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地方招商有政府基金扶持
『壹』 上海臨港招商優惠政策
臨港區注冊自貿區公司是很多投資者的選擇,為什麼注冊自貿區要選擇臨港呢?接下來我們就根據臨港區的優惠政策簡單的介紹一下。
一、注冊上海臨港區公司的政策
1、設立公司升桐引導基金
公司的基金是利用政府的資金和設立市場化運作,引導和支持臨港區域重點產業的發展。
2、促進科技智能創造發展
臨港區設立每年5億元的智能製造專項資金,以平台建設為支撐,重點發展智能裝備和智能產品,推動生產過程智能化,提高企業的研究、生產、管理和服務的智能化水平,加快提升新進製造能力。
3、推進產業能級的提升
支持發展戰略新興產業,支持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給予單項最高1億元的支持。
二、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企業5年內減按照15%徵收企業所得稅
以上按15%稅率優惠政策是臨畝笑中港新區很大的優惠政策,自2008年實行統一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體系之後,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收優惠政策取消了原有的區域優惠政策制度,上海自貿區是中國政府設立的第一個試驗區,但也並未給予減低企業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此次對臨港推出15%的稅率優惠,無疑對從事上述四類產業的臨港企業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三、外商投資且臨港政策
1、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是外資企業從盈利年度開始,可以享受2年免徵,3年減半徵收的企業所得稅政策;
2、外商投資設立的先進技術企業,3年免稅,6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
3、對出口型企業,除了享受上述兩免三迅山減所得稅優惠外,只要企業年出口金額占企業總額銷售額的70%以上,可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拓展企業服務出口增值稅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總體明確企業方案出口增值稅政策服務,適用范圍在臨港區域擴大。需要根據現行的增值稅規定,從事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同時,現行的企業增值稅法規定了某些出口應稅服務的免稅政策。如果上述政策的使用范圍進一步擴大的話,一定的好處,范圍擴大的話目前還不是很清楚。
『貳』 新疆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區外投資者在我區興辦生產性企業,自生產經營之日起,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車船使用稅和房產稅,期滿後在一定期限內,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拿睜;建設期內免徵土地使用稅。其中,凡在和田、喀什、克州以及國家和自治區劃定的貧困縣(包括兵團貧困團場)投資興辦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8年,期滿後在一定期限內,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興辦非生產性企業,自經營之日起,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期滿後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3年。
區外投資企業,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興建我區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高新技術項目,自生產經營之日起,8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期滿後,在一定期限內,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建設期內免徵土地使用稅。區外投資者在我區投資興辦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龍頭企業加工、銷售國家規定的農產品,增值稅稅率按13%計征,超過部分由財政予以補貼銷售自產農產品,在自治區境內銷售自產農產品的初級加工品,免徵增值稅。
招商引資的方法
1.產業鏈招商;內容:以區域內龍頭企業為原點、產業鏈分析為基礎,尋找和彌補產業鏈的薄弱環節,確定目標企業,打造產業集群,有目的、有針對性地招商。案例: 江蘇太倉與上汽大眾所在地安亭僅有10多公里的距離,太倉高新區充分利用了與...
2.資本招商(產業基金招商);內容: 政府借引導基金招商,利用資本的催化和杠桿作用,以股權投資和其它優惠政策為條件,吸引企業落戶。案例:武漢市政府和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籌措行敏拿200億,以注冊資本方式投資,吸引京東方落戶。
3.中介招商(委託招商);內容: 委託多家第三方招商機構、中介機構代理招商,成交後按一定比例返佣。案例: 沈陽市為更好地給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專門設立了中介招商處,委託不少於500家中介機構進行委託招商,實際利用外資保證25億...
