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網頁怎麼設計
『壹』 股指期貨推出時機及策略(要專業點的)
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股指期貨的基本特徵
1. 股指期貨與其他金融期貨、商品期貨的共同特徵
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是指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特點。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標准化的期貨合約進行。
交易集中化。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對沖機制。期貨交易可以通過反向對沖操作結束履約責任。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根據當日結算價對每一會員的保證金帳戶進行調整,以反映該投資者的盈利或損失。如果價格向不利於投資者持有頭寸的方向變化,每日結算後,投資者就須追加保證金,如果保證金不足,投資者的頭寸就可能被強制平倉。
杠桿效應。股指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由於需交納的保證金數量是根據所交易的指數期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的,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價格變化,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額部分。
2. 股指期貨自身的獨特特徵
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票指數,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
合約的價值以一定的貨幣乘數與股票指數報價的乘積來表示。
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不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交易的區別
標的指數不同。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價指數,不是真實的標的資產;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
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在交割日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而商品期貨則採用實物交割,在交割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合約到期日的標准化程度不同。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都是標准化的,一般到期日在3月、6月、9月、12月等幾種;而商品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根據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持有成本不同。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主要是融資成本,不存在實物貯存費用,有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有股利,如果股利超過融資成本,還會產生持有收益;而商品期貨的持有成本包括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低於商品期貨。
投機性能不同。股指期貨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價格的波動更為頻繁和劇烈,因而股指期貨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股票指數期貨產生的背景和發展
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機構投資者的成長,市場對規避股市單邊巨幅漲跌風險的要求日益迫切,無論是投資者還是理論工作者,對推出股指期貨以規避股市系統性風險的呼聲都越來越高,決策層也對這一問題極為關注。那麼我國當前推出股指期貨時機是否成熟?股指期貨的推出對證券市場有何影響?如何設計我國的股指期貨合約?從本期起,本版特開辟"股指期貨研究"專欄,對上述問題進行探討。歡迎對股指期貨感興趣的業內外人士參加討論,共同為推動我國股指期貨的研究開發獻計獻策。
同其他期貨交易品種一樣,股指期貨也是適應市場規避價格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二戰以後,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股票市場取得飛速發展,上市股票數量不斷增加,股票市值迅速膨脹。以紐約股票交易所為例:1980年其股票交易量達到3749億美元,是1970年的3.93倍;日均成交4490萬股,是1960年的19.96倍;上市股票337億股,市值12430億美元,分別是1960年的5.185倍和4.05倍。股票市場迅速膨脹的過程,同時也是股票市場的結構不斷發生變化的過程:二戰以後,以信託投資基金、養老基金、共同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取得快速發展,它們在股票市場中佔有越來越大的比例,並逐步居於主導地位。機構投資者通過分散的投資組合降低風險,然而進行組合投資的風險管理只能降低和消除股票價格的非系統性風險,而不能消除系統性風險。隨著機構投資者持有股票的不斷增多,其規避系統性價格風險的要求也越來越強烈。
股票交易方式也在不斷地發展進步。以美國為例:最初的股票交易是以單種股票為對象的。1976年,為了方便散戶的交易,紐約股票交易所推出了指定交易循環系統(簡稱DOT),該系統直接把交易所會員單位的下單房同交易池聯系了起來。此後該系統又發展為超級指定交易循環系統(簡稱SDOT)系統,對於低於2099股的小額交易指令,該系統保證在三分鍾之內成交並把結果反饋給客戶,對於大額交易指令,該系統雖然沒有保證在三分鍾內完成交易,但毫無疑問,其在交易上是享有一定的優惠和優勢的。與指定交易循環系統幾乎同時出現的是:股票交易也不再是只能對單個股票進行交易,而是可以對多種股票進行"打包",用一個交易指令同時進行多種股票的買賣即進行程序交易(Program trading,亦常被譯為程式交易)。對於程序交易的概念,歷來有不同的說法。紐約股票交易所從實際操作的角度出發,認為超過15種股票的交易指令就可稱為程序交易;而一般公認的說法則是,作為一種交易技巧,程序交易是高度分散化的一籃子股票的買賣,其買賣信號的產生、買賣數量的決定以及交易的完成都是在計算機技術的支撐下完成的,它常與衍生品市場上的套利交易活動,組合投資保險、以及改變投資組合中股票投資的比例等相聯系。伴隨著程序交易的發展,股票管理者很快就開始了"指數化投資組合"交易和管理的嘗試,"指數化投資組合"的特點就是股票的組成與比例都與股票指數完全相同,因而其價格的變化與股票指數的變化完全一致,所以其價格風險就是純粹的系統性風險。在"指數化投資組合"交易的實踐基礎上,為適應規避股票價格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開發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就成為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看到了市場的需求,堪薩斯城市交易所在經過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後,在1977年10月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提交了開展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報告。但由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管轄權存在爭執,另外交易所也未能就使用道.瓊斯股票指數達成協議,該報告遲遲未獲通過。直到1981年,新任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菲利蒲.M.約翰遜和新任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約翰.夏德達成"夏德椩己慚沸欏?/FONT>,明確規定股指期貨合約的管轄權屬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才為股指期貨的上市掃清了障礙。
