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股權資產如何避坑
A. 股權投資怎麼做的
首先是要端正投資態度。股權投資如同與他人合夥做生意,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續、穩定的投資回報,不論投資的公司能否在證券市場上市,只要它能給投資人帶來可觀的投資回報,即為理想的投資對象。股權投資由於公司上市能夠帶來股權價格的大幅上升,一些投資者急功近利的心態使其過於關注"企業上市"概念,以至於忽略了對企業本身的了解,這樣就放大了投資風險,也給一些騙子帶來了可乘之機。事實證明,很多以"海外上市"、暴利等為名義的投資誘惑,往往以騙局告終。畢竟,能上市的公司總是少數,尋找優質公司才是投資的正道。
其次是要了解自己所投資的公司。要想投資成功,投資者一定要對自己的投資對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例如公司管理人的經營能力、品質以及能否為股東著想,公司的資產狀況、贏利水平、競爭優勢如何等信息。由於大部分投資人的信息搜集能力有限,因此,投資者最好投資本地的優質企業。投資者可以通過在該企業或在銀行、稅務、工商部門工作的親朋好友對其經營情況進行跟蹤觀察,也可通過一些渠道與企業高管進行溝通。另外據了解,當前在河南省股權登記託管中心股權掛牌的企業均為我省本地企業,託管中心每年組織各企業高管與投資者召開"股東見面會",並在股東大會期間組織"公司直通車",由企業負責接送投資人參加股東大會並組織其對企業進行參觀考察。
再次是要知道控制投資成本。即使是優質公司,假如買入股權價格過高,也還是會導致投資回收期過長、投資回報率下降,算不得是一筆好的投資。因此,投資股權時一定要計算好按公司正常贏利水平收回投資成本的時間。通常情況下,時間要控制在10年之內。但有的投資者在買入股權時,總是拿股權上市後的價格與買入成本比較,很少考慮如果公司不能上市,何時才能收回成本,這種追求暴利的心態往往會使投資風險驟然加大。以在河南省股權登記託管中心股權掛牌的企業為例,其股權價格一般圍繞公司凈資產水平波動,這就為投資者控制投資成本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使其有可能發掘到經營穩定、凈資產收益率較高的投資對象,分享企業成長中的收益。
B. 公司股權收購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需要注意以下幾點問題:
一、做好盡職調查工作
股權收購實際上是收購一家存續了很久的公司,遠比建立一家新公司復雜得多。為了減少公司收購風險,需要聘請具有知名度的中介機構和精乾的團隊進行盡職調查工作。
作為中介機構,主要從三個方面來把關:律師從法律方面把關。律師團隊對公司近3年來已經執行的合同和未執行完畢的合同以及將要簽署的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進行審查,防止出現臨時修改、更換合同等惡意串通事故的發生。
會計師從財務方面把關。會計師團隊可以對近3年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執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確定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或有事項、不良資產、關聯交易等事項進行揭示和披露,特別是會計師和律師合作,對一些重大交易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購風險。
評估師從公司價值方面提供參考依據。精乾的評估師團隊,能夠合理地確認被收購單位的實際價值,作為確認收購成本的重要參考。
重視中介機構提出的各類問題顯示的收購風險。律師、會計師以及評估師會在盡職調查過程中間,就企業的異常交易、資產質量、產權所屬等事項提出他們的看法,擬收購方要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並就其影響與被收購方進行討論,最終取得一致意見。
二、對擬收購行業要有所了解
國有企業在收購某一企業時,要對該企業以及該企業所在的行業的供應、銷售和生產以及內部管理方面有所了解。在進行盡職調查前,收購企業應該針對被收購企業的供應、銷售和生產及內部管理方面成立專門的機構。這個機構由負責供應、銷售和生產以及內部管理、合同談判專家方面的人員組成。他們最好能和盡職調查的中介機構一起進駐被收購企業,同步了解相關情況。這樣就會做到心中有數,更加有利於收購工作,降低收購風險。
三、留心被收購企業未履行完畢合同
在對被收購企業進行盡職調查過程中,被收購企業未履行完畢的合同要認真審查,很多收購糾紛都是由這些合同引起的,這些合同要引起收購企業的高度重視。
為了避免未完合同形成的收購風險,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審核:首先要審核合同原件的內容。確認合同內容是否完整,責、權、利是否公平,若發現異常情況,需要及時與被收購企業相關部門溝通,及時採取措施。
對國家有強制規定合同文本的合同,要確認是否違反國家的有關規定。對違反國家強制規定的合同或者條款,一定要由被收購單位就相關的權利義務進行重新約定。
對補充合同,重新簽署的合同要重點關注。被收購企業出於種種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會在收購企業談判有一定的可能性時,採取各種手段,簽署一些新的或者是補充合同,並以此進行賬務處理,形成事實後,由收購企業進行盡職調查。所以,在盡職調查時,要特別注意這類合同的簽署、執行情況。
對合同的簽署情況進行外部調查。就是到合同簽署的另外一方進行了解,掌握合同的簽署情況和執行情況,有些合同需要到政府部門備案的,則一定要到政府備案部門,就備案合同與原合同進行核對,確認合同內容合法、合理、公平無誤。
四、簽署縝密的股權收購合同
