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了之後投資損益如何計算
㈠ 股權轉讓收入怎麼計算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個人轉讓股權的投資成本應如何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
因此,正確的方法是:A應交個稅=(300-200)*20%*20%
B應交個稅=(300-200)*20%*30%
C應交個稅=(300-200)*20%*50%
㈢ 出售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和投資收益的金額如何確定。
你好,
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解析:
1、取得投資時,以實際支付價款入賬: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000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1000
說明:你題中說是現金,實際上企業不會用這么多的現金的,而是銀行存款。
2、2010年12月31日:
投資收益=600×20%=120萬元,資本公積=150×20%=3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20
-其他權益變動 30
貸:投資收益 12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0
3、2011年3月12日: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 40(200×2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40
收到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40
貸:應收股利 40
4、2011年末發生虧損時:由於題中說明了不考慮凈利潤的調整,那麼我們只對減值進行處理:
在計提減值之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1000+120+30-40=1110萬元
可收回金額為700萬元,則
發生減值額=1110-700=410萬元,
即,計提減值准備額為410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410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410
5、2012年1月,轉讓時:
借:銀行存款 750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41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000
-損益調整 80(120-40)
-其他權益變動 30
投資收益 50(借貸方差額)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㈣ 股權轉讓收入怎麼計算
個人股權轉讓收入的計算方式:一般情況下,所得為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