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轉讓股權印花稅如何做賬
A. 股權轉讓的會計分錄
股權轉讓的會計分錄如下:
1.轉移股權:附資料股權轉讓協議、工商變更登記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貸:實收資本——新股東
2.收到新股東投資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原股東
3.付給原股東轉移股權款:
借:其他應付款-原股東
貸:銀行存款
4.有溢價-代扣代繳-個稅:「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股權轉讓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收款-新股東-個稅
貸:現金/銀行存款
收回:
借:現金/銀行
貸:其他應收款-新股東-個稅
5.繳納轉移股權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借:其他應收款-新股東-印花稅
貸:現金/銀行存款
收回:
借:現金/銀行
貸:其他應收款-新股東-印花稅
(1)股東轉讓股權印花稅如何做賬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不同於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要求要素齊全,並有嚴格的審核與編製程序,而會計分錄則只是表明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科目與金額,是記賬憑證的最簡化形式。會計分錄通常只是為了講解方便而出現在書本之中,在會計實務中是很少出現會計分錄的。
B. 股權轉讓交的印花稅計入什麼科目
按印花稅法的規定,納稅人所進行的股權轉讓,在轉讓時所書立的轉讓書據,按印花稅"財產所有權"稅目依法納稅。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銀行存款等計入應繳稅費是為了賬務明了。
印花稅
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具有下列特點:
(一)印花稅規定的征稅范圍廣泛,凡稅法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薄及權利、許可證照等,都必須依法納稅。
(二)印花稅最高稅率為千分之一,最低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按定額稅率征稅的,每件5元。
(三)納稅人自行完稅。
(2)股東轉讓股權印花稅如何做賬擴展閱讀:印花稅相關條例
第一條在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