到1982年2月16日,堪薩斯城市交易所開展股指期貨的報告終於獲准通過,24日,該交易所推出了道.瓊斯綜合指數期貨合約的交易。交易一開市就很活躍,當天成交近1800張合約。此後,在4月21日,芝家哥商業交易所推出了S&P500股指期貨交易,當天交易量就達到3963張。日本,香港、倫敦、新加坡等地也先後開始了股票指數的期貨交易,股指期貨交易從此走上了蓬勃發展的道路。目前,股指期貨已發展成為最活躍的期貨品種之一,股指期貨交易也被譽為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最激動人心的金融創新"。
(一)期貨市場與金融期貨的產生
期貨市場的發展歷史可向前推到十六世紀的日本,不過直到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正式成立後,期貨交易才算邁入有組織的時代。事實上,當初的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並非是一個市場,只是一家為促進芝加哥工、商業發展而自然形成的商會組織。直到1851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才引進遠期合同,蓋因當時的糧食運輸很不可靠,輪船航班也不定期,從美國東部和歐洲傳來的供求信息,很長時間才能傳到芝加哥,糧食價格波動相當大。在這種情況下,農場主可以利用遠期合同保護他們的利益,避免運糧到芝加哥時因價格下跌或需求不足等原因造成損失。同時,加工商和出口商也可以利用遠期合同,減少因各種原因而引起的加工費用上漲的風險,保護他們自身的利益。由於期貨交易所最初和最主要的功能是提供一個現貨價格風險轉移的場所,因此,從期貨交易的合約中即可看到各個時代經濟結構的演變。
在期貨市場150餘年的歷史上,最重要的一個里程碑即是1972年5月16日,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IMM)推出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 Gurrency Futures),標志著金融期貨這一新的期貨類別的誕生,從而掀起一個期貨市場發展的黃金時代。1975年10月,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張利率期貨合約棗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GNMA)的抵押憑證期貨交易。1982年2月,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交易。短短十年間,利率期貨(Interest Rate Futures)和股票指數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相繼問世,標志著金融期貨三大類別的結構已經形成。期貨市場也由於金融期貨的加盟而出現結構性變化。1995年,金融期貨的成交量已佔期貨市場總成交量的80%左右(見下表),穩居期貨市場的主流地位。此外,金融期貨的誕生,給了美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發展期貨市場的時機。自1980年始,這些國家和地區紛紛成立自己的期貨交易所,至1993年,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期貨交易所的成交量已超過美國,成長速度極為驚人。
(二)股票指數期貨的產生(70年代)
與外匯期貨、利率期貨和其他各種商品期貨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同樣是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而且是專門為人們管理股票市場的價格風險而設計的。
根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是由宏觀性因素決定的,作用時間長,涉及面廣,難以通過分散投資的方法加以規避,因此稱為不可控風險。非系統風險則是針對特定的個別股票(或發行該股票的上市公司)而發生的風險,與整個市場無關,投資者通常可以採取投資組合的方式規避此類風險,因此,非系統風險又稱可控風險。投資組合雖然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非系統風險,但當整個市場環境或某些全局性的因素發生變動時,即發生系統性風險時,各種股票的市場價格會朝著同一方向變動,單憑在股票市場的分散投資,顯然無法規避價格整體變動的風險。為了避免或減少這種所謂不可控風險的影響,人們從商品期貨的套期保值中受到啟發,設計出一種新型金融投資工具棗股票指數期貨。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通過對股票趨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來沖抵股票市場的風險。由於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為唯一結算方式,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
本世紀七十年代,西方各國受石油危機的影響,經濟發展十分不穩定,利率波動劇烈,導致股票市場價格大幅波動,股票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夠有效規避風險,實現資產保值的金融工具。於是,股票指數期貨應運而生。它的興起,一方面給擁有股票和將要購買或拋出股票的投資者提供了轉移風險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也給了期貨投機者以投機的機會,使得股票指數期貨迅速得到了不同投資者的青睞。
(三)投資組合替代方式與套利工具(1982年-1985年)
自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之後三年,投資者逐漸改變了以往進出股市的傳統方式,即挑選某個股票或某組股票,還誕生出其它投資方式,包括:第一,復合式指數基金(Synthetic Index Fund)誕生,即投資者可以通過同時買進股票指數期貨及國債的方式,達到買進成份指數股票投資組合的同樣效果;第二,運用指數套利(Return Enhancement),套取幾乎沒有風險的利潤。這是由於股票指數期貨推出的最初幾年,市場效率較低,常常出現現貨與期貨價格之間基差較大的現象,對交易技術較高的專業投資者,可通過同時交易股票和股票期貨的方式獲取幾乎沒有風險的利潤。
(四)動態交易工具(1986年-1989年)
股指期貨經過幾年的交易後,市場效率逐步提高,運作較為正常,逐漸演變為實施動態交易策略得心應手的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動態套期保值(Dynamic Hedging)技術,實現投資組合保險(Portfolio Insurance),即利用股票指數期貨來保護股票投資組合的跌價風險;第二,進行策略性資產分配(AssetAllocation)。期貨市場具有流動性高、交易成本低、市場效率高的特徵,恰好符合全球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的客觀需求。尤其是過去十年來,受到資訊與資金快速流動、電腦與通訊技術進步的沖擊,如何迅速調整資產組合,已成為世界各國新興企業和投資基金必須面對的課題,股票指數期貨和其他創新金融工具提供了解決這一難題的一條途徑。
(五)股票指數期貨的停滯期(1988年-1990年)
1987年10月19日,美國華爾街股市單日暴跌近25%,從而引發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風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雖然事過十餘載,對如何造成恐慌性拋壓,至今眾說紛紜。股票指數期貨一度被認為是"元兇"之一,使股票指數期貨的發展在那次股災之後進入了停滯期。盡管連著名的"布萊迪報告"也無法確定期貨交易是唯一引發恐慌性拋盤的原因。事實上,更多的研究報告指出,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並未明顯增加股票市場價格的波動性。
