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股權激勵流程怎麼走
❶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創始人或管理層決定啟動員工計劃後,需要考慮員工期權計劃的具體安排,包括但不限於如下重點方面:
1. 對授予對象分類別、分時點確定授予人數及期權數量;
2. 選擇授予期權的類別,比如是否需附帶投票權、分紅權,其中,表決權分散存在提高管理風險和管理成本的可能性;
3. 設立行權條件、時間、期限;
4. 確定行權價格。期權作為員工薪資福利的一部分,行權價格通常被授予越早、價格折扣越高;
5. 考慮退出機制,包括不同情形的離職在回購條件上體現區別。另外,也可考慮是否需要設置禁售期;
6. 建立員工期權計劃的管理機構、完善批准流程。
股權激勵作為一個整體,涵蓋了從方案設計、信託設立、數據管理和行權落地四個方面,方案設計僅僅只是第一步。其中,數據管理和行權落地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說,這兩個環節直接關繫到了整個激勵流程是否能夠執行順利。
❷ 股權激勵怎麼做
股權激勵的四大關鍵環節包括:方案設計、信託&稅務籌劃、數據管理、行權落地。
方案設計是整個股權激勵計劃的核心,一般由專業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公司安排。而在方案設計環節中,大家一般都著重關注什麼時候開始、期權池有多大、給哪些員工等方面。
對於企業創始人和高管來說,上市將會帶來一筆巨大的財富,大多數人會使用信託作為保護家族資產的工具。而在員工層面,集合信託也可以用來統一管理激勵的股權,信託的應用范圍逐漸得到拓展,是股權激勵中不可忽視的一環。
股權激勵是伴隨企業創立到上市的一個長時間跨度的事情,其中涉及人員眾多、場景眾多,而且激勵工具不同,產生的數據量也非常巨大,如果企業用Excel處理數據,不僅安全性低,容易造成數據丟失、數據被盜等問題,維護起來人力成本較大且效率較低,一般建議企業用系統來統一管理。
行權執行實際上是整個股權激勵流程中最復雜、最繁瑣的環節,因為股權激勵牽涉到非常多的員工,但對員工而言,其實沒有一個清晰的認知,對於股票、交易、質押、解禁等等方面都不夠了解。在這樣的背景下,若員工開始行權,將給人力、財務等人員產生非常巨大的咨詢工作,純靠人工解決費時費力,同樣建議使用系統為員工的咨詢和行權去服務。
❸ 如何做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的實施流程如下:
1、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2、公告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
3、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❹ 股權激勵的審議程序中應先經過什麼審議通過
步驟一、股權激勵流程調研診斷
專業團隊與公司人員成立工作小組,對公司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與高級管理人員、擬激勵對象進行訪談,了解其意向以及公司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瓶頸。財務團隊、法律團隊,綜合財務報表、工商底檔等材料,運用數據分析的方法,將公司財務、股權等方面的問題細致反映。
步驟二、股權激勵流程方案設計
經過初步調查,緊接著就是方案的設計。結合公司現狀,明確本次股權激勵的出發點,擴大生產規模或保持生產穩定性等等。股權激勵所針對的對象,也需要進行區分,工作性質與工作崗位的不同意味著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參與股權激勵。適當的區分有助於為更多輪次的股權激勵埋好伏筆,未涵蓋在內的員工將提升工作效率,爭取進入下一輪的激勵對象名單之中。
股權激勵可以採用虛槐告擬股權、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設立激勵平台等形式,選擇相應模式後,綜合員工的數量、資產情況、股權結構等方面,選取相應的股權數量及價格。原則上,公司狀況越好激勵股權的價格越高。激勵計劃中的股權是從預留股權中截取還是從大股東股權中剝離,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確定股權激勵開始實施的時間節點,設定員工參與激勵計劃的條件,諸如工作年限、工作崗位等。
步驟三、股權激勵流程方案實施
經過第二階段的方案設計後,則需要履行相應的內外部程序。股權激勵方案,一般先由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再由股東(大)會依程序決議。而針對上市公司,還需要履行嚴格的信息披露程序。同時應當聘請律師事務所對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對相關事項發表專業意見。若涉及到國有資產,還需要經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
股權激勵方案履行程序後落地實施前,可以召開公司動員大會。將激勵方案中的事項進行源並介紹,一方面讓員工對計劃有更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讓未參加股權激勵計劃的員工認識到參與其中的優勢。隨之簽署激勵方案中相應的配套文件,待全體激勵對象完成文件簽署後,進行相應的股份登記及轉移,調整相應的股權結構。
步驟四、股權激勵流程管理優化
在方案實施前,設立股權激勵負責部門。股權激勵負責部門結合方案出台考核要求,實時監測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激勵對象的主人翁意識,企業的生產效率,作為關鍵性的監測指標需要密切關注。股權激勵計劃,不僅僅是股權架構的調整,還涉及到股權釋放的條件。
激勵對象獲得完全意義上的股權,一般是附加條件的,同時還附隨著退出機制鉛裂明。通過設定退出條件,可以避免激勵淪為雞肋。根據員工是否存在自身過錯,可以分為「過錯性退出」與「非過錯性退出」。股權激勵負責部門在股權激勵過程中進行評估,確定是否需要開展下一輪的股權激勵計劃,並做好相應的配套措施。
