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控制公司怎麼做
『壹』 公司控制權,用小股權控制公司的九種模式
關於公司控制權,很多朋友都知道萬科之爭事件吧?網紅公司ofo的否決之權之爭、賈躍亭與恆大的FF之爭,摩拜CEO不希望公司被收購但卻無力阻止…等,我們在「股權道」也分享過。
如果說ofo的創始人還沒畢業就創業所以沒有經驗;知名如萬科仍在公司控制權方面遭遇如此大的挑戰;與萬科之爭同一時間發生的,還有曾是建築玻璃排名第一的A股公司南玻,寶能系入主後,創始人和管理團隊已全部出局。
如果萬科等是因創立時間較早,以前沒這方面的意識或經驗,與萬科同一時期發生的還有平安入主汽車之家,創始團隊出局,李想說:汽車之家是泡泡網養大的,繼承了泡泡網的股權結構,而建立泡泡網股權結構時自己只有18歲,一心只想著把事情做好,讓企業可以先活下…
創業者說控制權
公司控制權,做好了並不能幫企業賺錢,甚至都感覺不到它的存在;但做不好可能影響企業的生死存亡。正因為這樣,以前很多創始人並不重視控制權的設計吧?
在多家明星公司發生控制權爭奪戰後,越來越多創始人開始重視公司控制權問題,比如:
創立趕集網被合並後,又創立瓜子二手車和毛豆新車網的楊浩涌說,相關條款的妥協可能是致命的,帶來的傷害可能比漲5%-10%的估值更大,瓜子是少有的在私募階段做AB股制度的公司。
而滴滴程維曾說:每一次談判,每一個條款都可能決定公司的生死。不要心疼錢,要找好的中介。
在更早時候,三六零創始人周鴻禕曾說:我在雅虎的收獲就是領悟到了對於公司控制權的把握,尤其在互聯網領域里,大家都是圍剿式發展,絕對的話語權至關重要。在決定離職後曾對馬雲說,不能失去公司的控制權。
而馬雲創立的阿里巴巴,為了保持公司控制權不惜放棄香港上市而改道美國;在螞蟻金服,馬雲更是能用1%的股份控制公司……
關於公司控制權,有大師說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持股51%有相對控制權。
在竹子寫的《公司控制權.用小股權控制公司的九種模式》一書里有約50個案例,有知名公司案例也有經法院判決的不知名小公司案例,可以看到 有人持股 1% 就能控制公司,而有人持股90% 也無控制權,股權不是掌握公司控制權的唯一手段。
本書以案例分析為主,從以下方面通過案例說明公司控制權的內容。
第一部分,公司控制權的基礎
國內有兩種公司:
一種是有限責任公司,大部分公司都是此類。
二種是股份有限公司,上A股、科創板、新三板的企業,以及少數沒上市的企業都是此類。
兩種公司的法律規則是不同的,所以不要盲目相信上市公司的案例哦,上市公司的做法在你的公司可能並不適用。
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則更寬松,設計公司控制權的空間更大。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規則更嚴格,設計公司控制權的空間更小。
有專家說,A股上市公司不能實行同股不同權,所以就無需做同股不同權設計了。
可是,假設公司從成立到上市共花5年時間,如果這5年創始人不能掌握控制權,也許公司早就易主了,能不能走到上市都是未知,就算能上市也和你沒關系了?比如摩拜?
在前期能保護控制權,才能按創始人的設想一步步往前走吧?如果象ofo那樣連早期都過去了,還有機會走到上市么?
關於控制權,並不是設計好就可以一成不變,每輪融資、每次有投資人進來可能都會面臨一輪調整,上市前也可能需要調整,如何在每次調整中能掌握控制權,也是創始人需要考慮問題吧。
可能很多人都會想到AB股,可賈躍亭的FF用了AB股仍被恆大牽制差點無路可走。在本書的案例可看到,AB股只是比較簡單的方式,除了AB股以外,還有各種各樣的方式。
在公司以外,經常用作員工持股平台的還有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一般作為目標企業的股東存在,不作用直接經營的企業實體。
一說到控制權,很多大師會說用有限合夥企業,可那隻是異想天開而已,投資人會讓你裝進合夥企業里么?也只有員工持股才可以裝進合夥企業吧。
大師們經常說的九條股權生命線,本書也會有介紹,但從書中多個經法院判決的案例可以看到,傳說最重要的股權生命線可能是假的,有些人持股70%、持股90%都沒有控制權。
第二部分,用小股份控制公司的九種模式
這部分以知名企業案例為主,主要案例在「股權道」微信公眾號發過,雖然本書以此命名,但這部分很多人已看過,不是最重要的,九種模式只相當於舉個例子,最重要的還在後面哦。
AB股模式早已廣為人知,但AB股並非萬能,比如賈躍亭的FF用了AB股不也差點被恆大牽制而走向末路么?所以阿里巴巴沒有用AB股而自創阿里合夥人模式吧?
