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糾紛如何舉證再審起訴
A. 股權爭議糾紛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這屬於《公司法》的相關范疇。
一、出資證明書: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23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對股權歸屬發生爭議,一方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享有股權的,若能夠證明其已經依法向公司出資或認繳出資,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則可確認其股東資格。」您需要提交出資證明書,證明您向該公司出資真實存在;
二、股權轉讓協議:若涉及股權轉讓糾紛,您需要出具股權轉讓協議。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您好,根據您的提問,這屬於《公司法》的相關范疇。
一、出資證明書: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23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對股權歸屬發生爭議,一方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享有股權的,若能夠證明其已經依法向公司出資或認繳出資,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則可確認其股東資格。」您需要提交出資證明書,證明您向該公司出資真實存在;
二、股權轉讓協議:若涉及股權轉讓糾紛,您需要出具股權轉讓協議。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故有效的股權轉讓協議是您合法獲得股權的依據。若轉讓協議違反公司章程或侵害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則轉讓協議可能被撤銷。
三、股東名冊: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出現股權爭議糾紛後,需要證明自己股東身份的,可依據該股東名冊進行證明。
公司章程等公司登記類文書:根據《公司法》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公司章程是記載股東身份及股東權利義務的文件,在股權轉讓糾紛中您可以根據公司章程主張自己的權利。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故有效的股權轉讓協議是您合法獲得股權的依據。若轉讓協議違反公司章程或侵害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則轉讓協議可能被撤銷。
三、股東名冊: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出現股權爭議糾紛後,需要證明自己股東身份的,可依據該股東名冊進行證明。
公司章程等公司登記類文書:根據《公司法》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公司章程是記載股東身份及股東權利義務的文件,在股權轉讓糾紛中您可以根據公司章程主張自己的權利。
B. 股權轉讓糾紛如何起訴
法律分析:
股權轉讓糾紛起訴書必須符合一般民事起訴書的基本要求:首先必須有明確的被告人。這里的清晰度是能夠確定的。其次要求必須明確。對於股權轉讓糾紛,其實質是股權買賣合同糾紛。最後可以根據訴訟需要將涉案公司列為第三人,因為在轉讓過程中會有公司合作或參與的痕跡,有利於法院查明事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C. 股權糾紛怎麼打官司
法律主觀:
股權糾紛處理方式如下: 1、當事人雙方協商處理; 2、協商不成的可以請調解機構調解; 3、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商業經濟糾紛調解試行辦法》第六條規定,對商業經濟糾紛的調解工作,由調解機構指定調解員主持或組成調解小組主持。第十條規定,縣(市)、市轄區內的商業經濟糾紛,當事人雙方有共同上級主管部門的,由最直接的共同上級主管部門的調解機構調解。《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 損害股東利益 的,簡老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商業經濟糾紛調解試行辦法》第六條對商業經濟糾紛的調解工作,由調解機構指定調解員主持或組成調解小組主持。《商業經濟糾紛調解試行辦法》第十條縣(市)、市轄區內的商業經濟茄咐渣糾紛,當事人雙方有共同上級主管部門的,由最直接的共同上級主管部門的調解機構調解。《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顫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 股份糾紛怎麼起訴
確認股權的糾紛起訴的流程首先要撰寫起訴書,寫好之後向法院提交起訴書還有相關的證據材料,法院首先進行調解,如果沒有辦法調解的情況進行立案,立案之後進行案件的審查並且開庭審判。一、確認股權糾紛怎麼起訴?
股權確認糾紛訴訟流程為:當事人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提交證據材料;法院先行調解;調解不成,人民法院立案;當事人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法院排期開庭;審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罩猛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廳悶爛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扮漏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二、股東資格確認糾紛
股東與公司之間發生爭議的,應列股東與公司為訴訟主體;股東之間、股東與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列爭議雙方為訴訟主體,必要時公司可以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
1、隱名股東的股權確認糾紛。在隱名股東股權確認糾紛中,對相關當事人法律地位以及由此應確定的訴訟地位,司法實務界及理論界認識上並無一定之規則,筆者查閱到已發表的此類案例中,有的案例只列有隱名股東作為原告、顯名股東作為被告。有的案例列隱名股東為原告,而對顯名股東、公司、其他股東一律列為被告。
2、瑕_出資股東的股權確認糾紛。瑕疵出資股東提出確權之訴時,適格的被告應當是公司。關於瑕疵出資股東的資格問題,如果瑕疵出資並不導致公司設立無效,一般情況下不宜輕易否定瑕疵股東的資格。
3、股票及出資證明書交付請求權糾紛。公司成立後拒絕交付出資證明書或股票,股東可以公司為被告提起給付之訴。
當事人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股東資格的,應以公司為被告,訴訟主體為股東與公司,與案件爭議股權有利害關系的人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股東之間、股東與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間就股東資格存在爭議的,應將爭議雙方列為訴訟主體,必要時公司也可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
股東資格確認的糾紛是股東還有公司之間的爭議,股東還有公司是訴訟的主體,股東的資格確認的糾紛包括隱名股東的股權確認的糾紛,瑕疵出資的股東確認糾紛還有股票的交付的請求權糾紛等。
E. 涉外股權轉讓糾紛怎麼辦訴訟再審最好的處理方式
涉外糾紛對期間有一些嚴格的規定,不同於國內的普通訴訟。比如答辯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的答辯期為三十日;上訴期,當事人雙方分別居住在我國領域內和領域外,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期,居住在我國領域內的分別為十五日(判決)或十日(裁定);居住在我國領域外的為三十日;公告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採取公告方式送達的,公告期為六個月。這類糾紛對涉外律師的門檻比較高,需要掌握的技能高,如熟悉國內國際法律規則、通曉外語等。碰到這類問題,最好網路下問問專業人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團隊,北京的王研晟律師團隊,都是涉外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他們在涉外糾紛處理方面很有經驗,算是國內比較專業的涉外律師團隊。
F. 股權糾紛案件怎麼處理
股權糾紛案件可以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解決。
股權糾紛案件訴訟的流程如下:
1、訴訟階段,准備好訴訟所需要的相關材料,書寫訴訟狀,如實把事情的經過用書面形式表述;
2、受理階段,法院會對述求進行查驗,符合受理標準的,依照法律規定程序,法院決定對此立案;
3、審理前准備階段,法院會給被告發放傳票,傳喚被告,這期間可以互相耐正拿拿出相關證據,期間雙方可以調解;
4、開庭階段,法院正式受理,進行對此事的調查,雙方的辯論,以及評議到最後的宣判。
向法院提交證據的方法如下:
1、當事人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
2、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昌搭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3、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4、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綜上所述,發生股權糾紛的可以前往法院進行起訴,按時向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清譽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並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