為了防範股票市場價格的大幅下跌,包括各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均採取了多項限制措施。如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定道瓊斯30種工業指數漲跌50點以上時,即限製程式交易(Program Trading)的正式進行。期貨交易所則制定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漲跌停盤限制,藉以冷卻市場發生異常時恐慌或過熱情緒。這些措施在1989年10月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價格"小幅崩盤"時,發揮了異常重要的作用,指數期貨自此再無不良記錄,也奠定了90年代股票指數期貨更為繁榮的基礎。
(六)蓬勃發展階段(1990年-至今)
進入九十年代之後,股票指數期貨應用的爭議逐漸消失,投資者的投資行為更為理智,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相繼推出股票指數期貨交易,配合全球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程度的提高,股指期貨的運用更為普遍。
股指期貨的發展還引起了其他各種非股票的指數期貨品種的創新,如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標的的商品價格指數期貨合約,以空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標的的大氣污染期貨合約,以及以電力價格為標的的電力期貨合約等等。可以預見,隨著金融期貨的日益深入發展,這些非實物交收方式的指數類期貨合約交易將有著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
股票指數期貨的特徵、功能與作用
股票指數期貨一有價格發現功能。期貨市場由於所需的保證金低和交易手續費便宜,因此流動性極好。一旦有信息影響大家對市場的預期,會很快地在期貨市場上反映出來。並且可以快速地傳遞到現貨市場,從而使現貨市場價格達到均衡。
股票指數期貨二有風險轉移功能。股指期貨的引入,為市場提供了對沖風險的途徑,期貨的風險轉移是通過套期保值來實現的。如果投資者持有與股票指數有相關關系的股票,為防止未來下跌造成損失,他可以賣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即股票指數期貨空頭與股票多頭相配合時,投資者就避免了總頭寸的風險。
股指期貨有利於投資人合理配置資產。如果投資者只想獲得股票市場的平均收益,或者看好某一類股票,如科技股,如果在股票現貨市場將其全部購買,無疑需要大量的資金,而購買股指期貨,則只需少量的資金,就可跟蹤大盤指數或相應的科技股指數,達到分享市場利潤的目的。而且股指期貨的期限短(一般為三個月),流動性強,這有利於投資人迅速改變其資產結構,進行合理的資源配置。
另外,股指期貨為市場提供了新的投資和投機品種;股指期貨還有套利作用,當股票指數期貨的市場價格與其合理定價偏離很大時,就會出現股票指數期貨套利活動;股指期貨的推出還有助於國企在證券市場上直接融資;股指期貨可以減緩基金套現對股票市場造成的沖擊。
股票指數期貨為證券投資風險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它從兩個方面改變了股票投資的基本模式。一方面,投資者擁有了直接的風險管理手段,通過指數期貨可以把投資組合風險控制在浮動范圍內。另一方面,指數期貨保證了投資者可以把握入市時機,以准確實施其投資策略。以基金為例,當市場出現短暫不景氣時,基金可以藉助指數期貨,把握離場時機,而不必放棄准備長期投資的股票。同樣,當市場出現新的投資方向時,基金既可以把握時機,又可以從容選擇個別股票。正因為股票指數期貨在主動管理風險策略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日益被市場所接受,所以近二十年來世界各地證券交易所紛紛推出了這一交易品種,供投資者選擇。
股票指數期貨的功能可以概括為四點。1.規避系統風險。2.活躍股票市場。3.分散投資風險。4.可進行套期保值。
與進行股指所包括的股票的交易相比,股票指數期貨還有重要的優勢,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提供較方便的賣空交易
賣空交易的一個先決條件是必須首先從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數量的股票。國外對於賣空交易的進行沒有較嚴格的條件,這就使得在金融市場上,並非所有的投資者都能很方便地完成賣空交易。例如在英國只有證券做市商才有中能借到英國股票;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10A-1規定,投資者借股票必須通過證券經紀人來進行,還得交納一定數量的相關費用。因此,賣空交易也並非人人可做。而進行指數期貨交易則不然。實際上有半數以上的指數期貨交易中都包括擁有賣空的交易頭寸。
2、交易成本較低
相對現貨交易,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是相當低的。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包括:交易傭金、買賣價差、用於支付保證金的機會成本和可能的稅項。如在英國,期貨合約是不用支付印花稅的,並且購買指數期貨只進行一筆交易,而想購買多種(如100種或者500種)股票則需要進行多筆、大量的交易,交易成本很高。而美國一筆期貨交易(包括建倉並平倉的完整交易)收取的費用只有30美元左右。有人認為指數期貨交易成本僅為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
3、較高的杠桿比率
在英國,對於一個初始保證金只有2500英鎊的期貨交易帳戶來說,它可以進行的金融時報100種指數期貨的交易量可達70000英鎊,杠桿比率為28:1。由於保證金交納的數量是根據所交易的指數期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的,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價格變化情況,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額部分。
4、市場的流動性較高
有研究表明,指數期貨市場的流動性明顯高於現貨股票市場。如在1991年,FTSE-100指數期貨交易量就已達850億英鎊。
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發展的情況來看,使用指數期貨最多的投資人當屬各類基金(如各類共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的投資經理。另外其他市場參與者主要有:承銷商、做市商、股票發行公司。
『貳』 股指期貨是什麼意思啊
指數期貨與普通的商品期貨除了在到期交割時有所不同外,基本上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以某一股票市場是指數為例,假定當前它是1000點,也就是說,這個市場指數目前現貨買賣的「價格」是1000點,現在有一個「12月底到期的這個市場指數期貨合約」,如果市場上大多數投資者看漲,可能目前這一指數期貨的價格已經達到1100點了。假如說你認為到12月底時,這一指數的「價格」會超過1100點,也許你就會買入這一股指期貨,也就是說你承諾在12月底時,以1100點的「價格」買入「這個市場指數」。這一指數期貨繼續上漲到1150點,這時,你有兩個選擇,或者是繼續持有你是期貨合約,或者是以當前新的「價格」,也就是1150點賣出這一期貨,這時,你就已經平倉,並且獲得了50點的收益。當然,在這一指數期貨到期前,其「價格」也有可能下跌,你同樣可以繼續持有或平倉割肉。 但是,當指數期貨到期時,誰都不能繼續持有了,因為這時的期貨已經變成「現貨」,你必須以承諾的「價格」買入或賣出這一指數。根據你期貨合約的「價格」與當前實際「價格」之間的價差,多退少補。比如上例中,假如12月底到期時,這個市場指數實際是1130點,你就可以得到30個點的差價補償,也就是說你賺了30個點。相反,假如到時指數是1050點的話,你就必須拿出50個點來補貼,也就是說虧損了50個點。 當然,所謂賺或虧的「點數」是沒有意義的,必須把這些點折算成有意義的貨幣單位。具體折算成多少,在指數期貨合約中必須事先約定,稱為合約的尺寸,假如規定這個市場指數期貨的尺寸是100元,以1000點為例,一個合約的價值就是100000元。 股指期貨交易與股票交易的不同