巨人網路的超級AB股比一般的AB股更有效,只是知道的人少,就算我們發過文章關注的人也很少吧。很多時候,知名度和質量並沒什麼關系,比如好多雞湯文有上千萬的閱讀…
第三部分,從六個層面掌握公司的控制權
此部分是這本書最重要的部分,從股權、股東會、董事會、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管理層六個層用案例說明公司控制權的設計。
比如AB股是通過股東會層面掌握控制權,而阿里合夥人制度則是通過董事會層面掌握控制權,完全不同的規則和操作模式哦。
六個層面,每一層面都有多個案例,大部分是經法院判決的靠譜案例,並非道聽途說。
比如有人投資0元成為大股東、有持股1%的小股東扳倒99%的大股東決定、有公司通過架空董事會而控制公司、有董事長因為拒絕主持會議被免職、有人為了爭董事長或法定代表人之位而進監獄…
更驚險的產聯電氣,創始股東用特權控制公司,並非一般公司用的AB股。
雖然曾某隻持股40%,另兩位股東合計持股60%,但曾某可行使股東特權申請撤銷經60%股東同意的決議,雙方為爭奪控制權打了10多場官司。
兩位共持股60%的股東打了多輪官司摸清規則後,無法改變規則就改變打法,換一種方式爭得控制權。
第四部分,用三種工具控制公司
三種工具主要包括股東協議、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
股東協議部分以多家上市公司案例為主,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董事會會議則多是經法院判決的案例。
有人將股東協議和公司章程混為一談,認為公司章程沒規定的股東協議規定就可以…
其實不然,在本書經法院判決的案例中看到,當股東協議與公司章程的規定不一時,股東協議並不能當然起到公司章程的作用。
有股東以為持股51%就有控制權了,卻不知簽了個喪失控制權的協議…
公司章程部分的案例可看到,有人在公司章程規定無表決權,有的公司章程無法在工商局備案,有的公司章程差幾個字導致喪失控制權,有的公司章程有假簽名,有的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矛盾…各種不同情況的公司章程,導致不一樣的後果。
就算設計好了股東協議、公司章程,如果不重視股東會會議、董事會會議的操作,也可能丟了控制權。
比如有的案例,經持股90%股東同意的決議因會議通知不當被撤銷,有持股99%大股東同意的決議因差30分鍾開會被否,也有人因沒按程序開會弄丟董事長之位…
整本書以案例為主,當小說看也是可以的。
第五部分,精華案例匯總
大師說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持股51%有相對控制權,這是在沒有設計的情況下才成立的。
書中有多個經法院判斷的案例可看到,只要在公司章程加上一句話,就能讓持股67%的股東沒有控制權。
比如中審公司,持股75%的股東沒有控制權;新雅樂房地產公司,持股90%的股東無控制權;保力公司,持股90%的股東無控制權;森林公園公司,持股70%的股東無控制權…
森林公園公司共有兩家股東,股權結構是7:3,就是大師說的最優股權結構。
可森林公園公司持股70%的股東也無控制權,最後兩家股東鬧翻無法解決,被法院判決解散公司。世上並不存在最優結構,如果有,就是那個最容易收智商稅的結構吧。
書中的部分精華案例匯總如下:
股權設計不是做0-9的簡單數量題,如果是,5歲小朋友就可以做了,哪還需要什麼大師呀?
