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需要什麼內容
㈠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以下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簽署加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蓋有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以及指定代表、或是委託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原股東會議的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書:
5、如果公司股權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員轉讓的,還需要提供新股東會的股東決議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是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7、原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規定及其他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有關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京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股權轉讓協議應包括什麼內容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當事人雙方基本情況。2.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3.轉讓方的告知義務。4.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5.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6.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定。7.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約定,實際交接手續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㈢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手續
1、召開原股東會決議,需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
2、股權轉讓協議書,需要轉讓雙方簽字或蓋章;
3、《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4、指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表人的身份證附件和簽字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股東資格證明的復印件;
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蓋章;
4、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如由代理登記機構代理還需提交該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並註明與原件一致加蓋公章;
5、《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6、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張股權還需提交股東會上決議的原件;
7、股權轉讓協議;
8、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規定的股權變更就必須要進行審批,還需要將批准文件提交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