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股權的出資
⑴ 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1、公司股份一般按照股東認繳或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額中所佔的比例進行分配,每一股份的金額相等,分取紅利的辦法也是按占股比例來分,但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⑵ 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合夥做生意股權,可以按以下方式分配比較合理戚雀:
1、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2、如果全野仔坦頌桐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那麼就需要按照全體股東的約定來操作。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⑶ 合夥開店如何分配股份
一、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1、股份是指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分;
2、股份代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的價格表現價值;
4、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股權分配是合夥開公司最為主要的股份分配方式,另外還應該要考慮某一方投資人有無參與經營管理、或者有無投入技術等:
(1)股東有參與經營管理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地增加股份,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應適當減少股份分配;
(2)出資的一方如果有投入技術的話也可以適當地增加那一方的股份分配;
(3)如慎好果存在其他影響股份分答州配的因素的,需要股東自行通過協議確定;
5、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二、股份需要簽合同嗎
1、在一般情況下,股份分配確定了之後,都是需要定理合同的。簽訂合同後,按照規章進行可以有效地減少後續的股份分配糾紛。確定注冊資本和法人代表後自行協商確定投入比例,然後按照比例進行分紅;
2、在一家公司當中,創始人掌控了整家公司的發展方向,股權的分配應該要保障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公司的合夥人凝聚了合夥人的整個團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夥人的話語權和經營權;投資者可以促進投資者的增加,保障了投資清孝蔽人的優先權;公司中的核心員工可以激發公司員工的創造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核心員工的利益。科學的股權架構應該是由公司創始人、公司合夥人、公司投資人以及公司核心員工四類人掌握,這四類人掌握了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資金,在公司的管理和執行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因此在分配股權時必須照顧這四類人的利益。
⑷ 股權如何分配
一、股權應該怎麼分配
1、股權按出資比例分配比較合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且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等重大決議,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或液液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權轉讓應該注意哪些情況
1、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而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此時股東股權轉讓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購,還是通過臨時決議同意股東轉讓股權,需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對這一條,本人認為對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埋碧權處分的股權不能限制轉讓,如有限制是無效的,但對於有限衫物公司股權轉讓限制是可以的);
2、公司控制股東擬轉讓股權,為保護其他股東利益,公司最好進行審計、評估,以免大股東侵害其他股東情況發生,亦需董事會、股東大會對大股東進行定性、評價;
3、公司對外投資的股權欲轉讓的,須經董事會乃股東大會進行審議,作為公司大事項對待,應經審議作出決定。
⑸ 股權如何分配
公司股權分配如下:
