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佔大股權怎麼處理
㈠ 投資人的公司股權被侵佔,當事人拒不退還,如何以刑事自訴
其他股東侵佔你股權的行為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原因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侵佔股權的行為不是「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如果斷定其他股東的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那麼必然承認他的行為是「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必然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財產權,但是實際上它並沒有將公司的財物據為己有。
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補充】另外看了下你的追問,說的是利用職務便利,攜公司資金潛逃,這樣他的行為就構成了職務侵佔罪,可以到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要求查處。
㈡ 如果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份各佔50%, 其中一個人想退出,另一個股東不想買股份,該怎麼處理呢
公司股東是不允許退出的,股權只能轉讓,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你那個股東不同意買你的股權,只能另外轉讓他人,沒人購買就只好關掉公司,兩人算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