調研診斷、方案設計、方案實施、管理優化,作為股權激勵操作的四大流程,密切聯系而相互促進。股權激勵需要強大的專業知識來作為支撐,正所謂「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一個優秀的團隊在操作流程中扮演著及其重要的角色。
法律依據
《激勵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國有企業可以通過向激勵對象增發股份、向現有股東回購股份再向激勵對象轉讓,或者現有股東依法向激勵對象轉讓其持有的股權等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股權。那麼,無論是通過「增發」還是通過「老股轉讓」的方式,均可能涉及國有資產交易的情形,因此相關激勵股權授予環節可能需要根據《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32號令」)的相關規定履行國有資產交易程序。
根據32號令第七條規定:「國資監管機構負責審核國家出資企業的產權轉讓事項。其中,因產權轉讓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的,須由國資監管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根據32號令第三十四條規定:「國資監管機構負責審核國家出資企業的增資行為。其中,因增資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的,須由國資監管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根據前述規定,若國有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涉及到「增發」或「老股轉讓」事項,可能涉及到國有資產交易情況,那麼股權激勵的授予環節亦可能需要履行有關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事項的審批程序。
❺ 一般小公司股權激勵方案都是怎麼做啊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一般小公司股權激勵方案都是怎麼做呢?
股權激勵目的不同,實操的手段也不同。目前來看,公司發展趨勢是比較多元化的,這也在無形之中激勵的目的決定了落地的手段。例如,以留住公司高中級管理人員、核心的技術人員及業務骨幹為目的,那麼企業家們便從公司崗位入手,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崗位不一樣,職能不一樣,激勵的方式,激勵的數量,激勵的價格,都可能不一樣。
而為什麼說跟激勵的對象有關系呢?有些核心技術因為只找到在公司找到了自己的定位,願意隨著公司長期並肩作戰,與公司共同進退,而有些員工卻想著呆個三五年,自己出去創業。面對如此情況,企業家們要做的激勵方式,又是不一樣的。
公司發展的每個階段 需要引進怎樣的人才或者資金來幫助企業快速的發展都需要提前布局好。
很多企業家誤以為自己的公司小,便不適合採取股權激勵辦法。實際上,股權激勵只是一種手段和工具,它可以幫助企業優勝略汰,和引進的人才把企業做大。只要熟悉自己公司股權的現狀,自然會在股權方案上提高設計水平,而面對「一般小公司股權激勵方案都是怎麼做?」這個問題時便不再無計可施。
❻ 企業為了留住人才應該如何制定有針對性的、激勵充分的股權激勵方案
雖然市面上關於ESOP股權激勵的話題內容層出不窮,但事實上搭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股權激勵方案不僅涉及到企業與員工的溝通,還要與政府、金融機構、交易所等打交道,整個流程中需要很多專業的知識。
一個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包括了方案設計、稅務合規咨詢、數據管理和行權落地四個環節。富途安逸(富途ESOP&IPO&IR)執行董事孫嘯天也提到,從公司創立到上市 180 天後,一部分被授予方的股票解禁,才算是走完了整個股票激勵流程。整個環節中所涉及的激勵行權、股票歸屬、交易、質押等問題更是需要涉及大量財稅、律法等相關知識。
以激勵歸屬為例,富途安逸(富途ESOP&IPO&IR)執行董事孫嘯天介紹了目前企業中常見的兩種股權激勵的方式,分別是一次性被大量授予和逐年滾動授予。在實操過程中,企業需要依據目前企業所處的業務階段、激勵對象等因素綜合考量後再選擇適配的授予/歸屬方案。
孫嘯天強調,股權激勵是一套長效的激勵機制,前期規則制定以及授予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在實際的股權激勵制度建立過程中,鼓勵企業結合匹配自身的長期發展規劃、人力規模等因素,以確保發揮激勵機制的最大效果。
❼ 公司想要預留部分股份作為公司激勵應該要有怎麼的流程需要去工商局備案嗎
因為沒有當前做激勵,所以不需要到工商局備案。
作為預留的未來激勵股份,我們應該先做好設計,
大致有三大步驟:
1.預留多少的股份做激勵。要所有的現有股東都能同意這些股份作為激勵,並且形成協議。
2.股東代持或股權池。這些未來做激勵的股份,可以有某些股東代持或者放到股權池。
3.未來要激勵哪些崗位的人。這個步驟需要做大概的了解就行,這樣我們就知道預留多少股份會比較合適。
❽ 股權激勵怎麼做
ESOP的設計宗旨是希望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員工與企業共贏」。
股權激勵設計主要包括三個要點:
第一是激勵路徑的設計,主要包括激勵標的,激勵工具和持股方式的設計。一個合理的激勵路徑設計讓方案可以長期地執行下去。
第二是激勵授予。激勵授予主要關注的方面是股權激勵的激勵范圍,激勵水平,定價機制,歸屬機構和退出機制。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落地支持。稅務合規咨詢是落地支持中很重要的一環,企業和員工在執行股權激勵方案時,可能對稅務政策缺乏了解,需要專家對稅務繳納政策進行答疑解惑。
富途安逸專家認為,一個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包括了方案設計、信託&稅務籌劃、數據管理和行權落地四大環節。
總的來說,數據管理和行權落地是整個股權激勵計劃最關鍵的兩個環節,關繫到整個股權激勵是否能順利完成,真正實現股權激勵的效果。做好這兩個環節,一方面可以減少公司的運營摩擦和隱形成本,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員工體驗。
