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❶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是股東將所持有的股票依法轉讓給第三人。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❷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無記名股票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❸ 股轉是什麼意思
股轉公司指在股轉系統掛牌交易的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我國第一家公司制運營的證券交易場所。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股份轉讓是通過股票的轉讓而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讓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行為。
(3)股市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股份轉讓方式:
1、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上述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❹ 股轉是什麼意思怎麼交易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轉的股票交易的時候和股票買賣基本一致,主要有下面有下面幾個特點:
第一、由於轉送股而不滿一手的部分可以一次賣出,不受股票股數限制。
第二、在股票中買股票是以手為單位,1手=100股,目的在與提高股票流動性,轉股部分可以例外,交易的時候可以根據實際股票數量交易。
第三、股轉以後的股票在賣出時,則不受單位限制。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4)股市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法人財產權和股權的相互關系有以下幾點:
1、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產生,它們都是投資產生的法律後果。
2、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
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
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國家的控制;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的社會現實。
❺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在股票市場上市公司會在不同的情況階段發布上市公司的情況公告,這些公告有的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影響較大、有的影響較小。今天與大家分享上市公司的一種情況公告股權轉讓。那麼股權轉讓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首先股權轉讓是一種公司股東行使股權的方式,在市場中經常會出現。表示公司股東把自己的股東權益依法有償的轉讓給別人,使別人取得公司股權。可以簡單的理解成公司股東賣出股權換取資產。
上市公司進行股權轉讓的話,不同的情況對股票的影響都有所不同。如果股權轉讓與二級交易市場,大概率會引發二級交易市場的投資者炒作,就是業內所指的「炒殼」。
殼資源股權轉讓一般分為兩種模式,第一是通過買方直接溢價購買股權,成為公司有控制權的股東。第二是通過公司重組和股權轉讓一起進行,有「借殼」上市的概率。任何殼資源的個股基本都屬於上市本身實質的價值並不高,一旦重組失敗會使股價大概率持續下跌。
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後,獲得的資金並未對上市公司業績有任何好處,後續對股價有影響,影響是說明股東對公司未來信心不足,或將引起股價下跌,是利空消息。反之,獲得的資金後使上市公司業績暴增,那麼會利好與後續股票價格的上漲。
總體而言,股權轉讓對於股票來說有可能會利好,也有可能利空。具體情況需要對上市公司的整體分析而定,並不能單方面去看待消息。
(股票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❻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主要是指公司的股東依照法律規定,將自己所持的股東權益有償的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通常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和股東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股權。股東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但必須要經過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
股東應該就其股權轉讓的事情,要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公司其他股東,並徵求其他股東的同意,公司的其他股東在收到書面通知當日起,如果30天類沒有給與答復的,則視為同意股權轉讓。如果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股權轉讓的,則不同意的股東應該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如果不願意購買的,則視為同意股權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