在盡職調查完成和談判價格確定之後,需要做的工作就是簽署收購合同和辦理資產產權移交手續了,這個環節非常關鍵。在簽署股權收購合同時,對於盡職調查過程中間無法解決的屬於被收購企業存在的問題,一定要在合同中註明責任和權利,避免馬虎簽署,形成收購風險。在股權收購合同中,要對移交內容和事項做出詳細約定,以便移交時雙方遵照執行。
五、辦理嚴格的資產、產權移交手續
在接受被收購企業時,收購企業要嚴格按照收購合同約定的內容辦理資產、產權移交手續。由於股權收購業務的復雜性,從盡職調查完畢到實際辦理資產產權移交手續,往往需要一個比較長的時間,在這個期間,被收購企業仍然經營和管理企業。為了防範收購風險,確保被收購企業資產完整的移交給收購企業,收購企業要對此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變化情況進行審計,然後在此基礎上,按照收購合同的約定,辦理資產產權移交手續。
國有企業收購民營企業股權時,如果能夠做到上述幾點,就能夠大大降低收購風險,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C. 長期股權投資如何避免陷入項目方的財務陷阱
長期股權投資避免陷入項目方的財務陷阱,可以參考下面的內容:
在股市投資中,不僅要注意由於企業競爭力的消長所引起的風險,更必須留心人為的財務報表扭曲。當企業經理人刻意地操縱財務報表,甚至發生重大財務弊案時,財報就不再是投資人可以信賴倚重的「儀錶板」,反而是造成錯誤投資決策的幫凶。
由於財報數字是經營活動的滯後指標(lagging indicators),因此投資人想要預見財務弊案並保護自己,必須同時注意相關的非財務報表信息。本章提出九個貼士,就是希望幫助投資人結合財務報表和非財報信息,學會「隨時保護自己」。
所謂利多下跌,是指在有利多消息的情況下,股價卻出現與趨勢相反的滑落。一般而言,在出現利多消息時,股價應會隨之上漲,以反映公司的成長性及獲利能力。然而,股價若不升反降,很有可能是公司本身暗藏有某些隱蔽的問題。投資人應特別注意股價下跌背後所隱藏的負面信息,以避免地雷爆發所造成的巨額虧損。
銀廣夏1993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屬於醫葯生物產業,該公司上市時的資產總額為人民幣1.97億元,7年的營運使該公司資產總額增加了20多億。股價則從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漲至2000年12月29日的37.73元,躍升為證券市場極具影響力的公司。
2001年3月1日,銀廣夏宣稱與德國誠信公司(Fidelity Trading GmBH)簽訂連續三年總金額為60億元的協議。消息發布後,財經媒體普遍對於該合約的數量及價格多有懷疑,深入探究發現,該公司年報中也沒有出口退稅的項目。以此情況,如果不是銀廣夏財務報表披露不詳,就是有虛偽銷貨的可能。
該利多合約公布一周內,股價卻下滑1.09元,政府相關部門因接獲檢舉開始介入調查,銀行也提前終止貸款。後經半年的搜證,查出銀廣夏從1999年開始編造虛假盈餘,假造不實財務報表。2001年8月,證交所發布銀廣夏停牌公告,2002年6月5日公告下市。
操縱此騙局的幕後黑手即是銀廣夏總裁李有強等人。銀廣夏公司自創立以來,歷年平均股價皆在10元左右。2000年4月,新聘總裁李有強及董事局秘書丁功民上任後,通過捏造虛假盈餘驅動股價以中飽私囊(該年銀廣夏的利潤及股價皆攀升至高點,股價達37.99元),且多次宣告分紅以圖自利。最後兩人因財務作假弊案而遭解任,並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其實弊案爆發前,銀廣夏股價已有警訊。觀察該公司股價圖的變化,可知:1999年至2001年初,該公司股價逐漸向上攀升,吸引了許多的投資大眾。自2001年3月媒體發布質疑信息一直到2001年8月該公司公告停牌前,股價的累計跌幅達16%。
這5個月中,公司一再發布分紅及轉投資等利多消息。在這些利多消息之下,股價不但沒有往上爬,反而分別在4月13日、5月10日、7月16日連續三次下跌。
投資者如果注意到這樣的情況(可於證交所或投資顧問公司的網站上查詢公司股價的變化),並評估相關報道提供的消息,就應及早採取保護措施。
D. 我想買一些股權,我應該怎麼買呢
最近經常跟客戶討論這個問題,就是什麼是股權投資?我們老百姓如何進行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的收益匯報率會有多高?利潤的來源是什麼?等等一系列的問題。作為一個專業的金融理財人員,我首先想說的是:任何投資都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包括企業的海外上市融資等等。所以投資者一定要在看到高回報的同時也要清楚的看見風險的存在,以及如何進行合理的規避風險。
1.通常我們認為所謂股權投資,就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
2.在我國個人購買股權進行投資行為應該是允許的,除了法律規定以外的某些人士。如國家黨政幹部等。個人投資股權應該成為今後的一個長期投資趨勢所在(個人觀點)
3.股權的利潤空間相當廣闊,一是企業的分紅,二是一旦企業上市則會有更為豐厚的回報。同時還可享受企業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優惠措施。
有個在身邊的例子就是老百姓不知道什麼是股權而喪失財富的典型案例:1996年合肥合力叉車的原始股權擁有者將手中的股權以每股0.6元的價格拋售,而後來合力上市後每股價格飆升至21.29元!!可惜啊!
那麼我們投資者如何進行股權投資呢?首先選擇一家正規的金融中介機構公司(這很重要);其次要選擇一個好的標的公司(即准上市公司)該公司一定是發展勢頭很好,比如高新技術產業,IT行業,生物工程等行業;,因為這類企業要發展、要上市融資就必須進行股權優化,否則沒有上市的門檻。
老百姓進行日常的長期、短期投資行為一定要從四個基本方面來分析:
第一:合法性。如果你做的是非法投資行為,那麼還是請收回你的資金,用來捐助一些孤苦兒童、傷殘人士會更有用途。你說呢?
