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創業如何分錢
『壹』 開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對於開公司的股權如何分配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如果是一般 有限笑卜絕責任公司 的話,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 注冊資金 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佔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注冊 時提供的 公司章程 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注冊普通有限責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有關公司的每個人的權力和義務,例如股權比例,個人職責,如何分紅等等,還有規定 公司注冊資本 和認繳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注冊公司需要辦理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弊脊證,如果 經營范圍 有需要許可的項目,則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股東碰姿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貳』 兩個人合夥創業,股份如何分配,如何整體控制
1、沒有成立公司之前,可以簽訂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出資金額、持股比例;
2、他如果出資,可以分得相應的股份,如簡叢果不出資,您可以按照他的付出給他相應報酬;
3、您還要與所有參與或者工作的人簽訂保密協議,以防止泄露該商業秘密。
『叄』 開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股權的分配在不同的情景不同的政策下會有不同的方法,以下是比較主要的分配計劃。
股權分配計劃
有兩種主要的股權分配計劃:股權分配激勵計劃(SIPS)和工資扣存儲存存款計劃(SAYE)。這些可能是國內稅收核準的方案,並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可以合理避稅,也可以把經濟獎勵和公司的長期繁榮發展聯系在一起。
股權誘因計劃
股權誘因計劃必須是國內稅收部門核準的。他們向員工提供可以合理避稅的購買公司股票的機會,公司藉此可以增加「免費」、「合夥人」和「搭配」股份。可以提供給員工的自由股的額度是有限制的(2004年是每年3000英鎊)。員工可以用光1500英鎊的稅前工資來購買合夥人股份。
節省一如同一掙得計劃(SAYE)
節省一如同一掙得計劃(SAYE)必須徵得國內稅收部門核准。它們提供給員工在3年、5年、7年後用今年的價格購買的機會或者是給員工按現在價格高達20%的折扣。購買可以通過每月從員工的賬戶中扣除既定的數額的方式的來實現。每月的存款數目必須在5英鎊到250英鎊之間。採取此種做法免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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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配核心和關鍵:
一個核心
股權分配的核心是要讓各個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兩個關鍵點
一是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
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
二是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吸引合夥人、融資和人才)。
俗話說「財散人聚」,股權就代表著未來的財,散一部分股權,才能聚起來優秀的合夥人和人才。因為相較於固定的薪資,股權更具有長遠的投資價值。一般來說,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合夥人手中的股權很有可能會翻好幾倍,遠不是固定薪資可以比擬的,創業者可以以此來說服和吸引優秀人才。
『肆』 創業團隊如何做好股權分配
在一家公司當中,創始人掌控了整家公司的發展方向,股權的分配應該要保障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公司的合夥人凝聚了合夥人的整個團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夥人的話語權和經營權;投資者可以促進投資者的增加,保障了投資人的優先權;公司中的核心員工可以激發公司員工的創造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核心員工的利益。
科學的股權架構應該是由公司創始人、公司合夥人、公司投資人以及公司核心員工四類人掌握,這四類人掌握了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資金,在公司的管理和執行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因此在分配股權時必須照顧這四類人的利益。
1、股東有參與經營管理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地增加股份,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應適當減少股份分配。
2、出資的一方如果有投入技術的話也可以適當地增加那一方的股份分配。
3、如果存在其他影響股份分配的因素的,需要股東自行通過協議確定。
下面針對2人、3人、四人合夥股權佔比問題給大家做一個詳細的介紹:
1、兩個人的股權
避免:50%:50%(老大不明確,沒有真正決策人)
65%:35%(兩個股東博弈型)
98%:2%(創始人吃獨食,小股東沒有參與感)
合理:70%:30%
80%:20%(老大清,快速決策)
2、三個人的股權:
避免:33%:33%:33%(均分)
40%:40%:20%(小股東要挾)
49%:47%:4%(小股東綁架大股東)
合理:70%:20%:10%
60%:30%:10%(溝通效率高,老大快速決策)
3、四個人的股權
避免:25%:25%:25%:25%(均分)
95%:2%:2%:1%(創始人吃獨食)合理:70%:20%:5%:5%
67%(創始人):18%(合夥人):15%(員工股)51%(創始人):34%(合夥人):15%(員工股)34%:51%(合夥人30%:16%:5%):15%(員工股)
『伍』 創業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創業公司股東的股權分配沒有固定的公式。建議分配方法如下:1、現金權益的比例(40%)根據出資額確定;2、非現金權益的比例(50%)根據過去的經岩唯茄驗、資源、創業責任等確定;3、保留期權的比例(10%)用於以後的激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山納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粗察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