4.訂單招商(訂單換投資);內容: 政府采購企業一定數量的產品/服務;該企業在當地投資建廠,完成政府訂單的同時,也能開拓新市場。案例:天津市借「十城千輛工程」試點城市契機,以新能源客車訂單「換取」到比亞迪工廠落戶。
法律依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商引資若干政策規定》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促進國內經濟技術合作,鼓勵兄弟省、市、區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個人(檔搭以下簡稱區外投資者,區外投資者創辦的企業,簡稱區外投資企業)參與新疆開發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以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自治區的實際,特製定本政策規定。
『叄』 在武漢東湖高新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政府有什麼優惠及扶持政策,有沒有資金扶持政策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後,對企業最大的優惠來自於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即所得稅減按15%徵收。另外,該法律法規還規定有環保、節能等產業優惠措施。建議查詢法規原文,並向當地稅務主管部門備案。
根據企業情況不同,國高新還可能在人才引進、招投標加分等方面有一定的優惠措施。
一個企業,可享受的政策,簡單說是國家的、省級的、地方的疊加政策,除國家政策外,省市一級的主要是財政補貼或獎勵的方式。
(3)哪個地方招商有政府基金扶持擴展閱讀:
政策的內容:
產業扶持政策從內容上來看,包括目標選擇政策和實施保障政策。
目標選擇政策可以分為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布局政策。
而產業扶持政策的實施保障政策包括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和措施,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是政府直接干預, 即通過政府直接投資、調配物資、強制性行政管制等手段,直接影響各產業及產業部門;
二是政府間接干預,即通過政府採取有差異的財政稅收政策、金融政策、價格政策、工資政策等,藉以調整某些產業所處的環境條件,合理影響生產力要素的流動,扶持或限制某些產業和企業集團的發展;
三是由政府進行組織和協調,即主要是按市場原則和市場信號提供信息服務,通過勸導、指引、協商和合作,來協調企業的行為,使之符合產業扶持政策目標的要求。
『肆』 招商引資政府優惠政策
(一)土地使用權優惠。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開發的企業,其成片開發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灘)土地租金返還80%;投資農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用地,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外來投資企亞生產經營所需用水、電、通訊設施優先保證供應,水、電、通訊費按企業統一標准收取。
(三)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投資,購買自用住房,可視同直單位幹部職工享受經濟房同等待遇,並可優先供應經濟房,根據其投資數額可免費照顧其若干親屬遷入城或集鎮入戶,屬農業戶口的,可以辦理農轉非手續,對其子女入托入學等問題優先予以解決。
(四)引進的人才自帶新旅顫產品,高新技術合作項目並形成生產能力和效益者,三年內提取新增利潤10一20%獎勵本人。
(五)對牽線搭橋(以與受益單位簽訂委託書為准),促成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涇投資的單位和個人,開業經營後,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2%,由受益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六)實行「一站式」服務。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統一集中辦理有關審批事項。外商和境內咐州客商來投衡鎮蔽資可委託方引進辦代為辦理,凡屬內審批的事項一律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每個省區的政策都不一樣的,以餘杭區政府為例對高新技術企業部分優惠政策如下:對省高新技術企業,經同級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審核,從認定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第五條、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增強民間投資動力。落實和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政策,落實好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加強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監管。允許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5%的地方將總費率階段性降至1%,落實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推動各地出台或完善戶口遷移政策和配套措施。深化輸配電價格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等,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用好用足標准廠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支持政策,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科學合理確定車輛通行費標准,規范鐵路港口收費,開展物流領域收費專項檢查,著力解決「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收費,降低貸款中間環節費用,嚴禁各種不規范收費和不合理的貸款附加條件。
『伍』 【幫幫忙啊】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投資基金有哪些
為促進創業投資的發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過財政出資。早在2001年年底,北京市政府派出機構——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借鑒以色列經驗,在全國率先設立了「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2005年10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出台後,各地政府紛紛設立創業投資引導資金。2006年9月,北京市海淀區政府宣布設立「海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總規模為5億元;2006年10月21日,浦東新區政府宣布設立「浦東新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總規模為10億元;2007年7月6日,財政部、科技部正式發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首個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正式啟動。2007年,中央財政安排1億元資金,專項用於引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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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1.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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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為了貫徹《國務院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2007年7月6日,財政部、科技部制定並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該《辦法》規定,引導基金通過引導創業投資行為,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其支持對象為從事創業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具有投資功能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以下統稱創業投資機構)以及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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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特點和創業投資發展的實際情況,引導基金採用4種不同方式支持創業投資:第一種方式是階段參股,即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機構參股,並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在一定期限內退出。