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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創始人如何分配股權

發布時間: 2023-09-19 21:35:47

❶ 公司創始人股權分配

公司創始人股權分配通常有三種模式。具體如下:
1、絕對控股:創始人持有公司67%的股權,合夥人18%(指的是聯合創始人)員工期權15%在公司章程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就是絕對的老大,因為公司法規定大多數公司的決策按照出資比例投票即少數服從多數,這里邊不包括公司章程有特別約定的,但是一些重大的事情是需要超過三分之二表決權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合並、分立及解散,67%剛好超閉慎過了三分二,所以持股67%是絕對的老大。這種股權模式適合合夥人擁有核心技術,自己創業思路,掏了大多錢,自己的團隊自己的技術;
2、相對控股:創始人51%,合夥人32%,期權17%的股權,就是公司大多數事都是可以拍板的,但唯獨上面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合並、分立及解散,如果沒有其他小股東同意決策不了。所以這種模式可以將期權池的股權由創始人代持,釋放期權時只釋放分紅權而不釋放表決權;
3、非控股模式:創始人34% ,合夥人51% 期權15%這種情況下創始人雖然不能拍板,但是有攪和權,只譽正有重大事項的一慶態悔票否決權,沒有決定權適合。對於創始人來說這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創始人比較缺錢,聯合創始人或者投資人比較強勢,所以創始人只能保留一票否決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股權如何分配

公司股權分配如下:

1、按出資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權時,一般可以按出資比例分配;

2、按貢獻分配,公司在分配股權時,一般可以按其出資額分配股權,捐款數額是多少,指股東對公司的出資,一般來說貢獻大的可以多配股,貢獻小的可以少配股;

3、根據股東的立場,公司的股權分配一般可以按照股東的地位進行分配。

4、主創始人絕對控股型。主要的創始人,至少拿67%的股份,然後其他的合夥人,根據能力,資金等內容來確定股份。這樣就能保證主創人的絕對控股。

5、相對控股型。主要的創始人,拿51%的股份,然後其他的合夥人,根據能力,資金等內容來確定股份。這樣平時公司的一些事情,老闆一個人就能決定。

6、不控股型。就是合夥人股權差距不大,例如3個人,一人34%,另外喚簡數兩個人33%。這種對應大多數初創人員來說,可能用的比較多,只有合夥人們比較團結,很有契約精神才行,又或者是合夥人能力互補,缺一不可,並且每個人能力都很強,一起比較劃得來。所以盡量不要用這種。

股東(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股和首權代持細則如下:

1、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股權代持合法,但實際出資股東虛假出資的,需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進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各個股東之間協商確定,上市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通過收購的方式來不斷提升,甚至可以達到控股的股權比例,但是如果通過收購方式增加股權的,法律另有規定,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對其他股東的股權公告收購不按照持股份額來確定。

另外,公司股權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夥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無疑,這四類人,對於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

公司股份合作協議書

合夥人一:身份證號:

合夥人二:身份證號:

合夥人三:身份咐皮證號:

合夥人四:身份證號:

合夥人五:身份證號:

合夥人六:身份證號:

合夥人七:身份證號:

合夥人八:身份證號:

合夥人九:身份證號:

合夥人十: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夥)開辦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❸ 合夥人公司股權分配方案

