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期貨和現貨
1. 期貨和現貨的區別 通俗一點!
1、商品
期貨: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現貨: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
2、交收貨時間
期貨: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現貨:可供交割的現貨可在近期或遠期基礎上換成現金,或先付貨,買方在極短的期限內付款。
3、適用
期貨:有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適用於農產品期貨、金屬期貨、能源期貨、股指期貨、利率期貨、外匯期貨和貴金屬期貨的交易。
現貨:現貨交易一般適用於農副產品買賣、小額批發和零售交易。在中國,零售企業現貨交易,一般採取一手交貨一手收錢。
4、交易特點
期貨:期貨交易具有雙向性、費用低、杠桿作用、機會翻番、大於負市場的特點。
現貨:現貨交易具有電子交易合同的標准化、雙向交易、對沖機制、當日結算制度、保證金制度、T+0交易制度等特徵。
2. 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區別
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區別: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
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 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
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獲得或出讓商品的所有權,是滿足買賣雙方需求的直接手段。期貨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獲得實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過期貨交易轉移現貨市場的價格風險,投資者的目的是為了從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獲得利潤。
3.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 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在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時間、地點、對象的限制,交易靈活方便,隨機性強,可以在任何場所與對手交易。 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
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保證金等期貨交易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
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
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加權平均來計算的。
(1)計算平倉盈虧及持倉盈虧的依據;
(2)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的依據;
(3)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額的依據。
8.信用程度不同:
期貨交易具有100%的信用,在交割時有款比有貨、有貨比有款,而且在貨物的質量等級、數量方面有100%信用保障。
【拓展資料】
兩者具有這些相同點:它們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現貨交易方式沒有信用保障,雖然買賣雙方可以貨款兩清,但是在貨物的質量、數量、價格、款項收付等問題上存在爭議的風險。
3. 期貨與現貨的區別和聯系
期貨和現貨的區別
現貨:是指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自由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
期貨和現貨的聯系
簡單說此刻期貨價格是由此刻現貨價格決定的。在忽略交易成本、可以賣空等完美市場的假設下:期貨價格=現貨價格+持有成本。否則就有套利的機會(就是空手套白狼賺錢的機會)。
然而現實市場因存在交易成本、賣空限制等非完美市場的情況下,期貨價格會是一個無套利區間內的一個范圍,在交割日,期貨價格收斂於現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