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開公司如何讓別人入股權
Ⅰ 公司運營一年後,有人想投資入股,股份怎麼分配
你不能低於50%的股份。公司重新評估60W,但是你的項目價值多少呢?他能投200萬,說明項目價值500W了。完全可以給他35%左右的股份。
Ⅱ 有人想入股我公司,我該怎麼操作
股份比例,股權分配,利潤分配,退股規則這些都要寫清楚。
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的,比如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就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協商分配,每個公司不同,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是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話,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佔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這個沒有什麼比較好的說法,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已經成立的公司,有人要入股怎麼算?
比如成立的公司有三個人,出資本是4:3:3總投資100萬那麼現在有人想加入進來投資300w我們應該給他多少股份,肯定不能按資金比算吧?如何計算合適呢,另外需要開什麼證明給新加入的股東。
也就是說原來公司,你們100萬,三個股東是4:3:3比例投資的。現在有人想投資公司300萬。
公司開起來肯定會有適當的增值,可以不按注冊資金去計算。
但是具體比例其實還是你們以及新股東之間談判的結果,不是說分多少就分所少的吧,總會有討價還價的過程,然後確定一個比例。
如果正式入股的話,那麼肯定要修改工商注冊登記。至於開不開出資證明,其實關系不大。
Ⅲ 我開的小公司,別人要投資入股,股份怎麼分急!!我想請教一個問
剛剛創業的公司,股權的分配多數是採用三種分法:
一、平均分配
好處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問題大家一起解決,但是這樣的做法,在現實生活是很難生存下來的,有的時候,大家的意見並不是統一一致的,那這樣會降低效率。
二、個人說了算
老大占股80%-90%,擁有絕對的話語權,這樣做雖然一個創業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話語權,往往容易剛愎自用。
三、差異化分配股權
創業老大也就是核心人物佔大股份,但是老大也需要做事情,比如說,創業人數是在5個人以下的,那老大要佔股51%以上,如果創業合夥人數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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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配注意事項
1、在開始創業的時候,股權分配並沒有一個絕對的分配方式,股權平分也不是絕對的錯誤,但是盡量要避免股權平分的事情,可能聽到國外某大型企業的股權結構就是5:5或者3:3:3平均分配的創業也很成功;
但是國外的文化與中國的文化具有巨大的差異,如果剛開始平均分配以後有重新分配的能力也不是絕對的錯誤,但是盡量不要平均分配;
2、在創業初期需要一個力排眾議的老大,因為初創公司在沒有很多資金的情況下,市場反應一定是快的,盈利也是要快的,公司內部最好防止內耗的產生,因為這不利於初創公司的成長與發展;
3、分紅機制,要寫好,因為人性是趨利的股權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地位及利益的分配,最少也代表將來的利益及權利的分配,所以分紅比例、分紅方式、分紅時間要寫清楚;
4、退出機制,有些公司案例退出的時候沒有寫清楚退出機制,導致自己的投資款項不知是否能否退回,或者其他權屬不明朗,導致哥們變成仇人的例子很多,不管是親戚、朋友乃至親兄弟最好將利益方面說清楚。
Ⅳ 企業利潤不方便公布,股權激勵該如何做才能讓員工入股
今天我們聊個話題,一家傳統型服裝企業,集女裝生產、研發、銷售於一體,如何實現從僱傭制到合夥制的轉型。這家企業成立於2002年,目前已運營了15年。公司的創始人許總,是一位非常厲害的女性,公司在2015年的時候,營業額有4.8億,這個在外人看來已經做得很不錯的企業,在許總的眼裡卻充滿了憂慮。
首先,公司的運營成本居高不下,公司買了地,建了廠房,組建了研發團隊,但同時也增加了高額的運營成本,加上銀行貸款費用年年攀升。
第二個壓力是服務行業競爭越來越激烈,又加上電商的沖擊,利潤被攤得越來越薄。
第三,因為公司的人員越來越多,加上門店將近七十家,分布在全國各地,他們家門店需要招聘,需要員工的管理,又需要督導,還需要進行候補的調配。公司規模比較大,未來有上市的計劃,稅務做得比較規范,所以公司利潤一直比較低,利潤在4%左右,並且還有不斷流失的危險。
許總此刻在想,怎樣才能讓企業有更強勁的發展動力,同時讓員工能更好地工作呢?
