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入股公司如何轉讓股權
Ⅰ 國有股權轉讓是怎麼規定的
在國有股權轉讓時,除了一般股權轉讓須遵守的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等原則外,還有兩個重要原則:
一是有條件轉讓原則。
二是轉讓國有股權應以調整投資結構、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為主要目的的原則。
Ⅱ 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形成股權收購或轉讓的決議。
二、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三、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
四、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五、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
六、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七、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 、第七十二條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Ⅲ 國有股權轉讓程序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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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股權轉讓有哪些程序?國有股權轉讓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使國有股權按市場規律在不同行業、產業、企業之間自由流動。其本質是國有股權與所有權、債權、股權的置換。轉讓程序:
①內部審議。
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②出資人審批。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其中,轉讓企業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但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股權轉讓事項,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簽財政部門後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③清產核資與審計。
企業國有股權轉讓事項經批准或者決定後,轉讓方應當組織目標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
④資產評估。
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⑤信息披露、徵集受讓方。
轉讓方應當將股權轉讓公告委託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股權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⑥簽署轉讓協議。
a、協議方式:經公開徵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取協議轉讓的方式。對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實施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股權轉讓給所屬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也可以採取協議轉讓方式。b、拍賣/招標方式:經公開徵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採取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股權交易。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成交後,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應當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⑦履行轉讓協議。
受讓方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股權轉讓價款。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轉讓和受讓雙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
Ⅳ 國企、央企如何進行股權轉讓
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應當披露下列信息,第1,轉讓標的企業的基本情況;第2,轉讓標的企業的股權構成情況;第3,股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指轉讓標的企業股東會決議或總經理辦公會決議)及批准情況;第4,轉讓標的企業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第5,轉讓標的企業資產評估備案情況;第6,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第7,其它需披露的事項。 國有企業股權轉讓流程如下,(一)請一位盡職盡責的律師進行調查;(二)召開全體股東會議研究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發展的戰略,並且要對收購的一方進行公司的經濟實力以及經營能力全面分析;(三)需要對轉讓的股權進行評估和驗資;(四)雙方需進行實質性的談判和協商;(五)如是國有企業或是集體企業轉讓股權需要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訴並需經上級部門同意;(六)股權發生變動必須召開股東大會並有決議;(七)去產權交易中心審查合同以及附件,並同時辦理交割手續;(八)雙方需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轉讓合同;(九)如果轉讓方是屬於國企或者國有獨資有限公司那麼就必須要到國有資產辦理立項和確認後才能進行評估,其他企業可以直接對變更的資本進行驗資;(十)去相關部門進行手續變更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