這一方式主要支持設立新的創業投資機構,以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第二種支持方式是跟進投資。即引導基金與創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於初創期中小企業。這種方式主要支持已經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以降低其投資風險。第三種方式是風險補助。即對已投資於初創期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予以一定的補助,增強創業投資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第四種方式是投資保障。即創業投資機構挑選出有潛在投資價值、但有一定風險的初創期中小企業,此時由引導基金對這些企業先期予以資助,同時,由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提供無償的創業輔導;輔導結束後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再給予第二次補助。這種方式主要解決創業投資機構因擔心風險,想投而不敢投的問題,對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等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尤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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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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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目前,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的運作主體為北京中關村創業投資發展中心,資金來源為中關村管委會政府資金,總規模為5億元,主要採用種子資金、跟進投資和參股創投企業三種形式進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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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1)種子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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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種子資金是指北京中關村創業投資發展中心聯合園區內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採用創投和孵化相結合的模式,以同等條件,同時對入駐孵化器內處於種子期和起步期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投資,並委託孵化器進行股權管理。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種子資金於2005年12月開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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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目前,中關村創業投資發展中心已經確認了北京啟迪創業孵化器有限公司等11家孵化器為投資合作夥伴。截止2007年9月底,種子資金投資了4家企業,金額為5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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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跟進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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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跟進投資是指經認定為北京中關村創業投資發展中心合作夥伴的創業投資企業在園區內選定投資項目後,北京中關村創業投資發展中心以同等條件按照創業投資企業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跟進投資,並委託創業投資企業進行股權管理。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跟進投資於2002年1月開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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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截止2007年9月底,已經確認了IDG、北極光、華登國際、盈富泰克、青雲創投等26家投資合作夥伴;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共跟進投資了22家企業,投資總額為42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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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3)參股創投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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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參股創業投資企業是指北京中關村創業投資發展中心與國內外知名創業投資機構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即子基金),由專業的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管理,主要投資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重點產業領域內初創期和成長期的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參股設立創業投資企業於2006年11月開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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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007年,經過公開徵集和專家評審等程序,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參股設立了7家子基金,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共出資2.45億元,引進外部資金7.05億元,子基金總規模達9.5億元,政府引導資金放大倍數為3倍。各子基金主要投資園區處於電子信息、集成電路、通訊和網路等重點產業領域的創業早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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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3.浦東新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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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006年10月21日,浦東新區政府倡導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浦東新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正式啟動。浦東新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浦東新區政府設立的政策性專項資金,資金總規模為10億元。目的是引導海內外創業投資資本、管理機構和高水平的人才聚集,通過發展創業投資,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上海浦東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東科投)負責引導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引導基金分為生物醫葯、集成電路、軟體、新能源與新材料、科技農業等5大業務板塊,按照統一的運行和管理規則,與上述產業領域內的若幹家創業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建立戰略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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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引導基金採取委託管理的模式運作,政府原則上不直接進行項目投資決策。