我們和員工進行了多次訪談,並且了解到行業內的一些先進做法,同時和許總經過多次的碰撞,在2015年我們制定了一個方案模型。這個方案模型包括如下的閉環措施:
1、員工拿工資;
2、員工入股;
3、員工和企業合夥開店;
4、員工成為企業獨立的經銷商;
5、員工成為企業總部的合夥人。
我們將這樣一個組合的方案模型對公司員工進行宣導之後,在2015年實行了股改。2017年馬上結束了,我們看一下這家公司的變化,現在一年的營業額將近7 個億,許總感覺到,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在提升,另外,許總的壓力也在明顯地減少。
經過和許總溝通,我們把方案要點和大家做個簡要的剖析,希望這些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我會分三個部分來講一下裡面的思路要點。
我們先講第一個,「旱澇保收」的員工入股方案
我們第一種入股方案是相對趨於保守的,對於那些風險意識比較強,不願意冒太大風險的員工,採取了如下的方式:
我們以一家店面為例,假如這家店面的銷售額是1500萬,利潤大概是150萬。我們和店面的優秀員工,以及副店長、店長在一起經過多次的思想碰撞,大家一致認為,結合企業現狀,每年保持10%的遞增是有可能的,於是我們定了個目標計劃,2016年銷售額1650萬,2017年銷售額1815萬,2018年銷售額2000萬,也就是每年保持10%的增長率。
第二步,我們讓員工選擇入股,這個股是「旱澇保收」的入股方式,即在企業工作3 年以上的員工有資格入股,員工可以入股3 萬,副店長可以入股5 萬,店長可以入股10萬。
怎麼分紅?
1、我們約定,如果3 年,每年完成了最低任務量,即每年完成1500萬,3年之後,員工尚在職的話,則按照每年10%的年化收益率,連本帶息返還給員工。
2、如果員工有一年完成了約定的業績指標,比如2016年完成了1650萬,則員工可以獲得入股本金的40%作為利息。因為相比那個10%,三年每年10%相當於30%,這個是40%。
3、如果有2 年完成了指標,則按照本金的60%作為利息還給員工。
4、如果3 年均完成了約定的指標,則按照入股本金的1 倍,作為回報返還給員工。
5、如果超額完成呢?比如3 年加起來完成6000萬,那麼員工就超額完成任務了,如果三年完成了6000萬,則超額535萬,相當於超完成了8.92%,那我們按照10%計算,也就意味著員工除了獲得1 倍回報以外,還可以獲得10%的超額回報。如果是店長的話,就可以獲得11萬元的回報,因為本金是5 萬,利息是5 萬,還有一個是超額的10%,10萬的10%是 1萬,一共11萬。
方案特點:
1、員工沒有風險,還能保收;
2、員工專注於公司的營業額,不必關注公司的利潤。
關鍵點在於這樣的入股方案,可以解決一部分員工的原始積累問題。不過我們發現只有少數員工選擇了這種方案,這個名義是入股,其實是入股保證金,這個方案推行以後,員工能夠在工資之外,獲得一份額外收益。這個方案適用於那些不方便把店面利潤進行公布的企業。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里,明天我們繼續分享,如何讓員工真正拿錢入股。對於這個方案如果你還有不明白的,可以在底部留言區進行留言。
Ⅳ 個人股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一、個人 股權轉讓 流程是怎樣的 1、根據《 公司法 》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這里的股東也就是所謂的個人,對於個人而言,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2、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 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股權轉讓的手續: 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 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東名冊,更換出資證明書,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4、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 訴訟 、執行。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企業股權轉讓要交納的稅種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 股權投資 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 公積金 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 清算 或轉讓全資 子公司 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准備的資產,如果有關准備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准備應允許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 企業清算 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 分公司 )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並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准備等各項資產減值准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一)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3、 契稅 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稅。」 4、 印花稅 股權轉讓的征稅問題 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 上海 、 深圳 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文件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其實關於股權轉讓的這些事宜,在公司章程當中都有著非常詳細的約定。除公司法之外,股東轉讓個人股權的主要還是要參考公司章程,只要就股權轉讓的事宜已經召開了股東大會,那後續的轉讓手續辦理起來也非常的簡單。內部的股東都沒有人願意購買的情況下,才能轉讓給股東以外的其他人。
Ⅵ 我自己有一個公司,目前還沒有業務,現在有一個朋友想來入股一起做,請問怎麼分配股權
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的,比如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就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協商分配,每個公司不同,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2-01-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Ⅶ 我是創始人我們准備四個人開公司一個以技術入股還有一部分資金另外兩個想以人脈入股我我應該如何分配股份
您好,有三種控股方式。
第一種,絕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該模式適用於創始人投錢最多,能力最強的情況。在股東內部,絕對控股型雖說形式民主,但最後還是老闆拍板,擁有一票決定/否決權。
第二種,相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51%的股權,合夥人加在一起佔34%的股權,員工預留15%的股權。這種模型下,除了少數事情(如增資、解散、更新章程等)需要集體決策,其他絕大部分事情還是老闆一個人就能拍板。
第三種,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佔51%的股權,激勵股權佔15%。這種模型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能力互補,每個人能力都很強,老大隻是有戰略相對優勢的情況,所以基本合夥人的股權就相對平均一些。
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