公司的合夥人出資建立公司後就可以作為公司的股東行使權利,而股東的權利大小也和分備爛配得到的股權多少有關,所以對股東來說如何分配股權是很重要的,那麼合夥人公司股權分配方案?以下由我為大家解答具體內容吧。一、合夥人公司股權分配方案(一) 出資。如果所有合夥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資,各方資源優勢基本相當的,則直接可以按出資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夥人出資,則應取得比沒有出資的合夥人相對多的股權。
(二) 項目的CEO應取得相對多的股權。因為CEO是合夥事業的靈魂,對公司負有更多的擔當。
(三) 綜合評估每個合夥人的優勢。比如,有些項目的啟動,不需要太多資金,而是依賴某位合夥人的專利,等等。
(四) 科學評估每位合夥人在初創過程中各仿和漏個階段的作用。創業項目的啟動、測試、推出等各個階段,每個合夥人的作用不一樣,股權安排應充分考慮不同階段每個合夥人的作用,以充分調動每位合夥人的積極性。
(五) 必須要有明顯的股權梯次,絕對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個合夥人,最為科學的比例結構是5:3:2。
二、公司股權分配比例如何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通過收購的方式來不斷提升,甚至可以達到控股的股權比例,但是如果通過收購方式增加股權的,法律另有規定,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對其他股東的股權公告,收購不按照持股份額來確定。另外,公司股權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夥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無疑,這四類人,對於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權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棚轎的股份。
三、合夥企業與有限公司的區別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是由各合夥人依法訂立合法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合夥協議是合夥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股東按照比例出資,以其出資額為限時公司承擔責任,並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這是兩者最主要區別。
合夥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責任方面的區別,合夥企業的財產不屬於合夥組織獨立所有,而是屬於合夥人共有,合夥人與合夥企業是連帶責任關系。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和享有民事權利。
以上是整理的關於合夥人公司股權分配方案的相關內容,合夥人一般根據比例來分配,例如創始人60-70%,聯合創始人20-30%。

❹ 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從原則上講,創始人或者能緊密聯繫到一起的其他合夥人,所佔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證創始團隊對公司起到絕滲團對的控製作用。

另外,《公司法》規定:持有33.3%以上股權比例的股東是有否決權的。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合夥人平均分配股權,比如50%對50%,或者33%、33%、34%這樣的比例。但這樣分股的弊端比較明顯,如西少爺、真功夫等案例。

另外,通過股權分配要幫助公司獲得更多的資源,其一是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為了吸引投資。所以對投資人需要預留出一定的股份。

建議股權分配的比例:創始人60-70%,聯合創始人20-30%,未來員工10-20%。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叢空橘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虧啟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❺ 合夥人怎麼分配股權

合夥股權的分配方式如下:
1、一攔配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佔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2、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3、如果是兩個人合夥開公司,一般大多數的創業者會選擇兩個人平分股權;其中一個人控股,占股權51%,另外一人占股權49%。在此種情況下,公司的一般事項可以按照大股東的意願進行實施;一個人占股67%,另一個人占股33%。在此種情況下,大股東有絕對的公司控制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滾橡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簡備指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❻ 合夥開店如何分配股份

一、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1、股份是指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分;

2、股份代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的價格表現價值;

4、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股權分配是合夥開公司最為主要的股份分配方式,另外還應該要考慮某一方投資人有無參與經營管理、或者有無投入技術等:

(1)股東有參與經營管理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地增加股份,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應適當減少股份分配;

(2)出資的一方如果有投入技術的話也可以適當地增加那一方的股份分配;

(3)如慎好果存在其他影響股份分答州配的因素的,需要股東自行通過協議確定;

5、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二、股份需要簽合同嗎

1、在一般情況下,股份分配確定了之後,都是需要定理合同的。簽訂合同後,按照規章進行可以有效地減少後續的股份分配糾紛。確定注冊資本和法人代表後自行協商確定投入比例,然後按照比例進行分紅;

2、在一家公司當中,創始人掌控了整家公司的發展方向,股權的分配應該要保障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公司的合夥人凝聚了合夥人的整個團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夥人的話語權和經營權;投資者可以促進投資者的增加,保障了投資清孝蔽人的優先權;公司中的核心員工可以激發公司員工的創造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核心員工的利益。科學的股權架構應該是由公司創始人、公司合夥人、公司投資人以及公司核心員工四類人掌握,這四類人掌握了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資金,在公司的管理和執行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因此在分配股權時必須照顧這四類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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