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為什麼交換月份
㈠ 期貨主力合約切換時間
不同期貨的主力合約換月規律如下:
1、農產品期貨:主力合約換月只在1,5,9三個月之間進行。
2、金屬期貨:主力合約是逐月換月,但一般會跳過2月,有時會跳過8月。通常主力合約月是距離交割月2,3個月的合約。
3、股指期貨:逐月換月,主力合約月是交割月合約。
不同類型期貨的主力合約換月規律不同,這主要與交易規則的差異有關,比如說股指期貨是允許個人投資者持倉進入交割月份的,而商品期貨一般不允許,所以股指期貨的主力合約可以是交割月份。
(1)期貨合約為什麼交換月份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某一時間按照特定的價格進行交易的協議,買賣雙方必須按照指定的日期(交割日)進行資產的交收。
目前我國期貨交易所有四家分別為:鄭州期貨交易所、大連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主要交易品種有:農產品、貴金屬、能源化工、衍生品、工業品等。
期貨開戶:
開戶很簡單,首先我們需要聯系一家期貨公司或者一名期貨顧問協商開戶,首先就是需要聯系預約期貨公司,目前市場上有149家期貨會員單位,這么多的期貨公司,我們可以選擇排行靠前的期貨公司,這些公司都是比較大的期貨品牌公司,一來可以幫助我們節省交易成本,二來就是可以得到優質的服務。
選擇好了公司之後,我們就可以准備身份證和銀行卡還有手寫簽名照在線開戶了,流程如下:
⑴下載期貨公司的開戶app並手機號進行注冊登錄
⑵閱讀並同意期貨業務協議並進行身份證拍照
⑶填寫個人詳細信息、期貨公司信息並拍照銀行卡正面
⑷期貨問答題、風險測評後進行人工視頻環節
⑸提交開戶申請等待開戶成功簡訊,簡訊內有開戶成功的賬號和初始密碼
⑹銀行卡與期貨賬戶關聯簽約,為了方便入金出金方便
⑺開戶成功後T+1可以登錄賬戶入金交易
期貨實行T+0交易模式,買賣雙向交易,採取保證金交易,國內期貨交易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夜盤21:00-次日凌晨2:30。
㈡ 期貨合約自然人為什麼不能持有到交割月
1、因為期貨交易是一種合約,需要在固定的月份時間里需要進行交割。在期貨市場中,絕大部分都是自然人投資者。與企業投資者,也就是所謂的機構投資者在交易方面有著比較大的區別。
2、交割月合約的成交非常的不活躍,波動也不穩定,投資者想要平倉在前期可能相對容易,但是越往後會越不容易平倉。一旦違反了交易所關於持倉進入交割月的規定(以下重點講解),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平倉盈虧歸期貨交易所,虧損自行承擔。
3、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之後,交易量會逐漸縮小,不容易平倉,因為在裡面的空頭以及多頭不多了。所以,比較靠譜的做法就是在進入交割月之前就主動平倉。
4、期貨有五大交易所,例如鄭商所、大商所、中金所、上期所、能源中心,但除了中金所支持自然人投資者持倉到交割月之外,其它四個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期貨均不支持自然人投資者持倉到交割月,需要在最後交易日之前主動平倉。否則在最後交易日那天,持倉訂單會被強制平倉。
拓展資料:
一、我國期貨交易所關於平倉的規定
1、上海期貨交易所
(1)規定:個人投資者可以持倉進入交割月,但是有相應的手數限制。
(2)舉例:假如投資者魏先生在2018年12月持有一手螺紋鋼RB1901合約,自然該合約的交割月份就是2019年1月。
2、大連商品交易所和鄭州商品交易所
(1)規定:對於這兩家交易所個人投資者是不能持倉進入交割月的,需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份的前一交易日將相關合約持倉進行平倉處理。
(2)舉例:假如投資者李女士於2018年12月買入開倉2手豆粕M1901合約,由於豆粕是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品種,而大商所規定個人投資者不能持倉進入交割月,所以李女士最晚在2018年12月28日收盤之前將手中持有的這2手M1901合約進行平倉處理。如果在經期貨公司電話提醒後李女士沒有及時平倉,那麼在2019年1月2日(當月第一個交易日)交易所就會對李女士的持倉進行強行平倉處理,結果依然是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由李女士自行承擔。
3、中國金融交易所
(1)規定:股指期貨個人投資者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約最後交易日當天,若最後交易日未平倉,則該持倉將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盤後按照當天的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撮合進行現金交割。需要注意的是,最後交易日收盤前未平倉進入到交割,交割手續費為開倉手續費的數倍。
㈢ 關於期貨交易移倉換月的常見問題
移倉的基本操作是怎樣的?
所謂「移倉換月」,就是把手中臨近交割月的原有期貨合約平倉,同時再買賣成交最活躍的月份(交割月後的月份),建立新的期貨合約頭寸。
投資者需要先平掉近月合約,然後開立新的遠月合約。
移倉換月時間的選擇
移倉的時間並不固定,是由投資者根據交易 情況自行決定的。
一般來說,如果出現當前的主力合約減倉,而遠月合約增倉,遠月合約交易量大於當前主力合約的現象的時候就可以考慮開始移倉了。
移倉的過程會產生收益或損失嗎?
有些投資者非常緊張,看到近月合約與遠月合約價格有差異,害怕移倉的操作會造成損失。
理論上,同一品種的相鄰合約波動基本是一致的。如果有價差,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就會給套利抹平。所以移倉除了損失手續費外,價格波動的風險是非常小的。
當然,本篇文章僅針對有移倉換月需求的投機客戶,不討論套利客戶通過合約交替套利的操作。
我還能持有和以前一樣的頭寸嗎?
