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散結構如何判斷
① 股權集中與分散的優缺點
1、股權分散
優點:
在股權分散的公司中,控制權由幾個大股東分享,達到大股東相互監督的股權安排模式,公司決策更加民主。
同時通過董事會內部牽制,可以使得任何一個大股東都無法單獨控制的決策,能有效抑制可能存在的大股東「以公謀私」的行為對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
缺點:
決策權的分散,會導致決策效率的下降,使公司無法對市場變化及時做出反應,錯過發展時機。
同時,各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過少,公司與股東間的利益相關度降低,會打擊其參與公司事務的積極性,導致其對經理層監督監督力度下降,最終導致經理層對公司形成強大的控制力。
另外,董事會內部相互牽制的各大股東一旦產生矛盾,容易造成沖突,影響公司的穩定運行。
2、股權集中
優點:
在股權集中的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持有公司相對較大的股份,掌握著公司的決策,能大大提高決策的效率。
同時,其與公司利益相關度較大,公司的盈虧會對其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其參與公司事務的積極性較大,有利於公司的良好運轉。
缺點:
股權集中,大股東權力得不到牽制,決策過程缺乏民主,容易發生由於決策者的優柔寡斷導致的決策失誤,甚至出現大股東利用手中權力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1)股權分散結構如何判斷擴展閱讀
一個合理的公司股權模式應該是「分散」和「集中」都要取,即其他大股東對第一股東形成牽制的同時,需保證第一股東的控股地位,形成代表不同利益主體的多個大股東制衡的股權結構的同時保證公司運行的動力。
具體而言,即在「一股獨大」的公司,應在保證第一股東控股地位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其降低過大的持股比例,或者將其部分股權轉讓給其他相對持股較多的大股東。在股權相對分散的公司,應適當提高第一股東的股權以提高決策效率。
② 股權結構的分類有哪些,如何理解內部人控制
一、股權結構的分類有哪些
股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
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
二、如何理解內部人控制
內部人控制的產生其實與其股權結構大有關系。當公司股權十分分散時,每個出資人由於佔有的股份很小,他們就必然不願花大力氣去關心、監督經理人員的行為,而希望別的股東花大力氣去這樣做,自己則坐享其成,這就是所謂「搭便車」心理。股東從監督經營者行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費的高成本相比較,必然導致他們這種「搭便車」心理。廣大股東都存在這種心理而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聞不問時,對經理人員的監督就會變得軟弱無力。事實上,股市上廣大中小投資者是沒有興趣也沒有能力去過問所買股票的上市公司的內部經營狀況的。他們的興趣在於從股票價格波動的價差中獲取收益。這樣,出資人不能對經理人員的行為進行最終控制的局面就出現了,「內部人控制」問題也就產生了。然而,當股權變得相當集中時,大股東就會喪失由於股權分散而降低風險的好處,企業經營好壞的風險現在集中到了大股東身上了。於是,大股東就有動力也有能力去加強對經營者行為的監督,從而使內部人控制的問題得以防止。
③ 股權結構有哪些分類
股權結構分類有:
1、股權高度集中,控股股東的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2、股權高度分散,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3、股權相對集中,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④ 什麼是股權集中什麼是股權分散
股權分散是相對於股權集中而言的。
分散
第一大股東持股5%
第二大股東持股2%
第三大股東持股1%
第四大股東持股0.5%
集中
第一大股東持股51%
第二大股東持股20%
第三大股東持股10%
第四大股東持股5%
股權分散優缺點
股權分散:
1、優點:有利於產生權力制衡,有利於民主決策
2、缺點:容易降低公司的反應速度,很可能錯失機會,降低工作效率
⑤ 股權結構
對於那些公司來說,不同的公司所採取的一個股權結構是不同的,各種各樣的一個股權結構各有各的優點,所以說有的公司為了貼合自身的一個實際情況,選擇其中的一種股權結構,這是無可厚非的,那麼股權結構有哪幾種類型呢?接下來由為大家帶來股權結構有哪幾種類型的詳細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一、股權結構有哪幾種類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
第一是指股權集中度,從這方面可將股權結構分為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仿此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第二是指股權構成,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以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進行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
二、公司股權變更的注意事項
1、簽訂股權變更協議的主體
在股權變更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在實踐中,一些公司股東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股權
轉讓協議,這會造成簽約主體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審查其是否已注冊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簽訂股權變更協議前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同時,還需注意其它法
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則會出現無效的法律後果。另外,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均要形成書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後反悔,導致糾紛產生。
3、對前置審批程序的關注
一些股權變更協議還要涉及到主管部門的批准,如國有股權、或外資企業股權變更等。
4、明晰股權結構
股權變更協議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閱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文件,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