??1.股指期貨可以進行賣空交易。股票賣空交易的一個先決條件是必須首先從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數量的股票。國外對於股票賣空交易的進行設有較嚴格的條件,而進行指數期貨交易則不然。實際上有半數以上的指數期貨交易中都包括擁有賣空的交易頭寸。對投資者而言,做空機制最富有魅力之處是,當預期未來股市的總體趨勢將呈下跌態勢時,投資人可以主動出擊而非被動等待股市見底,使投資人在下跌的行情中也能有所作為。 2.交易成本較低。相對現貨交易,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是相當低的,在國外只有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左右。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包括:交易傭金、買賣價差、用於支付保證金(也叫按金)的機會成本和可能的稅項。美國一筆期貨交易(包括建倉並平倉的完整交易)收取的費用只有30美元左右。 3.較高的杠桿比率。較高的杠桿比率也即收取保證金的比例較低。在英國,對於一個初始保證金只有2500英鎊的期貨交易帳戶來說,它可以進行的金融時報100種(FTSE-100)指數期貨的交易量可達70000英鎊,杠桿比率為28:1。 4.市場的流動性較高。有研究表明,指數期貨市場的流動性明顯高於股票現貨市場。如在1991年,FTSE-100指數期貨交易量就已達850億英鎊。 5.股指期貨實行現金交割方式。期指市場雖然是建立在股票市場基礎之上的衍生市場,但期指交割以現金形式進行,即在交割時只計算盈虧而不轉移實物,在期指合約的交割期投資者完全不必購買或者拋出相應的股票來履行合約義務,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場出現「擠市」的現象。 6.一般說來,股指期貨市場是專注於根據宏觀經濟資料進行的買賣,而現貨市場則專注於根據個別公司狀況進行的買賣。 股指期貨市場的結構與功能
?? 一、期貨交易所
?? 期貨交易所指的是法律允許的具體買賣股指期貨合約的場所。期貨交易所是期貨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地區)的法律都規定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所內進行,任何在期貨交易所外進行的交易都是非法的。 盡管各類交易所近年來出現了公司化經營趨勢,但世界上大多數交易所都是非盈利性的會員制組織。我國1999年9月1日起實施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自律管理;期貨交易所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期貨交易所的注冊資本劃分為均等份額的會員資格費,由會員出資認繳。期貨交易所的權益由會員共同享有,在其存續期間,不得將其積累分配給會員。並規定了期貨交易所應當履行的十項職責:提供期貨交易的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制定並實施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設計期貨合約、安排期貨合約上市;組織、監督期貨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定並實施風險管理制度,控制市場風險;保證期貨合約的履行;發布市場信息;監管會員期貨業務,檢查會員違法、違規行為;監管指定交割倉庫的期貨業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能。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明確了期貨交易所的組織機構。期貨交易所設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會員大會是期貨交易所的權力機構,由全體會員組成。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由9至15人組成,其中非會員理事不少於理事會成員總數的1/3,不超過理事會成員總數的1/2。期貨交易所理事會可以設立監察、交易、交割、會員資格審查、調解、財務等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的具體職責由理事會確定,並對理事會負責。期貨交易所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幹人。總經理是期貨交易所的法人代表,是當然理事。 除了期貨合約外,交易所也提供期權和其他現貨金融工具的交易機會。交易所設立的基本宗旨是提供一個有組織的集中市場,並制定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和統一的交易法規讓會員從事交易,監督所有交易的進行與有關法規的執行。但是,交易所本身並不從事期貨買賣。會員有權利進場做交易,但並沒有義務一定要進場從事交易。 二、清算所
?? 清算所又稱清算公司,是指對期貨交易所中交易的期貨合約負責對沖、交割和統一清算的機構。清算所的建立是期貨交易安全而有效率的重要保障。有些清算所是交易所的一個重要部門(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和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有些清算所則是在組織機構、財務體系、運行制度等方面獨立於交易所的機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大部分的清算所都是各自獨立的機構,但也有幾個不同交易所共同使用一個清算機構的情況,如國際商品清算所(ICCH)負責清算大部分英國期貨交易所,市場間清算公司(The Intermartet Clearing Corp)則替紐約期貨交易所(NYFE)與費城交易所(PBOT)清算。 P> 和交易所一樣,清算所通常是個非營利性的會員組織。清算所的會員通常都是依附於交易所的會員,除了擁有交易所的一般會員席位外,還要通過比一般會員更嚴格的財務指標規定。所以,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分為清算會員和非清算會員,非清算會員要通過清算會員進行清算,並支付一定的傭金費用。 我國的期貨交易所有組織,監督期貨結算的職能,交易所下設結算部作為承擔期貨結算職責的機構。全球證券市場、期貨市場整合的趨勢之一便是交易所和清算機構間日益增多的合並案例。 三、經紀商
?? 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分為自營商和經紀商兩種。自營商是為自己在場內進行期貨買賣的會員,而經經商本身並不買賣期貨合約,而只是受非會員的客戶委託,代替他們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並從客戶那裡收取傭金以作為其收入。在國外,有些交易所僅限私人擁有交易所席位,而有些交易所也允許企業、公司等機構申請擁有席位。在美國,根據全國期貨協會(NFA)的定義,期貨經紀高(或稱期貨傭金商,FCM)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組織,是一個代表金融、商業機構或一般公眾進行期貨或期權交易的商行或公司,也有人稱其為電話所,經紀人事務所或傭金行,它是金融領域高度多樣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一些商號專長於金融和商業性套期保值,其它的則致力於公眾投機交易。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只能接受客戶委託從事期貨經紀業務,非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只能從事期貨自營業務。《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期貨經紀是指接受客戶委託,按照客戶的指令,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交易手續費,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的經營活動。經營期貨經紀業務的,必須是依法設立的期貨經紀公司。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期貨經紀業務。 四、投資者
?? 股指期貨的投資者范圍很廣,一種區分方法是分為自營商或專業投機商,套期保值者和大眾交易者,專業投機商又分為」搶帽子者」,日交易者和大頭寸交易者。但更一般的區分是將投資者分為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機者。 1.套期保值者
