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洗澡怎麼操作
Ⅰ 股權代持怎麼操作
僅需要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股東之間簽訂代持協議即可,無需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實際出資人和名義的股東之間所簽訂的股份代持合同就是屬於有效協議的,並且成為確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根據。實際出資人若是想成為表裡如一的股東的話,還應當經過公司的股東的半數之上的同意才可以。若是名義股東對其所持的股份處置,則實際出資人將沒有辦法以此處置行為沒有經過其的同意為由而主張此行為的無效。
在一些中大型企業中我們經常會見到「股權代持」這個詞彙,即:公司股東與其他持股人員簽訂股權代持協議後,間接持有公司股權,並且享受分紅等股東權益。股權代持的好處在於:新增或者名義股東(不直接持有股權,而是通過中間人持有某個公司的股權)時,不用變更稅務和工商,對於公司來講比較便利。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哪些情況適用於股權代持?
1)某些人的身份當時不適合做股東;
2)一個團體的股份放在一個人身上,既保證了工商程序的簡便也便於員工管理;
3)為了相互擔保銀行融資,通過代持的方式設立多家非關聯企業。
股份代持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不要光看營收的一面,也要根據該企業的運營情況,考慮是否需要承擔多大的風險,審查風險因素,若風險過大不建議代持。
股權代持注意事項:
1、股權代持的代持人,也就是工商信息系統里顯示的股東,一般被稱為顯名股東。被代持人,公司的實際出資股東,不在工商信息系統里顯示,一般被稱為隱名股東。
2、協議里要明確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的出資明細,出資期限以及相關的利潤分配。
3、協議里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公司對外承擔責任以後,具體到股東的責任,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的責任如何劃分,要有明確說明顯名股東不承擔責任的條款。
當公司與外部第三人發生權利義務關系時,第三人與公司之間的一切交易,都以工商登記的信賴為基礎。任何內部的有關協議都不能對抗登記的法律效力,這決定著顯名股東在公司外部永遠具有股東的法律地位,公司債權人可以只追究顯名股東的法律責任。此時,顯名股東對外承擔的責任需與隱名股東在協議中明確進行劃分界定。
所以簽訂協議時,顯名股東應該多加註意其不承擔風險的條款,以最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股權轉讓如何進行?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並、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4、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書,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6、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要審查受讓方的資格條件,要嚴格按照轉讓條件和程序進行股權轉讓,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不代表轉讓完成,還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才可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五條 名義股東將登記於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於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處理。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Ⅱ 股權登記日如何操作
股權登記日如何操作?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或參與配股,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也就是說,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的投資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紅或參與此次配股的股東,這部分股東名冊由證券登記公司統計在案,屆時將所應送的紅股、現金紅利或者配股權劃到這部分股東的帳上。
股權登記日(什麼叫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天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紅配股。
股權登記日如何操作原理:
只要在T日閉市前都持有股票,就享受分紅和配股。其中包括兩層意思:
1、T當日才買進該股票,可享受分紅和配股;
2、T+1或T+2賣出,也可享受分紅和配股,因為你的股權已經登記在冊了。
意思就是說,既可以在T-1時高價賣出,T日時再以稍低價買進,賺個差價。還可以在T+1或T+2賣出,減少除權(增股)帶來股價下跌的風險。更多的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的關系。
Ⅲ 股權分紅如何操作