而要順利完成這兩大環節,富途安逸建議企業使用一套系統一站式覆蓋,讓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完美落地,這套ESOP系統應該具備以下特點:
絕對安全
能夠處理大量數據,並將數據可視化呈現
可以讓員工快速了解持有股權情況,且能輔助後續行權操作
最好系統提供方有券商資質且經驗豐富
❾ 股權激勵流程是什麼
股權激勵實施的過程需要有一套詳細的流程與步驟,
1、充分挖掘核心員工的訴求,進行調研,
2、制定適合公司發展需要的合理方案,並且簽署合法合規的協議,充分保障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益,
3、同時可以在公司內部召開一個股權激勵動員大會,給公司員工公布與解釋股權激勵規則與制度,讓已獲取股權激勵的核心員工看到拿到股權或期權的價值,激發鬥志、加倍努力,與公司共同實現股權增值,同時讓這一期沒有獲得股權或期權的人員看到股權或期權授予標准與期望,通過自己的努力達到獲取公司的股權或期權的標准,真正實現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第九條上市公司依照本辦法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權激勵的目的;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三)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擬授出權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留權益的數量、涉及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
(四)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的姓名、職務、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五)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權的授權日、可行權日、行權有效期和行權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者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權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
(九)調整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參數取值合理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十一)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十二)上市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並、分立以及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
(十三)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相關糾紛或爭端解決機制;
(十四)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條上市公司應當設立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擬分次授出權益的,應當就每次激勵對象獲授權益分別設立條件;分期行權的,應當就每次激勵對象行使權益分別設立條件。
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上市公司應當設立績效考核指標作為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條件。
第十一條績效考核指標應當包括公司業績指標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相關指標應當客觀公開、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有利於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
上市公司可以公司歷史業績或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公司業績指標對照依據,公司選取的業績指標可以包括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分紅等能夠反映股東回報和公司價值創造的綜合性指標,以及凈利潤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等能夠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場價值的成長性指標。以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對照依據的,選取的對照公司不少於3家。
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由上市公司自行確定。
上市公司應當在公告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同時披露所設定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條擬實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為標的股票來源:
(一)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
(二)回購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條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從首次授予權益日起不得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