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實繳的股權轉讓怎麼變更
發布時間: 2023-07-22 00:21:28
Ⅰ 注冊資本未實繳轉讓股權
法律分析:受讓的股東在轉讓方出資未到位的情況下,要看公司章程所約定的出資期限,如果出資期限已過,但老股東還是沒有出資,這種情況應該要求老股東將出資實繳到位後再轉讓;如果約定的出資期限還沒到,那麼要與老股東協商確認該部分出資義務由誰來完成,並明確約定在股權轉讓協議中。所以,沒有實繳出資,要進行協商,而不是按照注冊資本來確定轉讓價格。即使是已經實繳了資本,也可能出資額與公司當前的實際價值存在很大的差異,還要進行評估或者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 第十三條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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