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件可以控股權
㈠ 控股權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控股權,是股東對企業擁有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股份在50%以下但所佔股份比例最多,並因此能夠獲得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實施影響和控制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㈡ 控股權或變更停牌是什麼意思
也就是控股的大股東易主而停牌。
㈢ 股東權益51%有控股權嗎持有多少股份有絕對控股權公司法如何規定
1、控股股東、絕對控股權均為學理上的說法,無明確法律定義;
2、控股股東一般只直接或間接對公司股權控制比例超過50%的股東,絕對控股一般指所控制股權超過三分之二以上;
3、上述劃分主要是因為,如公司章程無另行規定,一般事項需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通過,重大事項需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㈣ 公司控股權的許可權是什麼
公司控股權的許可權:
1.股權比例問題
對於企業股權比例設置的問題,為了避免公司在運營中陷入僵局,在設立公司時應設計較為合理的股權比例。創業之初,如果只有一個股東,即可成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100%擁有股權。如果是2個或以上股東一起成立有限責任公司,2人持股比例盡量避免 50%:50%,3人盡量避免33%:33%:34%。2名以上股東的公司,要對公司具有絕對的控制權,那麼持股比例需要超過2/3。
2.同股同權或同股不同權問題
《公司法》第43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44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可以明顯看出公司法將實施「同股同權」還是「同股不同權」的權利交由公司章程來約定,所以企業在設立或者增資時,應考慮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合理的設計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