而公司控制權的設計,更不只是幼兒園級數學題的簡單股權分配和AB股。
想做到用小股份控制公司,除了大家都知道的AB股、一致行動、委託投票這些簡單的模式以外,還可通過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創造出無限可能。
公司控制權設計的建議
創始人要吸引合夥人、要融資、要用股權激勵員工,一邊要分享股權,又一邊又要保障控制權,公司控制權問題困擾許多創業者,建議按以下原則考慮。
(1 )處理好三個比例的關系
與股權有關的因素包括:投入比例、財產利益分配比例、投票權或控制權比例。
三個比例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比如書中有案例可看到,有股東0元出資成為持股70%的大股東;也有持股40%的股東超越持股60%的股東而掌握公司控制權。
為解決分享股權和保留控制權的矛盾,竹子建議:
投入比例與財產利益分配比例保持同比例,就是:投入比例= 股權比例 =財產分配比例。
拋開股權比例另外做公司控制權的設計,就是 股權比例 ≠投票權比例。
也可以投入比例≠ 股權比例 ≠財產分配比例≠投票權比例,但一般公司不建議這么做,因為這樣過於復雜,如操作不當容易發生問題。
(2 )單層公司層面的設計
在單個公司層面設計公司控制權,就如書中第三、第四部分介紹的,用三種工具,從六個層面進行考慮和設計。
國內公司,可結合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設計,需要准確、深度理解法律後加以運營。
為什麼說有人持股1%也能控制公司?比如前面介紹過的巨人網路超級AB股模式,並不需要通過普通的AB股就能實現,無需華為的工會持股或螞蟻金服的合夥企業雙層架構,只在目標公司單層架構內就可實現。
因為公司法第42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 除外 。
就是這個「 除外 」,給同股不同權設計留下很大空間,就看你有沒能力和水平去運用哦。
為什麼大師說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而書中經法院判決的案例卻看到有人持股90%也沒有控制權?
因為公司法第43條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決議, 必須 經代表2/3 以上 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必須」、「以上」,就是可以多於、不可以少於。
法律上看似很簡單的一個字,一個詞,隱含豐富的含義,有多少人足夠准確理解並善於運用呢?
營銷高手也許能成功收智商稅而造富,但如發生控制權爭議去到法院未必有效哦。
管理求效率,合適就好,並無絕對標准;但法律求准確,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3 )多層企業架構設計
前面說的是從單個公司層面解決控制權問題,就是只需要用創始人直接持股的方式就能解決。
但有時受各種條件限制,單靠創始人直接持股不一定能解決控制權的問題,就需要通過多層企業架構來解決。
比如螞蟻金服,就是將員工持股裝入有限合夥企業平台,再由馬雲控制員工持股平台,從而間接控制公司。
比如華為,將員工持股裝入工會,既可通過控制工會持股而控制公司,也可通過同股不同權模式實現任正非對公司的控制。
比如三六零公司,將財務投資人的持股裝入上一層的有限責任公司,周鴻禕通過控制上一層的有限責任公司而間接控制上市公司。
這就是大師說的頂層設計吧,用高大尚的詞更容易收智商稅咯,但能不能真正掌握控制權另當別論哦,誰讓願意為智商稅付費的人遠高於為干貨付費的人呢?
買書的朋友,如果覺得有用可以在購買平台留言告訴後面的人;如果有其他意見,可以來「股權道」告訴我們哦。
『貳』 通過股權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的三大方式
通過股權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要能夠直接控制公司股東會。股權比例等於表決權比例的情況下,股權比例2/3以上股東對公司具有絕對控制。股權比例1/2以上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相對控制,但對公司的形式變更、注冊資本增減、經營范圍變更章程修改、分立合並解散等公司法規定需要2/3以上表決權才能通過的公司重大事項,需要聯合其他股東,股權比例超過2/3以上才能實現股東意圖。股權比例1/3以上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是安全控制,擁有一票否決權。及對於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要股東會1/2以上表決權的公司重要事項,若大股東想達到意圖,同樣需要聯合其他股東聯合其他股東。
