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股權轉讓和土地轉讓
發布時間: 2023-06-28 01:08:57
Ⅰ 通過股權轉讓買賣土地
法律分析: 視具體情況而定。由於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且手續繁瑣,稅負較重,因此越來越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希望以股權轉讓的方式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Ⅱ 工業土地買賣和股權轉讓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與土地轉讓的根本區別在於,股權轉讓是虛擬資本的轉讓,不能認定為任何特定實體資產的轉讓,股東取得股權,意味著取得了對公司一定程度的財產支配參與權與收益分配權,而不是某個特定財產的擁有權,只有在公司財產分割時才能確認具體財產的權益。即使在極端的情況下(如公司僅有土地或設備),也不能理解為特定財產的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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