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農民做股權投資
A. 個人如何投資股權
法律主觀:
按照《公司法》第27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的方式有以下幾種:1、遲輪貨幣。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以支付創建公司時的開支和啟動公司運營。因此,股東喊余可以用貨幣出資。2、實物。實物出資一般是以機器設備、原料、零部件、貨物、建築物和廠房等作為出資。3、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為一種無形資產,經過評估作價後一樣可以作為出資。4、土地使用權。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鄭旦滾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B. 如何發展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是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從"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的產權制度轉變,為了對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治理進行系統闡述,通過構建分析其治理結構,機制及主要模式的框架。
基本情況
按照中、省統一部署,實行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行了村集體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股份量化,成立了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通過清產核資,摸清了家底,讓老百姓真正了解了本村到底有多少資產、多少收入;通過資格界定、股權配置,讓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了解自己在集體經濟中所佔的份額。
原因分析
各村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後,都不知道如何發展村集體經濟,缺資金,缺少發展的路子。
具體對策建議
建議市級政府能夠加大對股份經濟合作社發展資金上的支持力度,並在村集體經濟發展政策和思路上給予引導和指導。
明確合作社規范合作的程序要求。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與各類社會工商資本合作,開展股份合作經營活動的前提是商議並簽訂雙方合作協議,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明確經營管理辦法、收益提取與分配辦法以及監管手段等。雙方合作協議的簽訂要以明晰產權歸屬、分清資產權屬為重點,正確處理合作社與工商資本的利益關系,這是開展合作經營最基本的問題,應當引起高度重視。對於目前相當部分村原有的各類農村新型經營實體,在開展股份合作經營之前首先要對這些經營實體歷年來國投部分項目資金以及縣鎮村各級配套投入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形成的村級集體經濟資產等進行產權剝離,作為村級合作社參與股份合作經營的基本股金使用。
明確合作社規范參股的具體辦法。鼓勵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以現有的各類項目資金、土地等資源資產以及勞務技術、區域商標品牌要素等入股企業,參與股份合作經營活動。這類股份合作經營實體的股權構架由企業股、合作社集體股、以及農戶個人利用資金、土地、技術等要素參與經營的個人股三大部分構成。合作社以項目資金參股,要以不改變資金使用性質和用途為前提,所有產業類項目資金和基礎建設投入資金應作為集體股由全體股民佔有和分配;所有扶貧項目資金投入部分應設立扶貧股,作為村集體股的另一形態存在並明確其收益歸村貧困戶佔有和分配,待實現穩定脫貧任務後,可將扶貧股直接轉化為村集體股。合作社以土地要素入股,在股份量化時,應當以本地當年土地徵用價格為基數進行折股量化,一次核算到位,形成股本。參股土地如含有農戶承包責任田時,應要求企業提前一年先期給付土地流轉費用,作為農戶基本生活費用保障,待年終核算結束後再進行二次分紅,實現「保底收入+分紅」改革發展模式。合作社以區域商標品牌要素入股,應先聘請專業中介評估公司對區域商標品牌進行市場估算,然後進行折股量化,形成股權。
承包經營、自主經營和股份合作(外聯經營)經營是目前合作社開展經營活動的三種基本形態和選擇模式。對於村級機動地比較分散,一時難以集中連片、形成規模經營的經營性資產和村級小型水利設施等比較簡單的經營性資產宜於採取承包經營模式,開展經營活動。對於村集體投資興建的各類產業經營實體,農業園區等,提倡聘請職業經理人,形成專業團隊開展合作社自主經營活動,力求規避這類經營實體由理事長直接牽頭負責,合作社直接開展經營活動,形成新形式的大集體、大鍋飯局面。對於由合作社和農戶提供土地、資金等資源資產要素通過招引社會工商資本投資經營的混合經營實體,必須走股份合作經營發展路子,並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改革創新,逐步規范合作經營行為。
合作社規范監管企業經營行為的途徑與辦法。對於村級合作社投資興建、自主經營的各類經濟實體以及參股運營的股份合作經營實體,要充分發揮合作社監事會的職能作用,不斷探索創新企業經營監管途徑,力求規避經營風險。
C. 如何進行股權投資
投資人進行股權投資,可以依法購買公司發行的股票,或者認購公司增加的新股。公司發行的股票是同股渣兄轎同權的,投資人可以根據本人的資金狀況依法投資來獲得股如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塵頃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D. 個人如何股權投資
先把商業計劃書撰寫好,再去各類融資渠道多接風險投資人,給你推薦幾個渠道:
1、到各大投資機構官網進行BP投遞。
2、多參加一些線下的沙龍活動,這也是投資公司的投資經理經常露出的一個渠道雖然不多也有可能不一定投你行業但至少能接觸到,經濟相關發達的城市都有。
3、找融資平台,建議不要選會員制的嘗試成本太高,可以選擇那種能自助申請一對一電話對接投資人的,要讓投資人看過你BP還願意對接,這樣成功概率會更高一些,推薦到雲對接試試。
E. 個人怎麼參與股權投資
個人投資者一般須以購買私募信託的方式參與股權投資。參與股權投資需要具備兩個條件:擁有大量資金,能夠承擔較高的風險。
目前,國內股權投資市場已經是“僧多粥少”的格局,一個典型的賣方市場,國內較少具備上市條件的企業面對攜大量現金急迫下注的股權投資公司,或許比拼價格成為勝者的唯一籌碼,而不是關注基金提供的投後管理等附加值。 選擇具有完善股權投資退出機制的投資項目。就股權投資而言,最理想的方式當然是投資標的成功上市(IPO),但是企業成功上市只是良好的願景,投資者仍然需要其他的退出渠道,比如說股權的賣出機制、股權的轉讓機制及股權的回購機制。
F. 個人如何進行股權投資
1、理智投資,量力而為
由於股權投資高風險、高回報的特性,所以理性的投資策略是將股權投資作為投資配置的一部分,而不應該將全部的資金都集中於股權投資。
2、熟悉股權投資周期
股權投資的期限通常超過一年,大多的股權投資期限為1—3年,有些甚至長達10年。個人投資者必須了解所參與股權投資的投資期限,所投入的資金需與之相匹配。否則,用短期的資金去參與中長期的股權投資,必然會出現流動性的問題。
3、自有資金參與投資原則
股權投資期限長、風險高的特點決定了普通的個人投資者應該堅持以自有資金參與的原則。若採取融資投資,雖然會產生收益的杠桿效應,但是也同樣會導致風險的疊加。作為普通的投資者,在自己可以承受的限度內參與股權投資,應該是最佳的選擇。
法律依據
《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是指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項下資金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國銀監會批准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信託業務。
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投資於境外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應經中國銀監會及相關監管部門批准;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投資於金融機構和擬上市公司股權的,應遵守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的規定。
G. 股權投資的基本流程是什麼
股權投資流程:向第三人轉讓股權的,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