1、按出資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權時,一般可以按出資比例分配;
2、按貢獻分配,公司在分配股權時,一般可以按其出資額分配股權,捐款數額是多少,指股東對公司的出資,一般來說貢獻大的可以多配股,貢獻小的可以少配股;
3、根據股東的立場,公司的股權分配一般可以按照股東的地位進行分配。
4、主創始人絕對控股型。主要的創始人,至少拿67%的股份,然後其他的合夥人,根據能力,資金等內容來確定股份。這樣就能保證主創人的絕對控股。
5、相對控股型。主要的創始人,拿51%的股份,然後其他的合夥人,根據能力,資金等內容來確定股份。這樣平時公司的一些事情,老闆一個人就能決定。
6、不控股型。就是合夥人股權差距不大,例如3個人,一人34%,另外喚簡數兩個人33%。這種對應大多數初創人員來說,可能用的比較多,只有合夥人們比較團結,很有契約精神才行,又或者是合夥人能力互補,缺一不可,並且每個人能力都很強,一起比較劃得來。所以盡量不要用這種。
股東(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股和首權代持細則如下:
1、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股權代持合法,但實際出資股東虛假出資的,需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進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各個股東之間協商確定,上市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通過收購的方式來不斷提升,甚至可以達到控股的股權比例,但是如果通過收購方式增加股權的,法律另有規定,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對其他股東的股權公告收購不按照持股份額來確定。
另外,公司股權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夥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無疑,這四類人,對於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
公司股份合作協議書
合夥人一:身份證號:
合夥人二:身份證號:
合夥人三:身份咐皮證號:
合夥人四:身份證號:
合夥人五:身份證號:
合夥人六:身份證號:
合夥人七:身份證號:
合夥人八:身份證號:
合夥人九:身份證號:
合夥人十: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夥)開辦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⑹ 公司對股東進行股權投資,怎麼分配出資額
原則上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向 股東分配利潤 ,也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自行約定特殊的 股東利潤分配 方式)分配利潤,但後者須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方能生效。(一)股東利潤分配條件 1、實體條件:公司有實際可供分配的利潤,應依公司審計報告為據; 2、程序條件:公圓咐數司應合理制定股東利潤分配方案,並召開股東會會議對該具體方案形成 股東會決議 。(二)股東利潤分配方式 1、法定方式法定方式,是指《公司法》關於股東利潤分配所規定的方式,即按照簡穗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向股東分配利潤。橘首所謂實繳的出資比例,是指按股東實際繳納的出資占公司資本總額的比例。在允許股東分期繳納的情況下,規定股東按照實際繳付的出資比例分取利潤的原則,有助於明晰 股東的權利 、義務,減少糾紛。 2、約定方式鑒於 有限責任公司 的人合因素,《公司法》允許股東不按照法定方式分配利潤,而是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即可自行約定特殊的股東利潤分配方式。但須注意的是,該約定的模式必須經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方能生效。
⑺ 合夥人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法律主觀:
股權分配,是合夥人做出的最為困難的決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開始之前必須首要解決的問題。股權分配中需要考量眾多因素,沒有萬能模型,但並非沒有標准。一個好的股權分配方案,是讓每個合夥人都滿意。股權分配產生的問題,永遠是船小好調頭。恭喜你,設立了一家新公司!在新產品推廣或與客戶談判前,有件事你必須與你的聯合創始人達成一致:公司的股權分配。作為態手燃創始人,這可能是你做出的最為困難的決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開始之前必須首要解決的問題。鑒於在股權分配中微小的不同就會導致公司重大的變化。因此,如果每個人在股權分配方面都能達成一致,就會減少未來的帆虛問題。那麼,分配股權應該從哪入手呢?