?? 套期保值者是通過股指期貨交易來規避股票交易中系統風險的交易者,它們是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參與者。股指期貨的套期保值者主要包括證券發行商、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 2.套利者
?? 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貨市場和股票現貨市場,以及不同股指期貨市場,不同股指期貨合約之間出現的價格不合理關系,通過同時買進賣出以賺取價差收益的交易者。有關嚴格區分套利和圖利的討論見第六、七章。股指期貨的套利最常採用的是指數套利,當實際期貨價格偏離理論期貨價格時,可能通過同時買賣賺取無風險收益。 套利者的交易活動對股指期貨市場是十分重要的,其交易活動可以使市場的錯誤定價迅速恢復平衡,有利於市場價格的穩定,也是股指期貨市場價格發現機制的傳遞渠道。 3.投機者
?? 投機者是根據他們對股票價格指數走勢的預測通過低買高賣,或高賣低買以獲取利潤的交易者。對股指期貨的投機者而言,並不完全相同於商品期貨或其它金融期貨,因為投資者根據對股票市場走勢的判斷,通過股指期貨市場低成本、高效率的間接投資股票市場。 五、股指期貨市場的基本功能
?? 股指期貨市場的基本功能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從整個資本市場或社會經濟體系來講,股指期貨有三個的經濟功能:一是價格發現功能。股指期貨的價格是交易雙方在交易所通過公開喊價或計算機自動撮合的電子交易形成的,有關期貨價格的信息不停地來自各個分散的方面,交易者不斷地利用有關信息,將其考慮到價格決定中去,以對期貨價格變化做出合理的估計。雖然單個投資者對相關資產的價格估計會有所偏差,但從市場整體看,集體理性會形成比較合理的期貨價格。由於期貨合約交易頻繁、市場流動性很高、交易成本低、買賣差價小,瞬時信息的價值會較快地在期貨價格上得到反映。股指期貨的集中、公開交易近似於在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中,價格信息的公開、透明和及時傳播對股票的價格預期和下一期股指期貨的價格決定有重要的影響。二是穩定市場和增強流動性的功能。當股票市場價格和股指期貨市場價格偏離時,市場中的投機者、套利者和套期保值者能夠敏銳地衡量出兩個市場一方或兩方的錯誤定價程度,通過比較交易成本,進行各種策略的交易操作,從而糾正市場的錯誤定價平抑市場波動,防止暴漲暴跌。股指期貨會增加因套利、套期保值及其它投資策略對股票交易的需求,從而增強股票市場的流動性。三是促進資本形成的作用。根據著名經濟學家托賓(J.Tobin)提出的Q比率的概念,企業資產負債的市場價值與其重置成本的比率為Q比率,Q>1時,進行新的資本投資更有利,從而增加投資需求,Q<1時,公司買現成的資本產品比新的資本投資更便宜,會減少資本需求。只要企業的資產負債的市場價值相對於其重置成本有所提高,即提高Q比率,就會增加資本形成。證券的價格水平是由證券供求雙方的力量達到平衡而決定的。股指期貨能夠增加由於套利交易和規避風險需求導致的股票需求,也可以使證券供給因預期性套期保值而相對比較穩定這些因素都能夠促進資本形成。 股指期貨市場另一方面的基本功能是投資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貨更有效地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第一,證券資產在居民和機構的金融資產中所佔的比重不斷提高,投資者往往要根據各種資產收益率變化進行資產調整和重新配置,單純利用證券現貨市場進行大幅度的資產結構調整,會引起股票價格的大幅度變化,增大市場波動性和投資者交易的執行成本和傭金費用,而利用股指期貨合約可能通過不同資產的暴露程度使綜合頭寸達到調整資產結構的要求,而不至於引起價格的大幅波動,交易費用也較低。第二,證券承銷商和發行人可以利用股指期貨進行預期性套期保值規避價格風險,保證證券發行順利進行。第三,投資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香港恆生指數期貨市場,以對沖風險為目的的交易約占總交易量的20%,充分反映了恆指期貨對套期保值的巨大存在價值。而機構投資者,尤其是指數投資基金可以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利交易以獲取無風險收益。第四,投資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貨間接投資股票市場,使自己專注於分析宏觀經濟景氣狀況和股票市場大勢,免除從繁多的股票中桃選可投資股票的麻煩,以及減少投資股票市場的信息搜集、加工、處理成本。 六、中國發展股指期貨市場的一些特殊的功能
?? 除了以上這些一般性功能,中國發展股指期貨市場還有一些特殊的功能。第一,為培育和發展機構投資者提供條件。發達證券市場的經驗表明,以保險資金、共同基金、養老基金為主體的機構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機構投資者的優勢在於用組合投資來降低風險,但組合投資只能降低非系統性風險,但無法規避系統性風險。中國證券市場還處於發展階段,屬於新興市場,系統性風險所佔比例很高,要培育和發展機構投資者,必須提供包括股指期貨作為規避系統性風險工具在內的一系列條件,股指期貨市場已經與優化投資者結構聯系在一起。第二,股票市場國際化的需要。隨著中國加入WTO,中國經濟的對外開放將面臨一系列的考驗,一方面,境外投資者是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他們有規避風險的強烈需求,另一方面,境外投資者進入中國股票市場可能會加大市場的波動甚至出現大幅度的漲落調整,股指期貨市場不單是滿足境外投資者的需求,以吸引國外資本,也是在開放條件下穩定股票市場的需要。第三,完善證券市場的結構,豐富市場層次,推動市場深化。中國證券市場目前只有單一的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即只有交易所交易市場,缺乏非上市股票的櫃台交易市場和機構投資者需要的第三、第四市場,不能最大限度的滿足不同層次的資金需求者、資金供給者的需求,不完善的市場機制難以使籌集資產、配置資源等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在發展和完善各層次基礎資產市場的同時,包括股指期貨、股票期權、股指期權和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存托憑證等工具在內的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對促進市場深化和市場功能發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股指期貨的五大意義
??股指期貨具有套期保值、價格發現、資產配置等功能,是國際資本市場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 根據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的特徵與發展趨勢,開展我國的股指期貨交易具有積極的意義,這表現在: (一)迴避股市系統風險,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 我國股市的一個特點是股指波動幅度較大,系統風險較大,這種風險無法通過股票市場上的分散投資加以迴避。開展股指期貨交易,既可為股票承銷商在一級市場包銷股票提供風險迴避的工具,又可為二級市場廣大投資者對沖風險、確保投資收益。 (二)有利於創造性地培育機構投資者,促進股市規范發展
?? 目前,我國機構投資者比重偏低,不利於股市規范發展。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可以為機構投資者提供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增加投資品種,能促進長期組合投資與理性交易,能提高市場流動性,降低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成本 ,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別是我國將發展開放式基金,由於其可隨時贖回 ,因此,必須有相應股指期貨等衍生工具相配套,才能保證開放式基金的安全運作。可見,股指期貨有利於創造性地培育機構投資者,促進股市的規范發展。這一點已被國際市場發展的成功經驗所證明。 (三)促進股價的合理波動,充分發揮經濟晴雨表的作用
