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凍結銀行股權的期限怎麼確定
『壹』 股權查封期限三年的法律規定
股權查封期限三年的法律規定具體如下:
1、股權查封的期限是三年。人民法院凍結股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雀羨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可以辦理續行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凍結手續;
2、法院查封股權的兆毀方式包括:
(1)裁定禁止該部分股權對轉讓、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或變賣族歲備等措施;
(2)裁定禁止被執行人提取應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而是由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
(3)在獲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該查封的股權對外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貳』 股權凍結期限是幾年
股權凍結期限是二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解凍法院凍結股權方法有:
1、法院確定的凍結期限屆滿後,凍結股權自動解除凍結;
2、經被凍結股權的當事人申請,並提供相應擔保,經法院批准後同意解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襲攔告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拍明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衡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叄』 凍結股權需要多久
凍結股權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且若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期限仍然不得超過三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肆』 股權凍結期限
股權凍結期限原則上是不得超過三年。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1年,液畢州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3年。【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鬧蔽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數碼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