分蛋糕正如其他許多事情一樣,關於創始人股權的分割方法,在理論層面,有很多分歧。有些人認為創始人股權不應當平均分配,因為平均分配會導致僵局出現,從而很快的使公司走向毀滅。另一些人則認為股權分配中公平是最為重要的原則,只要平均分配股權是公平的,那麼這種分配方式就是合適的。實際上,股權分配根本沒有一個公式或者一個模型能夠適用於所有的情況。當創始人進行股權分配時,應當考慮以下幾種因素:這是誰的idea?事實上,除非有人貢獻了專利技術,idea並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在創業領域,一個公認的原則是,執行比idea更重要。MySpace和其他社交網站的創始人與馬克扎克伯格的idea其實差不多,但敗在他們對於idea的實現行動遠不如facebook做的多。換句話說,在實現這個idea的過程中,誰做的多,誰就應該拿到更多股權。全職VS兼職如果一個聯合創始人辭去原來的工作並且全身心的投入公司工作,而其他人僅僅是在公司兼職,那麼兼職的合夥人應當拿較少的股權。因為兼職的合夥人承擔了較少的風險的薯襪同時對公司付出的時間和作出的貢獻也較為有限。一般而言,這類兼職合夥人的股權應當少於全職合夥人持有的股權的一半。(譯者註:兼職合夥人股權≤全職合夥人股權÷2)工資在初創公司早期,創始人以較少的工資或者完全放棄工資的形式來工作並不少見。但是放棄的工資不應當以股權的形式進行「支付」,原因在於放棄的工資很難與股權數量相對等。此外,這種掛鉤會導致較高的稅費負擔。同樣,如果一個創始人貢獻了設備、辦公地點或者其他有形資產,那麼最好是用可轉換的債權或者種子序列的優先權來「支付」對價,而非直接用股權。資金投入如果一個聯合創始人向公司投入了關鍵資金,你可能會覺得,作為回報,TA應該獲得額外的創始人股權。這個想法大錯特錯,創始人之間的股權分配最好是以每個人對公司的工作貢獻為基礎進行(即「人力股」),並將來自創始人的資金投入視為種子期的投資,向這部分資金投入發放對應的可轉換債權或者種子期序列的優先股。未來角色每個聯合創始人在公司的預期角色都基於技能水平、才能和公司需要而定的。比如,公司在技術革新方面有強烈的需求,而其中一個創始人是一位世界級的工程專家,那麼TA應當獲得更多的股權。請記住,公司的需求以及創始人角色的重要性會隨著時間而改變,不要因為某次單一的貢獻或技能而使公司的股權分配過度傾斜。未來員工從創始人股權角度思考未來的員工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個持有大量股權的創始人最後成為產品市場總監,那麼試圖用較少的期權僱傭其他高管的目的可能就無法實現。因此,股權分配需要將過去和未來對於公司的貢獻都考慮在內。控制權創始人股權分配不應當僅僅指望通過分配股權來確定如何控制和管理公司——你應當有一個獨立的合同來確定公司如何做出重大決策。約定優先認購權在這個協議中非常重要(這個權利意為如果一個創始人想要賣掉TA的股權,那麼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TA的股權的權利),這樣就可以避免和一個你根本不認識的合夥人共事。成熟不管你如何分配股權,這些股權都應當有成熟條件。在股權「成熟」前,創始人所擁有的是不完整的股權。這種「成熟」安排方式非常重要,因為它可以避免聯合創始人在公司工作幾個月離職後還持續擁有公司大量的股權。畢竟你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就是持有你公司大量股權的人卻從來不為公司做任何貢獻。一個典型的成熟計劃是這樣的:股權的成熟期為四年,第一年結束後25%的股權成熟,這個過程能夠使員工在持有公司股權前至少工作一年。剩下的股權則是以月或季度為基準進行成熟。就我個人的經驗,創始人的期權可以先成熟一部分(一般而言成熟並行權的比例最高不超過33.3%,當然你需要仔細考慮後再做決定)。創始人通常約定在公司控制權轉移或無故終止時,期權將加速成熟。(譯者註:即股權在此情形下視為全部已成熟)稀釋當公司設立伊始,創始人擁有公司的全部。但是,當公司逐漸壯大並開始吸納員工和投資人時,股權將不可避免的被稀釋。而且幾乎沒有出現過公司IPO或被出售時,創始人仍然擁有公司100%股權的先例。當你開始進行A輪融資時,你將會向投資人發行額外的股權,投資人一般擁有公司股權的25%-50%。在隨後的融資中,根據談判的情況,投資人的股權份額可能會變小也可能會和A輪融資的比例一致。但是,每輪融資,你的股權比例都會隨之稀釋。此外,你還需要給未來的員工預留一定的期權池,特別是早期階段的員工。總的來說,公司初始,給員工預留10%-20%的股權作為期權池是一個非常明智的事情。即便你沒有留出,當你尋求融資時,投資人也會要求你設立期權池。如果事先已經設立,那就不需要從你的股權中分出一部分留給期權池了。換句話說,你的股權也就可以避免以這種方式稀釋了。每個公司的情況都不同,創始人股權分配方案並不存在沒有標准答案。但是,這其中有一個隱形標准:當股權分配完畢塵埃落定時,每個聯合創始人都對這個分配方案滿意。如果這個分配方案讓你覺得沮喪焦慮,那很可能這個方案存在問題。此時,你應當提出你的疑慮,並將這些問題解決好。如果這些問題留在後期,隨著公司越來越成功,股權越來越有價值,調整股權的難度只會越來越大。因此,在創業伊始,通過創始人之間坦誠對話來解決股權分配中的分歧是非常好的方式。祝你好運。以上是合夥人股權分配的基本法。
法律客觀:
《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三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