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創業如何分配股權
Ⅰ 開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可以參照出資比例、勞務支出比例來進行分配。
1.三人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是由三人協商決定的,可以參照出資比例、勞務支出比例來進行分配。
2.分配方案可參考以下方法,股權分配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至於經營股權部分,總的比例定好了之後,就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擔任的職責和能力來評估了。這個方面可能有爭持的地方,設立一些簡單的虛擬股權績效評價系統。就是說在創業過程中讓股東的股權隨著個人績效的變化有一定調整幅度的激勵制度。這個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經營股權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職責、崗位來分的,從而確定分配內容。
Ⅱ 創業初期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1、股權分配方案創業初期
股權分配原則是按照付出、責任、風險、能力進行分配,最好是找到合夥人之後先進行僱傭關系共事幾個月,雙方都認可以後再談具體的股權分配比例問題。
(1)所有股東必須用現金入股,每個人都得出錢。
(2)股權分配絕對不要平均分配,應該有一個主導人,占據領導位置。根據有關機構對國內外創業公司股權的研究表明,最穩定的股權分配方案為7:2:1,也就是公司老大占股份70%,老二20%,老三10%。公司一定要有一個領導人決策人也就是股份佔比多的人,這樣公司的根基才能穩定,不然遇到合夥人意見不統一的情況下,會嚴重影響公司的運營和決策。
作為公司老大占股一般在50%-80%之間,公司老二占股一般是在10%-30%之間,一般不要低於15%,如果低於15%則證明老二的能力有所欠缺,那麼老二的位置則不給給他,老大老二股份分配好之後,剩下的股份就給老三,老三的股份一般在15%以內,按照這樣的方案來分配股權,公司的根基是最穩定的。不管之後公司盈餘情況是怎麼樣的,公司合夥人之間出現股權方面的矛盾的可能性比較低。
如果公司預留期權池,等比例稀釋就可以了。比如公司要預留10%的期權池,那麼公司的老大、老二、老三共同稀釋10%的股份。
2、股權分配要點
(1)股權生命線:
66.7%擁有完全控制權。(修改章程、增資擴股)
51%擁有絕對控制權。(重大決策進行表決)
33.5%擁有一票否決權。(可否決董事會決策)
10%有權申請公司解散。
(2)股權分配應當在合夥創業之前就有規劃,不能隨意變動。
(3)預留部分股權作為期權池,為後期進入公司的合夥人和員工的期權激勵方案預留。
Ⅲ 開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對於開公司的股權如何分配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如果是一般 有限笑卜絕責任公司 的話,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 注冊資金 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佔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注冊 時提供的 公司章程 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注冊普通有限責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有關公司的每個人的權力和義務,例如股權比例,個人職責,如何分紅等等,還有規定 公司注冊資本 和認繳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注冊公司需要辦理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弊脊證,如果 經營范圍 有需要許可的項目,則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股東碰姿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Ⅳ 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公司股權包括絕對控股型和相對控股型,具體分配比例應根據股東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確定。另外,股權分配應基於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和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這兩個方面來考慮。以下由編輯為您介紹公司如何分配股權以及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一、公司如何分配股權公司股權分配應該按照創建公司是每個人的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認定,有人為技術入股應當適當增加股份,有人為資金入股,應當出資份額,份額大的應適當增加股份,參加經營的也應當適當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後要在合同上寫明股份比例,每個人的出資方式和所應當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企業股權結構:絕對控股型,創始人67%的股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最後還是老闆拍板;相對控股型,創始人佔51%的股權,合夥人加在一起佔34%的股權,員工預留15%的股權,其他絕大部分事情還是老闆就能拍板;不控股型,創始人佔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佔51%的股權,激勵股權佔1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一條禁止關聯交易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股東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七十八條 發起人的限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二、公司股權分配需注意哪些事項
股權安排要避開這三大硬傷:過於分散、過於平均、名不副實。
1、過於分散。例如一些公司有十幾個股東甚至更多。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公司已經融資融到C輪D輪時屬於正常。但有些公司處在天使輪,甚至是在公司非常早期的時候就有很多的股東,而且股東有個人、有機構,這種情況下對一個創業公司做大來說是比較的困難的。
一方面,《公司法》對小股東有一些保護。在公司做決策簽署文件時就可能會出現僵化的局面。雖然小股東手裡的股份虧孝非常少,但很多事情上仍然要徵得他們的同意。如果一些小股東採用不簽字或是其他不配合的手段來訛詐大股東時,可能導致局面僵化。