引導基金通過以下方式與優選的創業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建立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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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1)與專業創業投資基金建立契約合作關系,以此作為引導基金運行的主要方式。對有意到浦東開展業務的海內外創業投資基金,由引導基金與其簽訂合作投資協議,確定投資比例與合作關系,由其管理機構決策,共同向浦東的高科技企業及項目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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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作為專業創業投資基金的出資人。依據海內外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申請,引導基金以一定的比例關系,與海內外其他出資人共同出資,設立優先投向浦東企業的專業創業投資子基金,並共同委託該管理機構(應具有國際基金運作管理經驗,有優良業績的管理團隊)進行管理,該投資基金的法律形態可以採用公司制,也可以採用合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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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007年8月底,浦東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正式與德豐傑(DFJ)、戈壁合夥人(Gobi Partners)、同華投資(Comway)3家創投機構簽約並出資,出資總額接近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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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4、北京市海淀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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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北京市海淀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於2006年9月,是海淀區政府用於扶持區域創業投資發展的政府專項基金,總規模為5億元。海淀區創業投資主要通過參股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方式,引導、扶持境內外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海淀區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投資,特別是處於起步期和成長期的創業企業,實現引導基金的引導、放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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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參股模式是指引導基金與社會資本共同發起組建新的創業投資企業,包括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形式。被參股創業投資企業的承諾資本最低為7000萬元。引導基金的參股比例不超過被參股創業投資企業總股本的35%。引導基金對同一個創業投資企業的最高參股金額不超過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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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引導基金採取委託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區政府設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引導基金投資運作的監督審核,不直接干預受託管理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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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湖北上善機電產業城有什麼招商政策
這個問題具體回答建議你給湖北上善機電產業城打個電話進行咨詢下,我們所了解的招商政策肯定有限。
一、宏觀政策
湖北散花跨江合作示範區依託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同時享受三大宏觀政策。一,作為全省唯一「跨江合作示範區」,可享受省政府各部門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資源配置、項目安排、改革創新等方面重點支持;二,作為省發改委全省十家「專項改革試點」之一,可在機制體制上實行「先行先試,借力發力」;三,享受武漢城市圈「五個一體化」和大別山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試驗區的優惠政策。為助推區域企業更好發展,浠水縣委縣政府在項目布局、產業扶持、金融信貸、財政投入及用地、稅收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利好條件。
二、用地政策
工業用地地價一般為6萬~10萬元,對央企、世界500強企業投資的項目、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項目、單體投資超過3億元的工業項目、畝平創稅8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過5000萬元的現代農業、文化、教育、衛生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過1億元的商貿物流、旅遊項目扶持政策實行「一事一議」;土地出讓年限為50年,期滿後可依法申請延長。在使用年限期間,土地使用權在依法完善有關手續後,可以轉讓、出租和抵押。項目投資強度為150萬元/畝,投產後畝平稅收不低於4萬元,建築容積率不低於1.0,建築系數≥45%,綠地率≤15%。配套生活及辦公用地不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
(參考來源:浠政辦發〔2017〕15號、鄂政發【2014】24號文件)
三、稅費政策
1.凡屬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的投資項目,執行國家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
2.入園工業企業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企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實行先征後獎。
自投產之日起,企業增值稅獎勵3年,每年按縣級留成部分50%予以獎勵;企業所得稅獎勵5 年,前3年每年按縣級留成部分100%予以獎勵,第4年、第5年按縣級留成部分50%予以獎勵。
3.耕地佔用稅、契稅先足額繳納,再根據項目投資額按不同比例給予獎勵。
固定資產投入在3000萬元-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的工業項目按50%給予獎勵;固定資產投入5000萬元-1億元(不含1億元)的工業項目按80%給予獎勵;固定資產投入1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100%給予獎勵。對增值稅、所得稅年納稅總額首次過1000萬元的企業,另外給予100萬元特殊貢獻獎。對低碳、綠色、循環經濟項目,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企業繳納的辯迅排污費按縣級留成部分60%給予補助。
4.入園工業企業建設期間的行政審批事項,屬省、市審批的,只代收省、市應收的辦證費;屬縣內審批的,一律免費。
5.各類社會中介組織向落戶園區的招商引資工業企業提供有償服務時,其經營服務性收費按不超過國家政策現行標准下限的30%收取。
(參考來源:浠政辦發〔2017〕15號)
四、財政優惠政策
1.支持企業科技創團尺新。
入園企業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企業科技創新成果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同時獲國家級和省級科技進步獎的,取最高等次給予以獎勵。
2.支持企業加強品牌質量建設。
