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什麼時候才能用
『壹』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情況下可以啟動
1、維修資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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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劃轉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大會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通知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應當通知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
(三)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並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
第十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後的賬目管理單位,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應當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應當接受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七條
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貳』 房子的維修基金什麼時候可以使用
房子的維修基金什麼時候可以使用
維修資金的使用,是在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眾安全的突發事件時,需要馬上進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慎困巧。根據條例,出現以下七種情況中的一種情況,可啟動緊急維修計劃:在物業管理范圍內發生屋頂、外牆防水嚴重受損;電梯故障或故障;建築外牆裝飾及高層建築嚴重脫落,玻璃幕牆開裂,排水管道破裂;其他可能導致個人安全的突發事件。
怎麼申請使用房子公共維修基金?
1、由物業或業主委員會制定維護基金使用方案;
2、在小區顯著位置粘貼使用規劃7天以上,並由利益相關者所佔面積和家庭份額超過三分之二者同意;
3、向區房屋維修資金管理部門上報,經實地核實後,上報市級房屋維修基金寬鍵管理部門,合格後發放70%維修資金;
4、竣工後交由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處審核,審核通過後發放剩餘款項。
哪些情形不能夠挪用公共維修基金
1、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承擔;
2、有關部門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及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因人為原因造成住宅共用部位、設備的損毀,應當由當事人承擔;
4、根據物業服務尺檔合同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維修、保養,應由物業服務公司承擔。
『叄』 大修基金什麼情況下才能動用
1、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
2、公用部分、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限屆滿。
3、涉及物管區域或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並經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並且肆棚鄭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1、消防設施,消防栓、滅火器等消費設施出現損壞的話,就裂頌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2、電梯,電梯轎廂、設備等出現問題要維修和更換,也可以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3、照明,小區內路燈、樓道應急燈、公共照明設備等維修、更換,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4、綠地、公益性文體設施等,包括植物更換、修剪,幼兒游和悄樂設施等出現損壞的話,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5、小區柱樓板、承重牆體的基礎等基本結構部分,若是出現損壞,需要更新、維修等情況,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6、大堂、門廳、走廊通道等通行部分出現維修問題,也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7、設備層、避難層等結構部分出現損壞,依舊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肆』 大修基金什麼情況下才能動用
大修基金在以下情況下才能動用:
1、屋頂防水、隔熱層破損或滲漏。
2、樓房外牆出現雨水滲漏,引起外牆內表面浸濕。
3、地下室出現滲漏、積水的。
4、樓房外牆外裝飾層出現裂縫、脫落或空鼓率超過國家相應標准、規范的規定值。
5、建築保溫層出現破損或脫落,或建築保溫不良引起外牆內表面出現潮濕、結露、結霜或霉變。
6、外牆及樓梯間、公共走廊塗飾層出現開裂、銹漬、起泡、翹皮、脫落、污染的。
7、公用區域窗檯、門廊挑檐、樓梯踏步及扶手、維護牆、院門等出現破損的。
8、公共區域門窗或窗紗普遍破損的等。
拓展資料
1、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①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是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②而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
2、根據《管理規定》,維修資金的使用分為專項使用、日常使用和應急使用三種情形:①專項使用適用於共有物業大、中修和專項更新、改造以及安全檢測鑒定等項目;②日常使用適用於共有物業日常小額維修項目;③應急使用適用於緊急情形下的應急處置和應急維修項目。
4、物業維修基金是依據有關法規籌集的用於新商品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之用的專門款項。業主大會可以通過管理規約等約定專項使用和日常使用的具體劃分標准和適用范圍。
『伍』 維修基金幾年可以使用
法律分析:時間不確定。准確來說,要等小區公共區域、設施的質保期滿後,才能使用這筆費用。 由於小區內公共設備較多,它們的質保時間不同,有的是1年、有的是3年,有的則是5年。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陸』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可以動用
法律主觀:
維修基金(maiteacef 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 業主委員會 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肢肆變化,因 房屋產權變更 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專項維修基金繳納流程圖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7E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 物業管理公司 代為管理和使用。業主委員會應至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前緩本物業維修基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范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該帳戶只能用於維修基金的存儲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銀行同時為每位業主設立分戶帳戶,用來顯示該業主所有維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況。維修基金的使用及補充需經業主大會作出決議。
法律客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慧飢模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辦理。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發生前款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柒』 小區維修基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
維修基金一般情況下都不會動用,使用的時候還需要申搏磨請,那麼小區維修基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呢?小區維修基金如何使用呢?
小區維修基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
1、小區的保修期過了後,如果需要維修、更新或者改造小區的共用設施以及設備,那麼根據業主的投票使用維修基金。
2、如果小區維修基金一直閑置著,那麼可以用於相關的基金或者國債,但是不能挪作他用。業主委員會也可以從維修基金中留取一個月的活動經費,不過需要用在專用賬戶上,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除中銀銀外。
文章總結: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小區維修基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以及小區維修基金如何使用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一些有需要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