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性政府專項基金
① 專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區別
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屬於政府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
市級政府性基金是指市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某項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市級政府性基金包括: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入、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收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等。
市級政府專項收入是指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或財政部、省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為了社會有關事業的發展、保護、治理而依法收取的用於特定用途的費用。市級政府專項收入包括:教育費附加收入、排污費收入、水資源費收入、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入。另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入、防汛費收入、城市污水處理費收入比照市級專項收入進行管理。
② 專項基金是什麼意思
相信很多投資者都聽說過諸多基金的名詞,但是對於專項基金的意思卻並不是很了解,那麼專項基金是什麼意思呢?下面我帶大家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幫到大家。
1、 專項基金一般情況指社會團體專項基金,由社會團體設立。基金來源有:政府部門資助、國內外社會組織或個人定向捐贈以及社會團體自有資金。基金去向:資助符合社會團體宗旨、業務范圍的某一項事業。
2、 按照規定,全國性社會團體專項基金凡是總額超過一百萬元人民幣(含一百萬元或等值外匯),地方性社會團體專項基金總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含五十萬元或等值外匯)的,應當到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
3、 一般來說,投資者購買的基金就是交由銀行保管、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用於投資股票或債券的資金。買基金的風險相對較低,是藉助專家智慧參與股票和債券市場投資的一種較為增值的投資方式。
以上就是關於專項基金意思的相關介紹,相信大家對此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幫到大家。
③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
政府性基金包括:
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基金、公路建設積極、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農村教育費附加、郵電附加、港口建設費、市話初裝等等。
政府性基金是一定時間內經過政府及其下屬部門審批後依法向特定群眾無償收取的非稅收入,大多投入公共事業之中,用於落實一定的經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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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是為實現特定經濟社會領域的政策目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批准,依法向特定群體無償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一種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種類繁多,與一般稅、特殊類型稅、規費、受益費等有著明顯區別,其基本特徵表現為特別政策性、被課征群體特定性、特殊的法律關聯性、非對待給付性和專款專用性。
拓展資料
盡管與域外類似之財政工具一樣,政府性基金同為具有擴張性質的財政工具,但卻有其不同的產生背景和現實狀況,在相當程度上是我國財政體制失范的產物,並在事實上曾經一度被濫用。
即便在政府性基金管理日漸規范的今天,如何有效規范和約束政府性基金這一特別財政收支工具,以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依然是政府性基金法律制度中值得研究的中心議題。
根據《全國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內容可知,政府性基金包括鐵路建設基金、港口建設費、民航發展基金、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旅遊發展基金等項目。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並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不同的基金項目其所歸屬的財政收繳部門也不同。
④ 基金會如何成立專項基金設立專項基金的程序是怎樣的,盡量詳細,謝謝!
設立專項基金的程序,希望對你有幫助:
1. 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有關組織及個人向基金會書面或口頭提出出資設立專項基金意向。
2. 基金會與出資單位或個人草擬設立專項基金協議。
3. 雙方商定專項基金使用對象、方式、方向,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 出資方將資金匯入基金會指定的帳戶。
5. 基金會為出資單位開具專用收據。
6. 雙方正式簽定設立專項基金協議
⑤ 財政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有什麼區別
財政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的區別如下:
1、用途不同
地方專項資金來源主要是地方財政部門安排的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上級補助或上級撥款的資金、政府性基金及轉移支付資金等;
而財政專項基金的使用主要是地方政府承擔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及其他專項事業支出等。
2、制度不同
專項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內容,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情況,必須請示。
而嚴格財政專項基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內容和文件要求為准。
3、特點不同
財政專項基金以資本金投入方式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補助, 主要目的在於引導其他資本的投入, 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 ,原則上可以依法轉讓, 或者採取合作經營的方式在規定期限內依法收回投資。
而專項資金不同於財政直接補貼,它有嚴格的管理要求,需要在基金設立之前就必須明確資金的數量、用途、對象、支付方式和補貼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財政專項基金
網路-專項資金
⑥ 政府性基金是什麼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要求,從1996年起,將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基金、公路建設基金、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農村教育費附加、郵電附加、港口建設費、市話初裝基金、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等13項數額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費)(以下統稱「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為了做好政府性基金的預算管理工作,特製定本辦法。道路收費改革之後部分養路費已不再適用。
⑦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內容
政府性基金包括:
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基金、公路建設積極、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農村教育費附加、郵電附加、港口建設費、市話初裝等。
行政性收費與政府性基金有什麼區別?
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都是政府為提供特定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是政府籌集資金的一種手段,是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的主要區別:
(1) 收取方式不同。政府性基金一般不與被徵收主體發生直接管理或服務關系;而行政性收費與提供具體服務或行使管理職責相聯系。
(2)收入特性不同。政府性基金屬於非補償性的,是政府憑借行政權力強制地、無償地徵收,與具有特定目的的稅收性質相同,是比較典型的「准稅收」;而行政性收費除專項收費外,一般具有補償性特點。
(3)收入來源不同。政府性基金的徵收渠道和形式較多,既有以稅收、價格為載體徵收,也有按銷售(營業)收入、固定資產原值、工資或政府非稅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而行政性收費收入一般只能來源於被管理或服務對象。
(4)資金規模和使用方式不同。政府性基金徵收數額一般都比較大,具有專門用途,嚴格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行政性收費數額一般較小,用於相關管理或服務中的開支。
政府基金是什麼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政府預算支出科目分類
「政府預算支出科目分類主要分為支出功能分類與經濟分類 支出功能分類,簡單地講,就是按政府主要職能活動分類。我國政府支出功能分類設置一般公 共服務、外交、國防、公共安全等大類,類下再分款、項兩級,如一般公共服務類下分環境保護 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等款支出,通常由財政總預算會計按財政支出的功能詳細列示,以反映政府 用於各項事務的總括支出。
法律依據:
《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性基金管理,進一步規范審批、徵收、使用、監管等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中發[1990]16號)、《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