入園企業通過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OHSA18001質量健康安全管理認證、SA8000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的,每獲得一次認證獎勵5萬元;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型大小」稱號的,每個獎勵20萬元;獲得「湖北省名牌產品」稱號的獎勵5萬元;獲得湖北省著名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獎勵5萬元。獲得中國出口名牌和省級出口名牌的,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獲得湖北省「長江質量獎」和「黃岡市大別山質量獎」的,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3.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入園企業參加境外展會的,每個展位補貼2萬元;企業通過國外市場的產品認證、軟體生產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認證等認證費用和產品檢測費用,每次認證和檢測補貼2萬元。
4.支持企業開展「兩化融合」。
入園企業納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兩化融合」的試點企業,分別給予30萬、10萬、5萬元補貼。
5.鼓塌灶高勵企業掛牌上市。
園區上市企業除享受省、市政策外,在主板上市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在創業板上市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獎勵60萬元,掛牌後兩年內若有新增股權、債務債權融資或重大並購重組的,再獎勵10萬元;在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獎勵30萬元,掛牌後兩年內若有新增股權、債務債權融資或重大並購重組的,再獎勵5萬元。
6.支持企業推進節能減排。
對列入國家和省級清潔生產能源管理中心示範項目的企業,一次性補貼10萬元;對爭創並納入國家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的園區和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
上述獎勵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浠水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浠政辦發〔2015〕28號),依程序辦理。
五、金融優惠政策
規模以上招商引資企業正常經營中,因歸還銀行貸款帶來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的,可依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浠水縣中小企業過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浠政辦發〔2017〕13號)申請過橋資金。
企業建成投產且進入規模以上企業的,依法申報繳納了生產經營期間的各項稅收,符合大別山產業發展基金扶持條件的,當年內縣政府可以通過大別山產業發展基金對企業給予流動資金貼息。
六、用工保障政策
在園區內招商引資企業就業員工的子女,在就學方面,享受企業所在地居民同等待遇。招商引資企業的企業法人代表、主要股東、總經理人員的子女可自主擇校就讀(教育部門有特殊政策除外)。
七、配套設施政策
政府負責「五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通信、通有線電視和土地平整,水、電、路、通信、有線接至企業圍牆外,建設的電力線路屬企業專線的,建設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同時設立浠水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發展基金和財政貼息資金,兌現落實各項扶持政策。
八、服務措施
提供周到投資服務滿足企業需求,助力企業快速發展。
(一)實行專班服務制。在項目簽約時,明確一名縣「四大家」領導牽頭,組成服務專班,負責為企業提供「八個一」全程服務。服務專班一定三年不變,保持服務的連貫性。
(二)實行證照代辦制。招商項目合同簽約後,由服務專班和政務服務中心,通過招商引資「綠色通道」為其全程代辦證照等各類手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時限要求,辦理各種審批手續。
(三)實行封閉管理制。對企業實行封閉式治安保護,杜絕周邊村組村民干擾企業正常建設、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
『柒』 有關蘇州市招商引資的所有政策
這是蘇州招商引資網http://www.jszsyz.com/sz/
關於促進我市招商引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意見
為更加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加快推進我市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服務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構築蘇州更高經濟發展平台,根據國家和省相繼出台的有關推進新型工業化和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結合拍御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政策意見。
一、農、林、牧、漁業
1.動、植物優良種子、種苗的繁育、推廣、營銷和產業化生產
2.名優農產品的種植和養殖
3.農產品精深加工
4.現代農業設施栽培
5.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保護和觀光農業
對新引進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和項目,除享受開發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外,在供地上優先考慮,並在贏利後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給予一定補貼。
二、製造業
(一)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業
1.軟體產品開發和生產,計算機輔助設計、輔助測試、輔助製造、輔助工程系統及其他計算機應用系統製造
2.集成電路的設計、封裝、測試,線寬0.35微米及以下大規模集成電路的製造
3.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攜帶型微型計算機、高檔伺服器製造,大容量光、磁碟驅動器及其部件開發與製造
4.移動通信系統手機、基站、交換設備、數字集群系統設備製造,移動通信專用晶元的產業化,手機設計和應用軟體開發,衛星通信系統設備製造,衛星導航定位接收設備及關鍵部件製造
5.光通信連接、交換與傳輸設備
6.新型平板顯示技術及上下游產品研發和製造,數字電視機、數字攝錄機、數字放聲設備製造,數字音視頻編解碼設備、數字廣播電視演播室設備,數字有線電視系統設備,數字音頻廣播接收發射設備製造
7.半導體發光材料、特種光纖及光電子器件研發與製造,光纖預制棒製造和新型電子元器件的生產
(二)現代生物技術與醫葯製造業
1.生物技術與產品的製造
2.新型化學合成葯、半合成葯的製造
3.新型制劑技術和產品的製造
4.新型葯用佐劑的開發和產業化
5.醫用生物材料及製品生產
(三)裝備製造業
1.三軸以上聯動數控機床、數控系統及伺服裝置製造
2.精密加工設備製造
3.數字化、智能化測量與自動控制設備製造
4.現代交通運輸配套設備製造
5.現代物流裝備製造
6.新型環保設備及資源綜合利用裝備製造
7.水生生態系統的環境保護技術、設備製造
8.數字化醫用器械與制葯設備製造
9.專用設備及生產加工成套設備製造
10.精密模具的開發、設計、製造
(四)新材料
1.有色金屬復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產
2.無機非金屬材料及製品生產
3.其他非金屬材料生產
4.新型復合材料生產
(五)汽車製造業
1.燃料電池、燃氣和太陽能等新能源汽車研製
2.汽車發動機研製
3.汽車電子裝置製造
4.汽車關鍵零部件製造
5.汽車輕量化關鍵材料技術
對新引進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和項目,除享受開發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外,在供地上優先考慮,並在贏利後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給予一定補貼。
三、服務業
(一)現代物流業
1.對新引進物流園區的重點第三方物流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
2.對物流園區內新引進的分撥、配送、采購數坦、倉儲類物流企業和大型專業運輸企業、具有一定規模的多式聯運企業,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物流園區內新引進的物流重點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在限額內給予一定補貼。
以上新引進項目必須符合我市物流規劃的布局要求。
4.對從事物流技術和咨詢服務、物流信息服務企業,按規定減免所得稅。
5.對物流、研發、工業設計等生產服務業項目用地實行與工業項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6.對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行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5年。
