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股權協議書怎麼寫
⑴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本怎麼寫
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地址: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職務: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一九年月日成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幣萬元,投資總額幣萬元,實際已投資幣萬元。甲方願將其占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佔有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幣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付清給甲方。二、任選一條: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占合營公司%的股權於年月日向作質押,現甲方已徵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已對該股權擁有有效的處分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任選一款)。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2、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審計,乙方按雙方認可的審計報告表的范圍承擔甲方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股權轉讓生效後,若發現屬轉讓前,審計報告表以外的合營 公司的債務 ,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代為承擔,但應由甲方負責償還。股權轉讓生效後,乙方取得股東地位,並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3、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公司董事會組織)對公司進行審計,甲方按審計報告表的范圍承擔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應在其股權款中扣除。本協議生效後,尚未清結的以及審計報告以外屬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或由乙方先行承擔,然後由乙方向甲方追償)。四、違約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的 逾期違約金 。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 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任選一款)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1、向___人民法院起訴;2、提請___ 仲裁委員會 仲裁;六、有關費用負擔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 工商變更登記 等),由方承擔。七、生效條件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__ 公證處公證 後,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八、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轉讓方:年月日訂於
⑵ 股權轉讓協議書怎樣寫
首先要有協議標題「股權轉讓協議」,然後是當事人雙方的信息,接著寫關於股權的信息、雙方達成的具體協議等,最後是落款,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寫上時間。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xxx(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xxx(以下簡稱乙方)鑒於甲方在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x%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鑒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x%股權。鑒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x%股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寫具體的協議事項,包括轉讓事宜、轉讓價格、雙方聲明、轉讓股權的相關費用承擔、公司權利義務的承受、協議變更和解除的條件、違約責任、保密條款、爭議解決方式以及其他的相關約定。)轉讓方:xxx受讓方:x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⑶ 股份合作協議書怎麼寫
一、股份合作協議書怎麼寫
1、股份合作協議書書寫如下:
(1)訂立股東協議的各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股東協議表達了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4)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二、股份可以轉讓給子女嗎。
股份可以轉讓給子女。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可以轉讓股權的,如果股權是轉讓給其他股東以外的人,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的,股權轉讓給子女並不是屬於贈與,股權轉讓與股權贈與雖然都會讓股權所有權發生變化,但兩者是不同的法律性質,轉讓可能是有償的,而贈與是無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