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長期股權怎麼繳稅
⑴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怎麼交
一、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怎麼交 個人轉讓股權需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 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 股權登記 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股權變更 登記手續。稅務機關應加強對股權轉讓所得計稅依據的評估和審核。對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申報的股權轉讓所得相關資料應認真審核,判斷股權轉讓行為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是否符合合理性經濟行為及實際情況。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一)對於個人股東轉讓股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採取核定方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1. 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取得該股權所支付價款的 2. 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同一被投資企業其他股東同時或大約同時、相同或類似條件下股權轉讓價的 3. 股權轉讓收益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 4. 轉讓價格低於個人股東應享有的所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的 5. 有重大影響的個人股東轉讓企業股權,且企業的 土地使用權 和房屋建築物占資產比重超過30%的 6. 轉讓收入中包含難以計價的非貨幣性資產或其他經濟利益 7. 納稅人接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通知仍拒不申報的 (二)根據個人股權轉讓的不同情況,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選用以下方法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1. 近期同企業股權轉讓的價格(價格明顯偏低的除外) 2. 資產評估凈值份額 3. 轉讓股權的賬面凈資產份額 4. 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 5.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認為合理的其他方法。 (三)稅率20%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稅公式 1.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轉讓中發生的合理費用 2. 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 1. 加強對股權轉讓所得計稅依據的評估和審核 2. 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3. 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到當地的稅務局申報就可以繳納稅費了,股東作為出資人依法享有股份,擁有股權,股權是股東特有的權利,是用金錢換來的,所以可以依法進行收益處分,所以股權的轉讓是允許的,但是對外轉讓還是要告知其他的股東。
⑵ 股權轉讓時,企業所得稅如何繳納
公司股權轉讓分為兩種情況,個人轉讓和公司轉讓。如果公司股權轉讓方是個人,需要按照百分之二十繳納個人所得稅。當股權轉讓方是公司,需要涉及的相關稅費種類很多,公司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公司,將會涉及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契稅。
⑶ 股權轉讓要交什麼稅如何扣除
轉讓股權就是公司的股東把自己的股份給另外一個人,這個是有償的,要是無償的也是要繳納稅費的,印花稅是肯定有的,要是轉讓方還是自然人股東的就會繳納個人所得稅。首先是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都要按照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屬於產權轉移書據。其次,對於股權轉讓方,如果是自然人股東,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屬於平價和低價轉讓的,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具體參看《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如果股權轉讓方是法人企業的,需要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居民企業在轉讓時按規定預交企業所得稅;對於未在境內設立機構的非居民企業,需要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法律依據: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 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第五條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⑷ 公司股權轉讓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股權轉讓,應當由轉讓人,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稅率來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的應納稅額是,轉讓股權的收入總額減去股權的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剩餘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⑸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交納什麼稅費
企業股權轉讓要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印花稅。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財產收入,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股權轉讓合同屬於應納稅憑證,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⑹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的
(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至於A轉B,把沒實際出資的部分轉給B,那麼實際上就是0,因為這部分沒有實際出資。所以在轉讓協議上體現雙方都同意了,以0元價格A轉給了B。後續B將承擔A轉給B那部分的股權責任,同時也要承擔自己原有的那部分股權責任就可以了。
只要當事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法律允許股東自由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除了對國有股權的轉讓估價作了限制性規定外,對於普通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並未作具體的規定。在實踐中,普通股權的轉讓價格通常由以下幾種方式確定:
(1)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為「協商價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
(3)以公司凈資產額為標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凈資產價法」。第四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為依據計算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評估價法」。
第五以拍賣價、變賣價為股權轉讓價格。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常見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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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境外人士獲取中國境內所得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一覽表
⑺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怎麼算呢
股權轉讓形式上可分: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 成為公司股東 ;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我國現行法律對股權轉讓 個人所得稅 的規定: 1、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徵收范圍公司的 自然人股東 將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業,依法需要就其轉讓所得 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2008年3月1日起新實施的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款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范圍包括財產轉讓;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 土地使用權 、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第九條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計算《個人所得稅》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 。《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第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對於有價證券,是指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那麼,什麼是合理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 股權轉讓手續 作出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即,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股權轉讓收入 -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 3、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的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者是個人;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收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或者是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一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