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時約轉讓股權怎麼操作
① 股權轉讓的步驟是什麼
法律分析:1、請一位盡職盡責的律師進行調查;
2、召開全體股東會議研究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發展的戰略,並且要對收購的一方進行公司的經濟實力以及經營能力來全面全面分析,必須要嚴格的按照《公司法》規定;
3、需要對轉讓的股權進行評估和驗資;
4、雙方需進行實質性的談判和協商;
5、如是國有企業或是集體企業轉讓股權需要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訴並需經上級部門同意;
6、股權發生變動需必須召開股東大會並有決議;
7、前去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的合同以及附件,並同時辦理交割手續;
8、雙方需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轉讓合同;
9、如果轉讓方是屬於國企或者國有獨資有限公司那麼就必須要到國有資產辦理立項和確認後才能進行評估,其他企業可以直接對變更的資本進行驗資;
10、相關部門進行手續變更和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 公司轉讓股權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1、與第三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2、其他股東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3、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4、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5、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個人股權轉讓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個人股權如何轉讓的流程: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出售、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戰略發展,分析收購方經濟實力的運行能力;2、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3、轉讓方和受讓方應進行實質性談判;4、轉讓人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股權轉讓,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5、評估和核實資本;6、轉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者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的,應當先到國有資產辦公室審批確認,再到資產評估辦公室進行評估;7、轉讓方應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8、公司發生股權變動時,應當召開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該條中的證券交易場所包括全國性的證券集中交易系統、地方性的證券交易中心和從事證券櫃台交易的機構等。
④ 辦理股權轉讓怎麼辦理流程
股權轉讓辦理流程是:
1、訂立書面股權轉讓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其他股東通知程序;
3、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4、由公司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⑤ 股權轉讓的操作方式是什麼呢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有:
一、內部轉讓:
由於股權內部轉讓實行自由轉讓原則,故股權內部轉讓的程序比較簡便,主要是:
(l)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2)進行公司內部股東變更登記,即依照《公司法》第73條的規定辦理股東名冊等相關變更手續;
(3)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即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5條等規定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二、外部轉讓:
由於對股權外部轉讓進行一定限制,股權外部轉讓的程序比較嚴格,《公司法》規定的轉讓程序主要有:
(1)書面通知其他股東。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2)其他股東答復是否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答復是否同意;逾期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3)其他股東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法》第71條第3款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4)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其他股東未行使優先購買權時,與外部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在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時,與內部受讓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5)進行公司內部股東變登記。即依照《公司法》第73條的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6)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即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4條等規定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⑥ 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股權轉讓 的程序是: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 ,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 股權轉讓合同 應當遵守 民法典 的一般規定。 3、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 公司章程 。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4、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 有限責任公司 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公司登記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 公司變更 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證 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 繼承人 繼承 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⑦ 股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股權轉讓辦理流程是:
1、當事人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書面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
3、辦理股權過戶手續,受讓方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4、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