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管股權怎麼轉讓
㈠ 公司的股權怎麼買賣轉讓
法律分析:1、股權買賣雙方達成協議,以一定的價格出售、購買股權。如果雙方不能達或—致的價格,那麼收購協議也無從談起。
2、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詢問股權轉讓協議所需要的材料,每個地方的工商局所需要的材料大致一樣,但是有一些細微的差距。工商局一般都會提供格式文本,但是具體怎麼填寫,需要具體咨詢工作人員。在向工商局提交的材料中,還需要提交一個完稅證明。
3、准備股權轉讓所需要的材料:《公司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指定(委託書)》;股權轉讓協議;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修改過的公司章程,由新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同意股東轉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股東之間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可不用提交決議);稅務局開具的完稅憑證。
4、拿著上述資料去工商局辦理即可。只要材料准備齊全了,一般都可以成功辦理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㈡ 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股權轉讓具體程序或者流程是什麼?
shagua447
關注
股權轉讓是公司在登記設立後經常遇到的問題,很多公司股東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收回投資或解除股東身份,那麼股權轉讓的程序是怎麼樣的呢?
...展開
方法/步驟分步閱讀
1
/5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
/5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
3
/5
3、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4
/5
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5
/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㈢ 股權要怎麼轉讓
股權轉讓 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 》,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 債權債務 、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 公司章程 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4、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5、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或驗資報告。 6、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 公司注冊 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審計報告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 股權變更 登記。 7、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當向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報送下列文件: (一)申請報告; (二)發起人會議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 (三)批准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 的文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 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籌建登記證明; (五)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 (六)招股說明書; (七)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報告;需要國家提供資金或者其他條件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還應當提供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批准文件; (八)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簽字、蓋章的審計報告; (九)經二名以上 律師 及其所在事務所就有關事項簽字、蓋章的法律意見書; (十)經二名以上專業評估人員及其所在機構簽字、蓋章的資產評估報告,經二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簽字、蓋章的驗資報告;涉及國家資產的,還應當提供國家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明確文件; (十一)股票發行承銷方案和承銷協議; (十二)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業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
㈣ 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第一,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有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需要通知公司及其其他股東即可。二,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三,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㈤ 公司轉讓股權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1、與第三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2、其他股東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3、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4、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5、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㈥ 股權如何轉讓才合法
股權轉讓的流程如下:
1、股權轉讓當事人就轉讓事宜達成一致;
2、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的,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3、股東過半數同意且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股權可以轉讓;
4、轉讓後,由公司辦理變更登記。
具體如下: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2、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3、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4、評估、驗資。
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御宴陵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5、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
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
6、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7、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
8、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
9、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一、股權轉讓合法有效的條件
必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資企業董事會的通過,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無需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向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時,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的規定,就合資企業而言,無論是投資者之間轉讓股權,還是合營一方向合營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出讓方與受祥隱讓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都必須經過其他投資者簽字或者以其他書面方式認可,即股權轉讓獲得合營他方的同意;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合營他方對於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需要取得合營他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表示。
獲得審批機關的批准。並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根據「若干規定」的規定,合資企業的投資者股權變更必須經過審批機關的批准,審批機關為合資企業設立時的批准機關;股權變更的登記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託的企業設立時的登記機關。
二、 股權的內容都一樣嗎?
一般而言,股東所擁有的股權在性質上是相同的,只在份額上有所差別,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權的內容進行規定,如將股權與決策權分離,就決策權問題進行特別規定。
此外,股票可以分為優先股和普通股,優先股通常會預先設定股息收益率,優先分配股息,但不能上市流通,也不能參與決策。
三、 什麼是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股權或者部分股權。
四、 法律對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
根據公司類型的不同,法律對股權的轉讓有不同的限制。
就有限責任公司而言,股權轉讓分為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內部轉讓完全自由,而外部轉讓則需要經過半數的其他股東同意,並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此外,由於《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鎮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對股權轉讓有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特殊規定,則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㈦ 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形成股權收購或轉讓的決議。
二、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三、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
四、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五、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
六、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七、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 、第七十二條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