?? 由於缺乏風險迴避機制,許多機構投資者只能藉助內幕消息進行短線投機以達到獲利的目的,從而造成股市異常波動。開展股指期貨交易能夠大量聚集各種信息,有利於提高股票現貨市場的透明度;如果股票現貨市場價格與股指期貨市場間價差增大,將會引來兩個市場間的大量套利行為, 可抑制股票市場價格的過度波動;此外,股指期貨交易發現的預期價格可更敏感反映國民經濟的未來變化,充分發揮國民經濟晴雨表的作用。 (四)改善國企大盤股的股性,為國企改革服務
?? 股指期貨的推出將會促使一些大盤股的股性發生轉變,提高投資者投資國企大盤股的積極性。目前,我國成份指數樣本股往往以大盤績優股為主,國企大盤股占較大權重。股指期貨交易的開展,有助於提高投資者參與這類股票交易的積極性,從而間接促進國企大盤股發行工作的開展。Damod aran等人(1990年)對S&P500指數樣本股所作的實證研究表明,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後的5年間,指數樣本股的市值提高幅度為非樣本股的2倍以上。另外,為解決國有股的上市流通問題,目前討論的解決途徑之一是成立大型基金,而股指期貨的推出有利於基金的風險迴避與安全運作,從而為國有股的上市流通提供服務。 (五)完善功能與體系,增強我國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 從國際市場的發展潮流可見,股指期貨在完善資本市場功能與體系方面的作用已得到廣泛的認同。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如果我們還是停留在傳統的交易方式中,不引進現代金融工具,我國資本市場在功能與體系方面都將是不健全的,不但難以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而且難以為國際投資資本的進入提供迴避風險的場所,不利於我國對外資的吸引及加入WTO;此外, 中國在開展自己的股指期貨交易方面並無專利權,如日經225指數被新加坡搶先開發成功就是一例。目前,由於我國資本市場沒有完全開放,國外還沒有推出中國股指期貨,但一旦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國外必將迅速地推出中國股指期貨交易。因此,為增強我國資本市場的競爭力,我國應盡快推出股指期貨交易。這一點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 股指期貨的特點與功能
??金融期貨品種分為外匯、利率與指數期貨三大類。股指期貨是指數類期貨中的主導品種,也是金融期貨中歷史最短、發展最快的金融產品。 一、股指期貨的概念與特點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指的是以股票指數為交易標的的期貨交易。和其它期貨品種相比,股指期貨品種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股指期貨標的物為相應的股票指數。
??2、股指期貨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合約的價值以一定的貨幣乘數與股票指數報價的乘積來表示。 3、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即不是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 二、股指期貨的功能
??股指期貨具有價格發現、套期保值、資產配置等功能。具體表現在:
??(一)價格發現
??股指期貨交易以集中搓合競價方式能產生未來不同到期月份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價格,反映對股票市場未來走勢的預期;同時,國外學者通過大量實證研究表明,股指期貨價格一般領先於股票現貨市場的價格,並有助於提高股票現貨市場價格的信息含量。因此,股指期貨與現貨市場股票指數一起可起到國家宏觀經濟景氣晴雨表的作用。 (二)套期保值
??股指期貨能滿足市場參與者對股市風險對沖工具的強烈需求,促進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發展。具體表現在: 1、嚴格說來,個股的價格風險只能通過相應的股票期貨進行風險對沖;但當股票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個股或股票組合投資就可通過股指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 2、股票承銷商在包銷股票的同時,為規避股市總體下跌的風險,可通過預先賣出相應數量的股指期貨合約以對沖風險、鎖定利潤。 3、當上市公司股東、證券自營商、投資基金、其他投資者在持有股票時,可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對沖股市整體下跌的系統性價格風險,在繼續享有相應股東權益的同時維持所持股票資產的原有價值;減輕集中性拋售對股票市場造成的恐慌性影響,促進股票二級市場的規范與發展。 (三)資產配置
??股指期貨具有資產配置的功能,具體表現在:
??1、引進做空機制。做空機制使得投資者的投資策略從等待股票價格上升的單一模式轉變為雙向投資模式,使投資人的資金在行情下跌中也能有所作為而非被動閑置。 2、便於發展機構投資者,促進組合投資、加強風險管理。
??3、增加市場流動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完善資本市場的功能等。
??海外股指期貨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股指期貨市場最初的產生是基於為機構投資者(尤其是指數投資基金)提供避險工具的考慮,一般不外乎這樣三個條件:一是對機構投資者規避系統性風險的現實需求;二是金融創新的動力;三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健全。 美國是最早推出股指期貨交易的國家,其股指期貨的產生發展得益於這樣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是70年代初期由於美國持續兩位數的通貨膨脹導致股市暴跌,出現了對現貨市場避險工具的需求;二是1974年美國國會通過的《退休收入保障法》要求退休基金管理人遵循「謹慎人原則」管理資金,嚴格分散和規避市場風險,進一步強化了其避險需求;三是80年代初期券商承銷收益和傭金收入大幅降低,迫使券商進行金融創新,努力尋求新的盈利模式;四是1974年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設立及其後對《商品交易法》管轄范圍的擴大為股指期貨的產生掃清了法律障礙。 但是美國的情況並不能解釋一切,尤其是90年代以來亞洲國家和地區如日本、韓國和我國台灣地區股指期貨的產生和發展。這些國家和地區股指期貨市場的產生和發展與其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尤其是QFII制度是密切相關的。 1、日本股指期貨市場的產生與發展
?? 日本股指期貨市場的發展經歷了較為明顯的三個階段。
?? 第一階段:80年代初期到1987年,股指期貨在外界因素的推動下從無到有的初步試驗階段。日本於80年代初期即已開放了其證券市場,允許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股市。但是,其股指期貨合約卻首先出現在海外,1986年9月3日,日經225指數期貨在新加坡金融期貨交易所(SIMEX)交易。按照日本當時的證券交易法規定,證券投資者從事期貨交易被禁止。所以,當時的日本證券市場並不具備推出股指期貨交易的法律條件。而且,按照當時的證券交易法,日本國內的基金是被禁止投資SIMEX的日經225指數的,只有美國和歐洲的機構投資者利用SIMEX的日經225股指期貨合約對其投資於日本的股票進行套期保值。本國的機構投資者明顯處於不利位置。基於這樣的原因,1987年6月9日,日本推出了第一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50種股票期貨合約,受當時證券交易法禁止現金交割的限制,50種股票期貨合約採取現貨交割方式,以股票指數所代表的一攬子股票作為交割標的。 第二階段:1988年到1992年逐步完善的過渡階段。這一階段,通過修改和制訂法律,國內股指期貨市場逐步走上正軌。50種股指期貨剛剛推出的前幾個月,交易發展緩慢,直到1987年股市暴跌後交易量迅速發展起來。1987年10月20日上午,日本證券市場無法開始交易,賣盤遠大於買盤,由於漲跌停板的限制,交易剛開始即達到跌停板。由於當時50種股票期貨合約實行現貨交割,所以,境內投資者也無法實施股指期貨交易。而在SIMEX交易的境外投資者卻能夠繼續交易期貨合約。受此事件影響,1988年日本金融市場管理當局批准了大阪證券交易所關於進行日經指數期貨交易的申請。1988年5月,日本修改證券交易法,允許股票指數和期權進行現金交割,當年9月大阪證券交易所開始了日經225指數期貨交易。1992年3月,大阪證券交易所50種股票期貨停止了交易。 第三階段:對股票指數進行修改,股指期貨市場走向成熟。由於日經225指數採用第一批上市的225種股票,以股價簡單平均的形式進行指數化。針對這樣的情況,大阪證券交易所根據大藏省指示,開發出了新的對現貨市場影響小的日經300指數期貨以取代日經225,並於1994年2月14日起開始交易。此後,日本股指期貨市場便正式走向成熟。 2、 韓國股指期貨市場的產生
