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被冒名轉讓期間債務如何處理
發布時間: 2023-09-17 06:09:12
『壹』 股權轉讓時債權債務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時債權債務由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公司是企業法人,以公司的財產承擔責任,股東在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范圍內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權轉讓後,一般並不影響債權債務的處理,仍然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貳』 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後的債權債務
股權轉讓後的債權債務可通過下列方式處理:一般可按照雙方的協議處理。但若雙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由原股東就其過錯導致的債務進行清償,由現任股東就其行為而產生的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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