股權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基金分紅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現金分紅,一種是紅利再投資。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若投資者未指定分紅方式,則默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可以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去您購買基金的機構處進行分紅方式的修改。
例如,持有一基金10萬份,現每基金份額分紅0.05元:假設選擇現金分紅方式,那麼基民可以得到0.5萬元的現金紅利;假設選擇紅利再投資,分紅基準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25元,那麼,基民就可以分到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就變為10.4萬份。
開放式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但基民可以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以及基金行情的變化自主更改。
更改分紅方式時,代銷客戶需持本人身份證和證券卡去原先購買基金的代銷機構修改;直銷的客戶可通過基金公司網站或電話交易系統自行修改。
Ⅳ 股權稀釋應該如何進行
引入新的投資者,進行增資擴股的時候,原股東的股份會被稀釋,而且是同比例稀釋。
原股東持股的變化有兩種,第一種是股份轉讓,公司注冊資本不變,轉讓股權的股東股份會減少,其他股東股份不變,第二種是增資擴股,一般引入投資機構都是採用第二種進行入資,同時產生股權稀釋的情況。
在投資者增資後,注冊資本會發生變化,投資者的部分資金計入注冊資本金,另一部分計入公司資本公積金。
因為注冊資本發生變化,原股東的股份會被同比例稀釋。
最後簡單說,融資方以錢買公司產品或技術以及整個團隊。而股東卻是產品技術或銷售模式的創新及發起人…
而股東們為了產品的銷售擴大及搶占市場份額,吸納外部資金以壯大實力就必須割捨將來的市場遠景紅利來進行交換……
隨著產品在市場的佔有率逐步增大及飽和,以前的融資方(合夥人)漸漸實行退出機制,做到見好就收的目的。上市的目的就時就把融資人交給市場進行身份轉換,此時的股份持有人就大眾股民。
Ⅳ 股權眾籌融資怎麼操作有哪些方式
①降低投融資門檻。因為眾籌平台突破了傳統投融資模式的限制,主投方的介入,放寬了跟投人的金額限制,讓更多人參與新項目或是新企業的產生。
②眾在眾籌網站上,項目發起人與投資者交流的項目評論版塊的設置,使得網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融資渠道,還擁有市場調研的功能。
③籌融資模式應用長尾效應鼓勵創新:相較於傳統的股權投資平台,互聯網眾籌平台上,長尾效應在眾籌融資方式中有著良好的應用
④眾籌模式利用網路平台傳播融資信息,一方面,互聯網擁有龐大的用戶群和一定的社交功能,信息傳播更為方便、快捷且成本低廉,相比於傳統的廣告推廣、拜訪投資人或是掃街式的宣傳,眾籌模式以更低的成本為項目進行了宣傳;另一方面,互聯網信息交互性強,用戶使用眾籌平台發送信息和接收信息,項目發起人除了在計劃中闡述項目的優勢,還能在互動平台上回答投資者一些計劃書中沒有或是不明確的地方。藉助眾籌平台,借款人與投資方可以較低的成本進行高效的交流互動。
Ⅵ 如何稀釋別人的股份
股權進行稀釋,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 (一)、通過增資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 公司法 》並未規定增資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其實現實中也會有很多股東不同意增資。公司新增注冊資本,「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條)。因此進行股權稀釋比較通行的方法就是增加註冊資本。 (二) 、通過轉讓股權(股份)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1、 有限責任公司 的 股權轉讓 。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也就是說本公司股東之間,股權可以自由轉讓。 (2)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 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也即,公司稀釋某股東的股權,可以將其股權轉讓給他人以達到稀釋目的。 2、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股份的轉讓規定比較繁瑣和嚴密,首先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對於記名股票,應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如果法律對 上市公司 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綜合上面所說的,一個公司是由大大小小的股東組合而成的,股份越多所明出資的比例就會更大,如果要增加自己的股份,那麼主意味著要擴大自己的出資比例,從而使自己在公司的權利也會越來越大,所以,增加股份對於一個股東來說是特別重要的。
Ⅶ 如果我持有一個股票的供股權,應該怎麼操作呢
您一共有2種操作方式,
1.於聯交所出售(全部或部分)未繳股款供股權
2.根據相關法律及法規按供股的認購價認購(全部或部分)正股。
即
1.直接賣出供股權
2.在交易軟體--港股通--公司行為--供股權申報功能中,按照公示的價格,進行申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