?? 韓國股指期貨的產生源於其資本市場的逐步開放,以及正式引入QFII之後對於市場避險工具日益迫切的需求,但是,由於沒有象日本市場那樣遭遇外國市場的競爭,其股指期貨的推出較為從容,在法律法規、投資者教育、交易系統以及指數設計等方面的准備也更充分。 1981年,韓國宣布了資本市場國際化計劃。1984年,韓國政府允許境外投資者通過境內的基金(韓國信投)間接投資境內的股票;到1992年底,境外投資者通過韓國信投對韓國的投資達到了150億美元,接近韓國證券市場總市值的1.5%,加上當年QFII直接買賣股票的數額,境外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市值達到韓國證券市場總市值的3.1%。 在數量快速增長的同時,股票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投資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規避風險的工具,人們無法有效地管理市場波動所帶來的風險。這增加了市場的波動性。雖然從1985年到1990年,韓國股市一直處於上漲趨勢,但每隔3至5個月,股市都會出現上下較為顯著的波動。這表明如果在韓國證券市場引入股指期貨,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將會很高。1987年11月,在全球股市經歷了「黑色星期一」的暴跌之後不久,韓國修改了證券交易法,授權韓國證券交易所建立期貨市場。1992年4月至1993年4月,韓國證券交易所開展了對機構投資者指導和教育工作。1996年6月,韓國?/ca>
『叄』 大學作業。設計一份股指期貨合約用來套期保值。怎麼設計
股指期貨的套期保值,一般是交易人在買進股票的同時,在期貨交易所賣出同等數量的股指期貨(一般用IF,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合同作為保值。
中國平安3月26日收盤價格為78.61。
現在有2000萬,買入中國平安,賣出IF股指期貨,需要進行套期保值。此時可以利用公式:
股票期初市值≈期貨合約期初價值(注意等式為「約等於」,其中期貨合約期初價值=期貨合約佔用的保證金*杠桿倍數*數量)
假設買入中國平安股票數量為A,注意A為100股的整數倍;期貨合約數量為B,注意B為1的整數倍,則每手IF佔用的保證金=5016.4*300/10=150492元。此時要求股票總市值與期貨佔用總保證金之和,需要小於2000萬。
故:
78.61*A≈150492*10*B
並且
78.61*A+150492*B≤20000000
計算得到:A≈231200,B≈12.
所以只需要在3月26日時,買入中國平安231200股,同時賣出IF股指期貨12手即可。
此時持有中國平安股票總市值為18174632元,IF股指期貨佔用保證金為1805904元。
『肆』 如何做股指期貨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中文名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類別
規則條例
適用范圍
股指期貨交易中
相關條例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快速
導航
規則細節創新法律規則
內容
19日,中金所就《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稿,以及《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除已發布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和多項交易所業務規則修訂稿外,證監會將繼續統籌期指上市前的各項工作,預計將於4月前後正式上市並接受投資者開戶。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道富投資認為,有十大要點值得關註:
一、交易時間與股市開盤時間同步,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
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3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300*12%=82800(元),費率調整後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
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規則細節
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5-9:29為指令申報時間,9:29-9:30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創新
規則為期權等新品種預留空間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中,記者注意到有多處關於「期權」的表述,這表明中金所在制定規則之時,也為未來的金融創新預留了空間。
業內人士表示,世界范圍內期權交易量數倍於期貨,例如韓國的指數期權就是全世界交易最大的品種。在交易規則中「預留伏筆」,為往後推出期權留下了空間。
對於市場猜測的「上證50期指」等新產品,有關方面表示沒有這方面進展。從長遠發展看,中金所將建立包括股權類、利率類、匯率類的產品體系。當前的主要工作是保證滬深300指數期貨平穩上市安全運行,尚沒有其他相關產品推出想法。
法律規則
法律條款
從各國的現有規則來看,大多數國家的課稅規則是以股指期貨交易系買賣合同為基本前提建立起來的,如德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但對交易標的的認定則存在分歧,如德國認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標的是高度抽象而無法進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數,英國則認為交易標的為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國內學界對股指期貨合約的法律性質同樣存在諸多爭議,主要存在「買賣期貨說」、「買賣期貨合約說」和「折衷說」三種不同的學說。三種理論均認為股指期貨合約屬於買賣合同,但股指期貨合約為買賣合同,則合同履行的結果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應當為「財產轉讓所得」。然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第9款的規定,「財產」是指「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 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如依照「買賣期貨合約說」,期貨交易就是在專門的場所對期貨合約的競價買賣,亦即期貨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似乎可以將其歸屬於財產中的「債權」項目。然而,盡管《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何為「債權」並無明確的規定,但稅法上的「債權」,並不具有與民法上債權作為「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的相同內涵與外延,而僅指傳統意義上基於貨幣借用行為而發生的權利。因此,盡管根據民法規定,股指期貨合約包含了債權的內容,卻依然難以歸人稅法中視為「財產」的「債權」的范圍。實際上股指期貨交易是否為「合約買賣」仍是值得懷疑的。從實際交易過程來看,投資者建倉行為是其締結遠期交割合同的過程,對沖平倉則是以締結新的一份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沖銷原有的合約,投資者並無轉讓其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只是由於其同時持有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兩筆合約,新合約的履行恰好可保證原合約的實現,通過結算系統即可促成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實現,從而了結投資者參與交割與清算的義務。因此,股指期貨交易並非「合約買賣」。
