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態肆槐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帆友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