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怎麼只轉99
1. 股權轉讓怎麼辦理
根據我國 公司法 律、 法規 的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的 股權轉讓 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研究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二、聘請 律師 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四、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五、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免去轉讓方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 公司章程 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六、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七、雙方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 ,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 八、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九、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十、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證 明。 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2. 企業股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一、企業 股權轉讓 流程 1、協商。這一步驟在於發現交易對象,就交易的標的、價款等基本內容達成初步的意向; 2、以書面的形式來徵得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這是嚴格的法律要求,會直接影響股權轉讓行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其實這個步驟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決,例如通過召開股東會的方式進行表決,並作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但因為這兩個步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所以需要單獨列出; 4、簽訂股權轉讓的協議; 5、公司對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其中包括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公司的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及 公司章程 、股東名冊中相應的變更記載;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 公司變更 登記。 最後,經過上述的六個步驟後,股權轉讓就算完成。 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具體是什麼如上述,企業辦理股權轉手續,在工商登記制度的改革之前,辦理流程是很復雜繁瑣的的,而通過登記制度的改革,商事登記手續已經變得非常簡潔,為廣大群眾和工商部門省下很多工作和時間。 二、股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1、目標公司情況調查 注意事項: 1、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特別應當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因為對外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並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 2、還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 律師 事、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 股權轉讓合同 附件。 2、 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 注意事項: 1、《股權轉讓意向書》中應當約定兩項特有條款: 第一、生效條件附款:本意向書在目標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公司法 規定的條件)本次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或/並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的相關條件後生效; 第二、出讓方的通知義務:本意向書簽訂後一定時間內出讓方應當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2、轉讓價格的確定 目前實踐中常用的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有: 第一, 直接以出讓方在目標公司中的出資額為轉讓價格; 第二, 以目標公司賬面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 第三,以審計、評估的目標公司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 第四,通過 招標 、拍賣等競價交易方式確定轉讓價格。上述第一、二種方法失於簡單,只能針對新設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種方法通常能夠比較准確地確定股權的市場價格,但缺點是程序復雜,交易成本較高。而第三種方法通常只能確定目標公司廠房、機器設備等資產的簡單靜態價值,沒有反映公司作為一個有機體的成長、發展因素。 對於轉讓價格確定問題,筆者的意見是:對於新設立的公司,可以考慮按第一、二種方法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對於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國有資產的公司,應當採用第四種方式;對於一般性公司,交易雙方可以在審計、評估凈資產價值的基礎上,參考目標公司未來的盈利前景、市場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 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注意事項: 出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公司 法規 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表態,或/並者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 4、 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 注意事項: 1、根據新《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自己應當購買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即其他股東只能通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方式阻止出讓方對外轉讓股權。 2、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東對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只能全部購買,否則必須全部放棄購買,而不能只購買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東要注意防止出讓方與受讓方通過 陰陽合同 損害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實踐當中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東要求轉讓雙方共同對轉讓價格進行書面確認,並監督 轉讓合同 履行。 5、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 注意事項: 1、除股權轉讓價格不能改變之外,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內容與意向書也不能有實質性變化,否則就可能因為構成陰陽合同而受到其他股東的異議,甚至被法院撤銷或者認定無效。 2、如果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認為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 訴訟 。這種訴訟應當將股權受讓方列為第三人。 3、為了保護受讓方的權利,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目標公司因股權轉讓之前的行為被國家機關處罰或者被他人索賠時,受讓方在一定期限內有權 解除合同 ,並應當明確約定 違約金 標准或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 6、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 注意事項: 1、僅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不意味著受讓方取得目標公司股東資格,新《公司法》第33條規定了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在確認股東資格方面的對內、對外效力。從履行《股權轉讓合同》,合理保護出讓方、受讓方權利的角度考慮,這兩項工作都應當盡快進行。 2、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都需要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配合,如果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拒不配合有關工作,受讓人可以提起確認股東資格之訴。這種訴訟應當列其他股東和目標公司為共同被告。 綜上所述,關於 企業股權轉讓流程 ,我們要注意,在進行轉讓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協商,並徵得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放棄優先購買權,然後,簽訂股權轉讓的協議,最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變更登記,即可完成股權轉讓。
3. 企業股權轉讓怎麼辦理
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是:1、向公司內部其他股東轉讓的,達成一致即可;2、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人的,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並經過半數的股東同意;3、如果其他股東30日內未答復的,就視為同意轉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意見,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期滿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股權轉讓怎麼辦理流程
股權轉讓的辦理流程如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碧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好判)。
公司股權轉讓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5、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6、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7、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公司股權變更程友慧改序。
5. 股權轉讓怎麼辦理流程
股權轉讓辦理流程如下:
1、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有限購買權證明;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登記。
股權轉讓後及時辦理股權變更,具體如下:
1、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