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基金是什麼
1. 醫保基金是什麼意思
醫療保險屬於我國社會保障五大險種之一,醫療保險基金指通過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參加醫療保險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或個人在事先確定的比例下,繳納規定數量的醫療保險費匯集而成的、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一種貨幣資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帶有強制性,不以營利為目的。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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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醫療基金是什麼意思
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單位和個人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一定比例共同繳納。
醫療保險工作屬勞動保障業務范圍。參保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賬戶;參保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除記入賬戶的部分外,全部作為統籌基金,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調劑使用。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門診和購葯費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醫療費用。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是一種貨幣形態的後備基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醫療費用的償付都採用貨幣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八十五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由國務院醫療保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並應當聽取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中醫葯主管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等的意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充確定本行政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具體項目和標准,並報國務院醫療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國務院醫療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對納入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等組織開展循證醫學和經濟性評價,並應當聽取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中醫葯主管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等有關方面的意見。評價結果應當作為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依據。
3. 醫療保險基金是怎麼回事
醫保基金的全稱為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單位和個人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定比例共同繳納。
醫療保險基金的費用來源: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等五部分構成。
1、行政機關由各級財政安排。
2、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由各級財政視財政補助及事業收入情況安排,其他事業單位在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中提取的醫療基金中列支。
3、企業在職工福利費中開支。
4、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5、掛編、請長假、未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停薪留職等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由原單位代收代繳。
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管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關繫到整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加強基金監管,要從制度入手,抓好五個環節:
1、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2、要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內部管理,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
3、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費的事業經費不能從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財政預算解決。
4、要抓基本醫療保險的行政監督和審計,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金的監管,審計部門要定期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5、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統籌地區要設立由相關部門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社會監督。
4. 醫保基金是什麼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含義:
1、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
2、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一調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葯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
3、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挪用。
醫療保險的作用有:
1、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
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2、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
醫療保險通過徵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
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4、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
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5、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5.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什麼平常買葯可以用嗎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我們常說的全面醫療保險基金。如果您的父親是企業員工,企業將為其支付五項保險和一項基金。這五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員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經常在我們去醫院時使用,此保險用於刷醫療保險卡,平時買葯不能用。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支付。扣除轉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後,剩餘資金及其利息收入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目的是通過在一定區域內的社會群體之間相互協助,分擔疾病風險,解決員工重病期間的醫療費用,體現社會公平的原則,幫助企業減輕社會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