根據「買賣期貨說」的觀點,股指期貨交易是交易者通過訂立標准化期貨合約進行股票價格指數買賣的行為,其標的物是通過某種方法編制出的股票價格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然而,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非實物存在的經濟符號,本身並無價值,似乎難以歸入所得稅法所認定的「財產」范圍。有學者認為,盡管股票指數是無法交付的東西,在期貨交易中只能以現金作為結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認可,作為法律上的「擬制物」同樣可以成為買賣交易的「物」。但正如該學者所強調,一個虛擬的東西可以擬制為法律上的物,必須是在該物上能夠設定實在的、現實的、能給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權利。股票指數是客觀存在的一組數據,其數值的漲跌只與若乾股票價格變動有關,實際上仍是不足以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數之上也難以設定足以帶來確定利益的任何權利。因此,股票價格指數並非「財產」,並非股指期貨交易的客體。
股指期貨交易是基於管理和規避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在於以一定的貨幣投入而承擔、轉移或管理一定的風險。在這一交易活動中,股票價格指數不過是未來特定時間內的股票市場發展變化的風險的表現形式,或稱載體。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整個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每一時點的股票價格指數反映了該特定時點股票市場的風險。此種風險能夠被量化為貨幣價值。盡管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風險則是實際存在且能以貨幣予以表達的。股指期貨合約的締結,並不在於實現股票價值指數的轉移佔有,而是通過合約的締結獲得在未來特定時點規避或承擔特定風險的機會。因此,股指期貨交易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以一定的貨幣為代價,對未來風險的移轉與承擔達成合意,其標的為特定時期內的風險管理權。交易一方當事人讓渡風險管理權,從而獲得相應的報酬,另一方則取得風險管理權並給付一定的費用。在此交易中,股票價格指數並非雙方交易的對象,與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只是代表了某一具體類型的市場風險。股指期貨交易價格的高低則反映了未來市場風險變化的程度及由此所決定的風險管理權的價值。因此,股指期貨合約是以「風險管理權」為標的物的買賣合約,該權利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以指數的變動反映其價值的變化。隨著風險管理權的轉移而發生相應財產在當事人之間的變動。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的風險管理權同樣是能夠為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財產」,因其轉移而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財產增減應當產生稅法的效果。
交易規則
第一要點、看著大盤做股指。自從有了股指期貨以後,股票變成了什麼呢?股票變成了現貨。股票是現貨,股指是期貨。我們做商品的時候,那麼市場上的銅是現貨,我在這里交易的是期貨。大豆是現貨,這里交易的是期貨。有了股指之後,股票是我們的現貨。期貨主要的功能有兩個,第一是規避風險,第二是發現價格。規避風險主要是套保這樣的,會有很多的方式。在實盤當中的交易主要研究的是。大家來看一下,期貨引導現貨,現貨推動期貨。把這句話給它簡單地推斷一下,就是股指引導大盤,大盤推動股指。我們在交易的時候,注意一下,股指上漲了,總體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毫不懷疑它走的會一致,說的是在一分鍾、兩分鍾的時間股指引導大盤,你看不到它的方向的時候你看一下股指就可以了,股指會告訴你大盤怎麼走。
假設說股指在上漲,大盤在下跌,你在這里再等上一兩分鍾,你會看到大盤掉頭了。大盤掉頭往上走。大盤一往上走,股指一掉,大盤往上一掉,又把股指往上推動,推動股指的再次上漲,股指上漲又帶動大盤繼續上漲。大盤的繼續上漲又推動著股指再上漲。這個旱地拔蔥就是在瞬間出現這三五十個點的時候,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我們看到大盤往上掉頭,這個時候你千萬不要再去放空,一會兒一跳十個點,突然一個三五十個點,把多單平掉,等著回落,回落十個點八個點,能不能做空,不做空,繼續做多單。
在交易當中我們看到做單的思路,第一個短線憑著什麼呢,技巧是短線憑著盤感,這個盤感就讓你在瞬間感覺到一股力量。假設說,這里有一張紙,那麼來了一股力量,這是一支箭,射過來了,能把紙穿透,還有我拿著它也可以把紙捅破。當然我們知道箭的力量是相當大的。剛才說的交易者就是這么抓住這些點的。短線憑的是盤感,長線就看趨勢。在交易當中既然看著大盤我來做股指,那大盤和股指當它出現一個方向的時候,你大膽第做。大盤和股指是向上的方式,大膽做多,不要想太多。每個交易者心中都有一個老虎,這個老虎時時刻刻准備跑出來,那就是怕損失。實際上在交易當中,不要去想這么多,真正要做到心中有底。當你把方向看好的時候,你發現你會賺錢很輕松。如果兩個方向背離,大盤向下,股指向上,這樣我就那裡等,空單我也不敢做,多單我也不敢做,等它兩個發出同一個信號再做。
合約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伍』 如何炒股指期貨
股指期貨是一種保證金交易,買賣不需要全額資金,買賣操作與普通股票一樣,且炒股指期貨也是大風險投資,所以投資人炒股指期貨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具備一定的股指期貨交易規則,並通過期貨知識測試,進行模擬交易;
2、注意期貨市場、股票市場的宏觀形勢以及基本面;
3、設定止損、止盈目標,並嚴格執行;
4、不要盲目追漲,看清市場真實形勢,運用好期貨知識與交易經驗;
5、保持良好而理智的心態。
拓展資料:
股指期貨(Share Price Index Futures),英文簡稱SPIF,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股指期貨是期貨的一種,期貨可以大致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
期貨就是按照約定價格超前進行買賣的交易合約,期貨交易分為投機和交割,投機通過低買高賣或者高賣低買來賺取價差,交割是事先鎖定交易價格在未來執行的買賣交易.以黃金期貨為例,20160401黃金價格為1211美元/盎司,甲和乙簽訂1盎司交割日期為20160701的黃金期貨合約,甲為買方,乙為賣方,如果20160701合約到期,黃金價格達到1300美元/盎司,乙依然以1211美元/盎司的把1盎司黃金賣給甲.
股指期貨可以進行雙向操作,存在保證金制度,同時,股指期貨開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開戶前連續5個交易日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測試分一般要滿足80分及以上。
3、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4、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陸』 我在新浪網頁上看股指期貨行情為什麼要延遲15分鍾啊有沒有網頁是實時行情
實時行情是收費的,另延時行情是一檔,各金融資訊商的軟體有推出實時五檔行情的;
『柒』 同花順電腦網頁上怎麼看股指期貨的實時行情
您好點擊這里就可以查看期貨實時行情
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