5、股權變更協議受讓人應認真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1)考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2)分析企業財務狀況:要求企業提供近兩年的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核實企賀困業的資產規模、負債情況;核實企業所有者權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斷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
(3)企業的納稅情況調查。
6、股權變更協議受讓人應盡量了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信息,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1)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瑕疵,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認繳出資額;
(2)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到位(違約)的瑕疵,即股權變禪大念更協議中的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
(3)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股權出質的情形。
7、股權變更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與保證
(1)股權變更協議受讓方應要求出讓方做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2)股權變更協議出讓方應當要求受讓方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8、股權變更協議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以上就是整理的關於股權結構有哪幾種類型的相關內容,公司股權結構的類型,往往關繫到公司的一個正常的運行。大家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歡迎上在線法律咨詢平台,在線律師會為大家進行專業的解答。
⑥ 怎麼評價一個公司的股權結構是否分散
股權分散沒有什麼標准,首先在前十名持股的股東中,任何一持股的股東與股東間沒有關聯關系,其次就是憑他的個人的持股比例不足以左右董事會意志,這樣股權結構就可以說是分散了。國美電器的股權結構是比較集中的,前三大股東持股占據大部分。
⑦ 什麼是股權結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義務)。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7)股權分散結構如何判斷擴展閱讀
股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
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
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
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
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規范的股權結構包括三層含義:①降低股權集中度,改變「一股獨大」局面。②流通股股權適度集中,發展機構投資者、戰略投資者,發揮他們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③股權的流通性。
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
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
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
⑧ 股權類型有哪些什麼樣的股權結構才算合理
股權即以股份來劃分權益,股權結構決定了公司的屬性,是指股東的構成情況,也就是權力構成,它一般介於集中與分散之間,其中一元結構是極度集中的股權結構,而極度分散的情況出現在沒有實際控制人的公眾企業當中,它是影響公司治理的權力機構,那麼什麼樣的股權結構才是好的呢?股權類型
1.一元結構
一元股權結構是一種股權高度集中的結構,有絕對控股股東,且持有比例在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它是最為簡單原始的股權結構,
2.平衡結構
平衡股權結構類型一般包括四類股東:創始人、員工、投資機構、廣大中小股東,創始人或者實際控制人負責公司的決策,而員工和管理層負責公司經營,投資機構主要起到戰略對接,而廣大中小散戶則以監督為主,這是來說上市公司當中最為普遍的一種結構。
3.分散結構
分散結構則是沒有實際控制人,最大的持股也在10%以下,這是股權發展的必然趨勢,也就是股權結構不斷分散到公眾的手上,之前的實際控制人或創始人變成了公司的高管,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
4.合理結構
發達國家中日本與德國以法人之間相互交叉持股為主,其中投資銀行起到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歐美國家中,股權結構則高度分散,創始人持股可能較少,多數外部投資者為主;而在中國股權主要集中在國家或家庭手上,並且參與公司經營與運作,經常會與廣大中小股東利益不一致的情況。
合理的股權結構應該是權責簡單清晰,有實控人進行拍板控制,有投資者尤其是戰略投資者的資源互補,還有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參與監督,形成一種主次分明、權責清晰、相互制衡的結構。
股權構成
國有股,是國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這是我國社會主義特色下的產物,絕大多數國有企業都是這種股權構成;
法人股,是企業法人或個人持有為主的股份公司,這是民營企業的普遍類型;
外資股,是指境外投資者以主要持有人的結構,A股的上市公司也是有一批的;
職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權分布在職工手上,比如華為,這種在A股並不多見;
公眾股,也就是公眾持有數量佔了總股本的多數。
企業的股權結構正常的發展過程是
從集中到平衡,再從平衡到分散的過程
,上市之前是偏向集中,上市之後趨於平衡,最後不斷分散。
⑨ 股權結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
股權結構中資本、自然資源、技術和知識、市場、管理經驗所佔的比例受到科學技術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沖擊合理的股權結構安排。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也會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沖突。
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
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
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