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怎麼申報
① 股權激勵投資怎麼報稅
股權激勵交稅的方式:一般情況下,股權激勵屬於工資所得,應當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繳納個人所得稅款,但若股權激勵是以轉讓股權的形式體現的,則繳納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② 我公司對外投資一家公司,記長期股權投資,現這家公司破產清算了,我公司該如何向稅務機關申報
樓主的問題適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三類中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
該投資損失為需經稅務機關審批後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
稅務機關對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審批是對納稅人按規定提供的申報材料與法定條件進行符合性審查。所以稅務機關對企業申請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的審批不改變企業的依法申報責任,企業採用偽造、變造有關資料證明等手段多列多報資產損失,或本辦法規定需要審批而未審批直接稅前扣除資產損失造成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不實行層層審批,企業可直接向有權審批稅務機關申請。
稅務機關審批許可權主要有三項。一是企業因國務院決定事項所形成的資產損失,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資產損失的具體審批事項後,報省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二是其他資產損失按屬地審批的原則,由企業所在地管轄的省級稅務機關根據損失金額大小、證據涉及地區等因素,適當劃分審批許可權;三是企業捆綁資產所發生的損失,由企業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審批。由省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省級以下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其審批時限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但審批時限最長不得超過省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時限。
資產損失確認證據
《管理辦法》特別提示,企業發生屬於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應按照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資產損失的確認工作,並保留好有關資產會計核算資料和原始憑證及內部審批證明等證據,以備稅務機關日常檢查。
企業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請時,均應提供能夠證明資產損失確屬已實際發生的合法證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和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主要包括:(一)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者裁定;(二)公安機關的立案結案證明、回復;(三)工商部門出具的注銷、吊銷及停業證明;(四)企業的破產清算告示或清償文件;(五)行政機關的公文;(六)國家及授權專業技術鑒定部門的鑒定報告;(七)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經濟鑒定證明;(八)經濟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九)保險公司對投保資產出具的出險調查單、理賠計算單等;(十)符合法律條件的其他證據。
2、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主要包括:(一)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原始憑證;(二)資產盤點表;(三)相關經濟行為的業務合同;(四)企業內部技術鑒定部門的鑒定文件或資料(數額較大、影響較大的資產損失項目,應聘請行業內的專家參加鑒定和論證);(五)企業內部核批文件及有關情況說明;(六)對責任人由於經營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說明;(七)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企業財務負責人對特定事項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聲明。
資產損失認定方面需要注意的具體問題
1、企業資產損失應當以賬務處理為基礎,比如企業根據內部控制的要求和財務管理的程序已經管理當局作出責任認定和核准處理批示,資產損失已經轉入「待處理資產損益」或「營業外支出」。
2、企業資產損失認定必須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和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證據的范圍和內容應當具有充分性和相關性。
3、注意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賬務轉出處理。
4、企業的股權(權益)投資當有確鑿證據表明已形成資產損失時,應扣除責任人和保險賠款、變價收入或可收回金額後,再確認發生的資產損失。
可收回金額一律暫定為賬面余額的5%.
5、企業為其他獨立納稅人提供的與本企業應納稅收入無關的貸款擔保等,因被擔保方還不清貸款而由該擔保人承擔的本息等,不得申報扣除。
6、下列股權和債權不得確認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損失:
(一)債務人或者擔保人有經濟償還能力,不論何種原因,未按期償還的企業債權;
(二)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各種形式、借口逃廢或者懸空的企業債權;
(三)行政干預逃廢或者懸空的企業債權;
(四)企業未向債務人和擔保人追償的債權;
(五)企業發生非經營活動的債權;
(六)國家規定可以從事貸款業務以外的企業因資金直接拆借而發生的損失;
(七)其他不應當核銷的企業債權和股權。
《管理辦法》最後強調指出,稅務機關對企業自行申報扣除和經審批扣除的資產損失進行納稅檢查時,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對有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對有確鑿證據證明由於不真實、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證據或估計而造成的稅前扣除,應依法進行納稅調整,並區分情況分清責任,按規定對納稅人和有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罰。
③ 股權轉讓個稅申報系統怎麼申報
法律分析:個人轉讓股權過程中,被投資企業、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應按照規定期限報送相關資料和辦理扣繳(納稅)申報。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填報《被投資企業股權變動情況報告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④ 股權性投資損失專項申報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25號第四十一條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一)股權投資計稅基礎證明材料;(二)被投資企業破產公告、破產清償文件;(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吊銷被投資單位營業執照文件;(四)政府有關部門對被投資單位的行政處理決定文件;(五)被投資企業終止經營、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證明文件;(六)被投資企業資產處置方案、成交及入賬材料;(七)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投資(權益)性損失的書面申明;(八)會計核算資料等其他相關證據材料。
⑤ 股權投資審核流程如何具體實施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審核做的具體的流程是:1、必須是股權投資管理企業;2、基金規模不低於1億元;以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形式成立的,股東人數應不多於50人;3、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注冊資本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4、要准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