(二)旅遊業
1.對新引進的由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的重點旅遊項目,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的大型專業旅遊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按照規劃要求從事旅遊資源開發和整合的企業給予一定補貼。
(三)商貿服務業
1.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商業網點布局規劃要求的大型商業零售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商業發展規劃並達到一定門店數量的商業連鎖企業,給予一定補貼;對符合社區建設要求且門店達到一定數量的社區便利連鎖經營企業(專營店),給予一定獎勵。
3.對新辦的符合我市市場建設規劃要求的專業要素市場,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品牌總經銷(代理)商,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四)會展業
1.對新引進的大型專業會展公司、會展服務公司並從事會展服務業務的襲畢岩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連續兩次以上在我市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全國影響力或地區影響力和規模的品牌展會的會展公司,給予一定補貼。
3.對在我市舉辦並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大型會議或文化節慶活動的承辦企業,給予一定獎勵。
(五)文化傳媒業
1.對新引進的新聞出版類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從事廣播影視製作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大型專業廣告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原創設計工作室,對其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5.對新引進的動漫製作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6.對新引進的文化傳媒類企業在引進後製作出的有影響力的相關作品給予一定獎勵。
7.允許各類人才以商標、品牌、技術、科研成果、個人聲譽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
(六)信息服務與軟體業
1.對電子信息產業基地新引進的從事信息技術產業化投資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從事網路運營服務、網路增值服務和軟體開發服務企業,給予一定年限補貼。
3.對新引進的自主開發網路游戲軟體產品的企業,給予一定年限補貼。
(七)商務服務業
1.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對其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大型融資租賃、經營租賃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提供符合我市需求的相關專業技術培訓的培訓機構,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5.鼓勵重點商務樓進行資源整合,一定年限內給予樓宇業主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規定數額。
(八)金融保險業
1.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給予一次性補貼。
2.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對其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的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投資於服務業的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等機構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九)研發機構
1.對新引進的在我市范圍內設立,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形成生產能力,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的科研開發機構,除享受國家關於技術服務的政策外,另按其注冊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
2.對新引進的國內外著名研發機構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十)總部經濟
1.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采購中心、營銷中心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采購中心、營銷中心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十一)人才引進
1.對服務業引進的優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對其在蘇州安家落戶給予費用資助。
2.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副總以上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對新引進的涉及現代物流、信息技術、軟體開發、會展、旅遊、金融、房地產、商貿等緊缺專業的高層人才分別按實際在蘇工作時間一定年限內給予補貼。
3.對服務業引進的碩士以上留學回國人員,帶高新技術成果項目來我市實施轉化或從事高新技術研發的科研人員,給予一定創業資金資助。留學人員回國參加工作的,與出國前的工齡可不間斷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留學人員回國創辦外商投資生產服務業企業,實行2年內免徵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3年。
4.對現代服務業領域引進的優秀、緊缺人才,按其對地方財政所作貢獻給予補貼,並可優先向國家、省推薦申報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破格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5.為以上人才提供居住、子女就學等便利條件,並安排相應的專項住房基金和專項教育基金。
6.鼓勵服務業高層次人才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對服務業引進的優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再教育提供部分經費資助。
(十二)市場准入
1.各類資本均可進入國家沒有特殊規定的服務業領域進行投資。
2.凡是鼓勵外商資本進入的服務領域,其他類型投資者均可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各種方式進入。
3.在實施優惠政策的投資領域,其優惠政策對所有投資主體同樣適用。
(十三)其他
1.開發區配套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內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享受開發區工業企業相關的稅費優惠。
2.對承接國際服務業外包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實行2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3年。
3.對新引進並經認定的軟體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
4.對研發、設計、創意等科技服務企業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應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四、附則
1.本政策的實施,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實行分級負擔。
2.符合政策要求的外資內資企業和項目,均可享受本政策。
3.關於服務業用地、用水、用氣、用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參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執行(蘇發〔2005〕17號)。
4.新引進的企業和項目如符合已實施的優惠政策要求的,可繼續享受原優惠政策。符合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扶持對象的要求,可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提供補貼、貼息或獎勵。
5.享受本政策的企業經營期,參照執行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有關經營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