股權比例與表決權比例不相等,此情形在有限責任公司被公司法所允許。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要求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採取以下7種方式對公司實現控制:1、通過章程特別約定通過章程約定實現對公司的控制。2、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3、某項重大事務或某些重大事務共進退類似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4、被授權委託代理全部或部分事務其他股東放棄表決/投票權,將其表決/投票權授權於有關股東。5、同股不同權或AB股方式例如,擁有1%的股權,可擁有34%甚至更高的表決權;例如AB股,AB股其實就是同股不同權。將股權分為A股和B股兩個層次,對外部投資者發行的B股只有1票投票。
『叄』 創始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小,如何控制公司,股權怎麼設計
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小,但是可以在股權設置的時候確立創始人在公司的決策權是唯一的,不受股許可權制就可以了。
『肆』 如何控制一家公司包括他的股權,決策,戰略。。。。。。
如何控制一家公司?包括他的股權,決策,戰略。
這個問題我很感興趣,先說幾個觀點,供你參考:
一、控制一家公司是個系統戰略管理問題,首先要看看你與這家公司所建立起來的是一種什麼關系,你是收購了這家公司,還是想服務於這家公司,還是建立了聯合關系,如果沒有一定關系基礎,就談不上控制。
二、你最好診斷這家公司經營文化有沒有戰略文化基礎,比如這家公司經營是只用生產商品來增加利潤,還是用擴張手段來增加資產,這家公司的產品在市場上有多少家競爭對手,是普遍存在競爭者的行業,還是只有少數幾家企業與其發生競爭關系。從而看出這家公司的戰略企劃思路來。他們經營的路線范圍有多寬,計劃在10年間到達一個什麼地位。了解這些事情是應該的,不了解這家公司的發展路線,不知道這個公司的優劣態勢,就無法控制這個公司的未來。
三、控制這家公司的本身意圖是什麼,是為這家公司的未來負責任,想利用這家公司的資產來做強、做大企業規模,發揮你的戰略優勢,讓這家公司成為你的組織成員,執行你的戰略構想,從而創造最佳經營績效。如果你認為這家公司是具有十分明顯優勢的,對你的未來發展十分有力,於是想控制其為自己所用,同時能夠帶給這家公司未來十分誘人的利益,那麼,你的想法是具有優勢的,是提升這家公司未來戰略領導地位的,而不是降低了這家公司的未來戰略競爭地位。
四、你與這家公司建立起合作關系後,應該著手建立起高素質的運營團隊,控制的手段不僅僅是存在於手段和方法上,還應該建立在團隊的組織環節上。現代企業團隊都是具有一定思想和能力的人掌控的,他們應該是你控制這家企業的上層建築核心力量。
五、控制一家企業是基本的想法,還是你的目標,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帶給這家企業未來的發展利益,如果你十分有把握能夠帶來利益,那麼,你控制這家公司的想法是必要的,而且應該從導向上建立企業文化同步關系,建立一套培訓系統,把經營權逐步向掌控正確戰略發展方向的路線上引導,如果這條路線是你拿出來的,對企業短期和長期發展能夠滲透到決策系統,用你的觀點影響了這家企業的資產增長,無疑,這家企業的領導層和全體員工就會拜你為「師」,逐步掌控這家公司未來的人就會是你了。
至於如何控制這家公司的股權問題,你要看看有沒有必要,當今是正確戰略控制企業發展方向的時代,並非誰股權數量多就聽誰的,職業經營的優勢就是股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如果股權數量多,只是企業盈利時多分些利益而已,並不能代表就能控制這家公司的未來,如果說想通過控制股權來控制這家公司,如果這家公司被你控制,你的優勢是什麼,是不是能夠讓這家公司上個資產經營水平的台階,如果是這樣,你有必要承擔經營領導層,如果你沒有戰略決策的絕對優勢,也就是說不能帶給這個公司的未來資產增值,那麼,你控制這家公司的股權意義就降低了。
控制這家公司的決策有兩個方法,一個是你在什麼崗位上,是這家公司的領導者,還是這家公司的員工,還是這家公司的服務公司,你的決策文化是不是對這個企業帶來積極的發展貢獻,從企業文化層次建立企業的未來信念,產業優勢和競爭文化體系,這就是戰略宏觀決策管理系統問題了,如果你的鮮明的具體方案,能夠提供這家企業的高層選擇,一旦選擇了你的方案,就相當於認可了你的思想,也就承認了你的決策能力,於是,這家公司的未來就會以你的決策思想文化為主導,把你的思想融入了這家公司的未來路線裡面去,這是應該走的一步棋。
控制這家公司的戰略就相對比較簡單了,你已經跟這家公司建立起關系以後,你可以把你的戰略設計跟這家公司的高端層進行溝通,讓他們了解你能夠為他們帶來什麼樣的利益,你的提案先進性和實用性在哪裡,只要讓他們看到你的戰略思想比他們的先進,實際上你就等於掌控了這家企業的戰略未來。
這是一個系統戰備經營工程,不是占上風享受崗位和權利的時代,應該把權利看作是導演和策劃這個企業未來,從對這個企業未來前途更有利的角度來看待掌控這家公司的問題,這是兩種文化相互對抗,相互碰撞,想到統一的整合過程,所以,你最好要站在高處來看待這一管理問題。如果這樣的觀點能夠幫助你現實對這個企業的資產增值效益,比你拿這個公司的股權更具有實戰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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