如果是全倉操作,在價格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很有可能無法再次買回相同的頭寸了。這個時候,就需要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資金的調整
如果不進行移倉操作會有什麼後果?
首先根據規則,個人投資者無法進入交割月,這個時候期貨公司會出面平倉。
而由於合約交易不夠活躍的原因,這個時候被強平往往要承受買賣價差的風險,簡單來說,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時間來到十二月中旬,大部分主力合約都臨近交割月,如果大家有移倉需求,一定要把握好移倉時機。
以上就是關於移倉換月的一些常見問題,如果大家有關於移倉操作的問題與建議,歡迎留言評論。
㈣ 期貨換月是什麼意思
移倉換月就是指在臨近期貨最後交易日的時候,將持有的期貨頭寸進行平倉,然後在到遠月開立相同方向的頭寸,操作方法就是一平一開,平到期月合約,開遠月合約。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所有金融類衍生品的投資都具有風險性,不適合沒有專業金融知識的投資者,對於投資者的金融風險管理能力有著較高的要求。除了基礎的金融知識外,投資者還應做到自身風險承受的控制,不可盲目的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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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為什麼很多商品期貨合約的主力合約都是在每年的1月、5月和9月
這一點不是完全確定的,每一個品種都有細微的差別,按照理論上來說,一般近月合約成交量和持倉量會大一些,成為主力合約。比方說目前1809的合約屬於主力合約,但是由於現在9月快到了,很多品種的主力合約賺到了1901,但是卻不是1810、1811等。
這種現象就是題主所提到的跨月主力合約。
主要還是因為期貨與股票不同,期貨交易的是合約,是有時間限制的,到期就得交割,而大多數的期貨交易不會進行實物交割。也就是說,到期之前就得換成其他的合約。如果每個月都得換合約,那麼在操作成本上就會很高,同時也有可能會影響最後的利潤,所以盡量不要過於頻繁的交換合約。
那麼為什麼是1、5、9月呢?
1月是消費旺季之前,東西方的節日基本上都集中在年底,所以,這個時候往往是消費的旺季,行情會比較好;
5
月和9月往往是農產品的收獲期;
㈥ 期貨交割月份是什麼意思
1、期貨的交割月份是指期貨的交割日所在的月份。所謂交割是指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商品所有權即獲得或者出讓期貨合約所載的商品。
2、大多投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的時候都是通過對沖平倉來結束交易。
3、期貨交割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在期貨市場中,商品期貨通常都採用實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貨中有的品種採用實物交割方式。現金交割由於不進行實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時的現貨價格作為交易盈虧和資金劃撥的依據。
拓展資料:
期貨是一種跨越時間的交易方式,買賣雙方通過簽訂合約,同意按指定的時間、價格與其他交易條件,交收指定數量的現貨。
期貨集中在期貨交易所,以標准化合約進行買賣,有的期貨合約可通過櫃台交易進行買賣,稱為場外交易合約。按標的物種類劃分,期貨可分為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兩大類。
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
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就出現過中央交易場所、大宗易貨交易,以及帶有期貨貿易性質的交易活動。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的遠期交易發展而來。第一家現代意義的期貨交易所於1848年成立於美國芝加哥,該所在1865年確立了標准合約的模式。20世紀90年代,中國的現代期貨交易所應運而生。
中國有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四家期貨交易所,其上市期貨品種的價格變化對國內外相關行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基本合約
期貨手續費:相當於股票中的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投資規則
1.資本雄厚、信譽好。
2.通訊聯絡工具迅捷、先進、服務質量好。
3.能主動向客戶提供各種詳盡的市場信息。
4.主動向客戶介紹有利的交易機會,有一定的專家團隊在線指導,有良好的商業形象和背景。
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商品期貨又分工業品(可細分為金屬商品(貴金屬與非貴金屬商品)、能源商品)、農產品、其他商品等。金融期貨主要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工具)如股指、利率、匯率等,各類期貨交易包括期權交易等。
㈦ 同一個期貨品種為什麼有好多個月份的合約
同一個期貨品種有好多個月份的合約是因為每個期貨品種都有期限限制,到期就要交割,以每月為限制,所以有不同合約。期貨代表的是未來的合約,您看不到在此之前的合約月份的。
期貨合約代碼是由品種+合約月份組成,滬銅1501代表2015年1月份交割的滬銅合約。
期貨合約是指:
期貨合約(Futures Contract)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拓展資料:
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以黃金期貨品種行情頁面為例,打開期貨交易軟體,可以看到黃金期貨行情頁面上有黃金連續、黃金連三、黃金主力、黃金2006合約等信息,這些都是什麼意思呢?
黃金連續:是指當前交割月後的第一個交易黃金期貨合約,每個交割月結束後,都會換成下一個月合約計入K線圖。
黃金連三:是指當前交割月後的第三個交易合約的連續。當前日期是2020年6月4日,當前六月份後第三個交易合約就是黃金2009,可以看到當前黃金連三和黃金2009行情數據是一致的。
黃金指數:是指當前掛牌的所有黃金期貨所有合約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
黃金主力:是指每個持倉量最大的合約的連續。當前的主力合約是黃金2012,可以看到黃金主力顯示的數據是跟黃金2012一致的。
黃金2006、黃金2007、黃金2008、黃金2010、黃金2012、黃金2102、黃金2104和黃金2106就是當前黃金期貨所有掛牌合約,黃金期貨掛牌合約是最近連續三個近月合約及近13個月內雙月份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