另一方面,公司的股東比較多時,溝通協調成本會增加,甚至會涉及到一個比較復雜的博弈局面。例如幾個型滑股東股份加在一起能夠過半數,或者說在投票的時候形成優勢地位就會產生很多復雜的局面。當有這種復雜局面出現時,就有誘使創業公司里的各方利益產生博弈。—但這種內斗事件出現都會影響公司的發展。所以股權設計有一個重要的原則是要減少簡化博弈的局面。
2、過於平均。很多時候過於平均並不是公司的創始人想這樣安排,恰恰是因為開始的時候大家對於各自的貢獻沒有辦法准確的去評估,這個時候可能就形成分配股權比較平均的情況。股權分配平均,常見於創始人之間很熟悉,如老同學、老同事。在分配股權的時候常常因為面子上好看而選擇平均。在公司啟動初期大家容易談成一個共識,覺得都很容易都把公司注冊起來。
但之後,隨著公司的不斷的發展,就會暴露出較大的問題。最典型的是在公司發展過程中,每一個人能力的變化不同,對公司的貢獻不同,會導致有人覺得不公平,從而引起公司內部矛盾,影響公司發展。最主要的影響是在投票決策方面,容易導致決策層面的復雜。
3、名不副實。這種情況涉及了很多方面,例如工商登記跟公司實際約定不符。包括公司股權上存在代持的情況,但在工商登記上沒有體現出來,或者在公司剛開始注冊的時候只有兩個人持股,之後其他人陸陸續續的加入進來,這種情況下股權應該做一些調整。如果他們沒有及時進行調整,就會出現在工商登記上只有兩個股東,但實際上還有其他人持有公司股權。
名不副實在一個階段內是可以接受的,但前提是大家一定要有書面的約定。這點是很多公司會忽視的,因為公司在一個階段會進入高速發展的時期,進入高速發展時期以後,大家可能精力不會放在這個方面。一般情況下,公司內部可能會有一個約定,但這個約定可能不是一個非常准確的文件,容易造成大家誤解。例如關於給股份的問題,這個股份是公司融資以後還是公司融資前給?這其中就會有很大的差異。
三、公司股權分配的關鍵是什麼
1、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
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因為公司需要有一個能夠拍板的領導者,這樣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發展方向卜空臘,也能激發團隊做大企業的信心和動力。
2、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吸引合夥人、融資和人才)。
俗話說「財散人聚」,股權就代表著未來的財,散一部分股權,才能聚起來優秀的合夥人和人才。
因為相較於固定的薪資,股權更具有長遠的投資價值。一般來說,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合夥人手中的股權很有可能會翻好幾倍,遠不是固定薪資可以比擬的,創業者可以以此來說服和吸引優秀人才。
以上是由我為您介紹的關於公司如何分配股權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公司股權分配應根據每個股東出資比例或者出資方式的具體情況來確定,不能過於分散,也過於平均和名不副實。
Ⅳ 創業股權比例怎麼分配最好
一、正面回答
創業初期公司分配股權應該堅持創始人和股權的綁定以來控制。股東出資額占公司總資本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享有絕對控制權。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的,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依舊對公司有重大影響。
二、分析詳情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股權比率公式是什麼
股權比率的公式為股權=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也就是說某公司若原有注冊資本為80萬元,現在一股東新出資20萬元,那麼他就是佔有20÷(80+20)=20%的股權。即股權比率的多少和股東的出資額有很大的關系,除股東或者章程另有約定外,在年底的分紅也是按這個比例進行。
Ⅵ 幾個人合夥創業,股權怎麼分
答:1、無論和誰合夥開公司,一開始就通過規則和原則建立合理的股權機制非常重要,尤其和好朋友創業則更為重要。因為和好朋友一塊創業,大多數人往往要面子,講義氣,不想談錢傷感情,而這種人最後十有八九都會傷了彼此的感情。所以無論多好的朋友創業,實力如何,總有一個要出來做Leader ,如何用股權機制讓好朋友之間能更好的合作,這才是關鍵。現實中,創業者因為股權分配的問題導致創業項目失敗的案例比比皆是:西少爺、拉勾網、泡麵吧、理大師,創始人之間多因為股權、利益等問題分道揚鑣,甚至對簿公堂。
2、在創業早期,創業者們對於股權、利益等方面的處置是天然的「空白」,諸多簽署的早期文件和合同都缺少合理的法律保障,導致在創業之初就埋下了爆發的伏筆。建議咨詢像我們合易咨詢這樣的專業機構幫助創始人設計股權配置及關鍵控制權方面的頂層文件。
3、50%:50%的股權安排風險很大。(1)團隊不要完全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創業初期,不好評估各自貢獻,團隊的早期出資就成了評估團隊貢獻的核心指標。這導致有錢但缺乏創業能力與創業心態的合夥人成了公司大股東,有創業能力與創業心態、但資金不足的合夥人成了創業小夥伴。對此建議,全職核心合夥人團隊的股權分為資金股與人力股,資金股佔小頭,人力股要佔大頭。人力股要和創業團隊四年全職的服務期限掛鉤,分期成熟。對於創業團隊出資合計不超過100萬的,建議資金股合計不超過20%。(2)團隊中要有大家都信服的老大。企業的股權架構設計,核心是老大的股權設計。老大不清晰,企業股權沒法分配。所以,要麼一開始就有清晰明確的老大,要麼磨合出一個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權戰爭,緣於老大不清晰。老大隻有對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會淪為賭徒手裡不斷轉售的紙牌。(3)合夥人股權要有退出機制。合夥人股權戰爭最大的導火索之一,是完全沒有退出機制。有的合夥人持有公司股份,因為某些原因離職後卻堅決不退股。其他合夥人認為不回購股權,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於事先沒有約定合夥人的退出機制,對合法回購退出合夥人的股權束手無策。對此建議,合夥人應首先就退出機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溝通理解到同一個波段。如果合夥人離職,資金股與已經成熟的人力股,離職合夥人可以兌現,但未成熟的人力股應當被回購。我們看到別人創業失敗血的教訓,應該從中學到經驗和教訓,避免自己在創業中再走同樣的錯路。
Ⅶ 創業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創業公司股東的股權分配沒有固定的公式。建議分配方法如下:1、現金權益的比例(40%)根據出資額確定;2、非現金權益的比例(50%)根據過去的經岩唯茄驗、資源、創業責任等確定;3、保留期權的比例(10%)用於以後的激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山納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粗察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