第二:安全性。你的資金安全系數怎樣?這應該是你考慮的一個重點問題了。不過話又說回來,錢放在哪兒都不是安全的。即使帶在身上也有被偷的時候,誰說不是呢?你有過被偷的經歷嗎?
第三:收益性。投資本身就是一種延遲暫時消費的行為,目的就是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如果你不想獲利,那就請把錢給我,我來投資。
第四:流通性。這就不用我多說了,你把錢放在身上流通性是最好了。呵呵。但要是買個什麼封閉式基金的話就不是很好了,兩相比較,這個道理也許你比我更明白。
E. 股權質押融資風險有哪些,如何避免
法律分析:風險: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2、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3、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4、股權交易市場不完善下的處置風險。
如何避免:1、加強對質押權的審查。2、加強對出質公司的監督。3、完善相關配套制度。4、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體系。
法律依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有資產佔有單位(以下簡稱佔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一)資產拍賣、轉讓;
(二)企業兼並、出售、聯營、股份經營;
(三)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開辦外商投資企業;
(四)企業清算;
(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佔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可以進行資產評估:
(一)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
(二)企業租賃;
(三)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F. 購買公司股權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正面回答
1、簽訂合同的主體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3、對前置審批程序的關注
4、明晰股權結構
5、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6、了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信息,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7、股權轉讓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與保證
8、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二、分析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
收購一般分為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股權收購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收購完成後,目標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並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購者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三、收購按支付方式劃分:
1、用現金購買資產。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收購公司使用現款購買目標公司資產,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2、用現金購買股票。用現金購買股票是指收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3、用股票購買資產。收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收購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資產。通常來說,收購公司同意承擔目標公司的債務責任,但在某些情況下,收購公司只在有選擇的基礎上承擔目標公司的一部分債務責任。
4、用股票交換股票。收購公司可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股票。通常來說,至少要到收購公司能控制目標公司所需的足夠多的股票。
5、用資產收購股份或資產。收購公司使用資產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或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四、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股權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應當購買,不購買的視為同意。根據以上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股權出質的應當經其他股東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