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司法處置轉讓質押的怎麼辦
Ⅰ 股權質押是怎麼解除的
股權質押解除的辦理是: 1、債務人依法履行了債務; 2、出質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 辦理股權質押 的解除手續; 3、提交出質人的身份證明、股東證明、股權質押協議等材料; 4、注銷質押登記。根據《民法典》第四百條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民法典》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Ⅱ 股權質押如何處置資產的
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公司股權質押後可以將股權進行轉讓從合同法及公司法規定角度來說,公司股權質押後可以簽訂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將股權進行轉讓,但是股權變更登記除非取得質權人的同意,否則是無法進行變更登記的,有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1、股權轉讓方應當告知受讓方股權質押的實際情況,防止構成欺詐;
2、對受讓方而言,股權轉讓合同可能無法履行。如果股權出質所擔保的債權無法實現,該股權可能會被拍賣用於抵債。
二、股權質押如何處置資產股權質押和財產抵押對對應的標的物屬於不同的權利主體,股東將股權質押,不影響公司將財產抵押。如果股權質押在先,且質押合同中就公司財產抵押、處置等有限制性規定的,遵從股權質押協議的約定,如有違反,可以追究出質人的違約責任。如果公司財產抵押辦理了登記,已經依法設立,通常情況下也不能以股權質押在先要求撤銷財產抵押或確認無效。
三、股權質押設立後,出質股東擅自處分質押股權的法律後果如何從法律規定來看,《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與《物權法》對質物處分的規定不完全一致,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在《物權法》實施之後,質押股權的處分應適用《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即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對於出質股東擅自轉讓質押股權的效力,應從債權行為效力和物權效力分析。從債權行為來看,屬於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為,如果質權人同意的,則為有效民事法律行為;如未徵得質權人的同意或者追認,則為無效民事行為。從物權行為來看,如果受讓人確系善意第三人,其受讓行為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則受讓人有權取得質押股權;否則,質權人應當享有擔保物權的追及效力,不論質押股權流轉何人手中,質權人之質權並不消滅,可以直接對抗第三人。當然,實務中,由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確認以及股權質押、轉讓都應由工商登記機構登記,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記機構的重大過失致質押股權未登記,受讓人關於其為善意的主張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受讓人代出質股東清償債務,債權因受讓人代償得以清償,即使先前的出質股東處分質押股權未被同意,也不影響出質股東之前轉讓質押股權的行為,因為此時質權人的債權權益已得到實現,抵押權也隨之消滅,故另當別論。綜上所述,關於股權質押如何處置資產這個問題的答案,股東將股權質押,不影響公司將財產抵押。但是,從法律規定來看,《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
Ⅲ 公司股權質押怎麼變更
公司股權質押後進行變更,需申請人攜帶身份證件及 股權轉讓協議 、原 股東會決議 、新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變更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Ⅳ 如何辦理公司股權質押解除
解除股權質押辦理的手續如下:
1、申請人提交股權出質注銷登記申請書;
2、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蓋公章以及核准變更登記通知書;
3、帶齊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辦理手續,帶上自己的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Ⅳ 股權質押怎麼解除
1、把該項目的貸款結清證明復印一份。
2、帶同已經填寫好的《公章審批表》 ,蓋公司公章。
3、帶齊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辦理手續,帶上自己的身份證。
4、在通知的幾個工作日後到工商局取回執即可。
二、股權質押解除需要提供的資料
1、區縣商務部門請示2、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3、解除股權質押申請書,內容包括質押情況、解除質押原因、解除質押對象、解除質押比例等。蓋企業公章4、解除股權質押協議5、董事會決議,簽字或法人代表簽字、蓋公章6、企業合同、章程7、股權質押合同8、股權質押批復9、企業批准證書、營業執照10、審批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第十一條 申請股權出質注銷登記,應當提交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注銷登記申請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第十二條 質權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應當申請辦理撤銷登記。
第十三條 申請股權出質撤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撤銷登記申請書》(二)質權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文件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