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維修基金是多少
A. 房屋維修基金是多少
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過戶的時候都要交納契稅。除了這些情況以外,有些買新房子的業主還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那麼問題來了,你知道房屋維修基金是多少嗎?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方法有哪些?別急,如果你對此感興趣的話,不妨隨我一起來了解下吧!
房屋維修基金是多少
買房人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樓部繳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樓部代收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不計入商品房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執行標准為:高層90元/㎡、多層50元/㎡。
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方法
房屋維修基金主要用於能房子保修期屆滿之後,對房子主體結構、公共部位或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1、房子主體承重結構,其中就包含了根底、承重牆體、梁、樓板以及房頂等;
2、公共部位,通常是指室外牆面、門廳、樓梯間以及走廊等;
3、公共設備,通常是指房子及有關配套區域,比如:上下水管道、配電線纜、電梯、共用照明、消防設備、非經營性車場車庫以及其他共用設備設備等。
新房契稅徵收規范
一、非北上廣區域
1、購買首套房:若房子面積低於90㎡,契稅稅率為1%;若房子面積超過90㎡及以上,契稅稅率為1.5%。
2、之後再買一套房:若房子面積低於90㎡,契稅稅率為1%;若房子面積超過90㎡及以上,契稅稅率為2%。
3、購買三套及以上住房,不管房子面積大小,契稅稅率為3%,無減免狀況。
二、北上廣區域
北、上、廣、深契稅交納規范相同,由地方自行決定。
編輯總結:看完以上介紹,相信大家對房屋維修基金是多少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我們網站,後續將為大家呈現更多的精彩內容。
B. 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一、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1、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如下:
(1)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商品房的維修基金由建設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建設單位按照房屋綜合造價提取一定比例的維修基金;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二、住房維修基金繳費流程是什麼
住房維修基金繳費流程如下:
1、交納人如實填寫維修基金分戶卡,小區辦工作人員核驗分戶卡和相關材料,並核定維修基金數額;
2、交納人核對列印輸出的分戶卡並簽字確認;
3、交納人向小區辦足額交納維修基金,並取得小區辦開具的「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專用收據」第二聯和第四聯;
4、交納人持收據第四聯到交易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或到權屬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C. 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商品房的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按照當地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8%收取。具體的收取標准,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確定下來之後應當進行公告。公有住房的房屋維修基金是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一、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遲擾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是怎麼規定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碼備旦(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滾橋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 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四條 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辦理;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發生前款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五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第二十六條 在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購買國債。
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應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者商業銀行櫃台市場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並持有到期。
利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利用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根據售房單位的財政隸屬關系,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託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第二十七條 下列資金應當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
(二)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
綜上所述,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是法定的,也不是開發商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的。而且,房屋維修基金是專款專用,雖然平時由物業公司統一保管,但物業公司將房屋維修基金挪作他用的話,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D. 房屋維修基金多少
房屋維修基金作為房子的養老金,重要性不言而喻。對於大部分購房者們來說,房屋維修基金只是在購房的時候交過錢,但是對於這筆錢的具體情況並不了解。那麼,房屋維修基金多少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維修基金多少
1、首期專項維修基金繳存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每平米九十元。多層含別墅,每平米五十元。商品房銷售的時候,購房者要和售房單位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納約定,購房者要按照購房款的百分之二左右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
2、首期維修基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以購房款的總數為基數,然後按照比例繳存。配備電梯的商品住房,開發單位按照1.5%,購房者按照1%比例繳存維修基金。不配備電梯的商品住宅,開發單位和購房者各按百分之一的比例繳存維修基金。
3、業主應該在房屋交房之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基金,業主著急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是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收到維修基金起三十天內,把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4、房屋維修基金包括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以及房屋共用設施專用基金。房屋共用設施用於物業共用部位,以及共用設施和設備的更新等項目,不能挪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原則,房屋轉讓的時候,賬戶中的余額也隨之轉給新的產權人。
編輯總結:關於房屋維修基金多少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內容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和建議,如需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我們。
E. 購房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多少
對於購房者,很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購房維修基金這方面的知識,這個基金該繳納多少?如何計算,購房者可不能麻煩了,今天小編將來和大家一起了解下關於購房維修基金繳納標准!
購房維修基金繳納標准
按照規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維修基金繳納標准在2%-5.2%之間。購房者首期按照多層房屋成本價的2.5%繳納購房維修基金,而高層的是按照成本價的3%繳納。但如果是房屋出售人的話,就是一次性按照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住宅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
1、當商品房在銷售的同時,購房者就會和售房單位簽訂關交繳房屋維修基金約定,通常是按照房款2-3%的比例交納。而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是屬全體業主共同擁有的基金,這里是不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2、對於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3、2009年12月31日後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區外與單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維修資金的標准,多層住宅(不帶電梯)每平方米50元,高層住宅(含帶電梯多層住宅)每平方米70元,通常都是由業主交存到指定的專戶管理銀行。
編輯總結:上文就是關於房屋維修基金的相關介紹,具體繳納標準的內容,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相當於是對自己購買的房屋設施設備維護的一種保險,購房者應該在相關規定中的具體要求完善繳納的手續,及時的繳納公共維修基金,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F. 樓房維修基金交多少
1、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售房單位代收,收費標准分為兩種:多層建築90元每平方米,別墅50元每平方米。
2、房屋維修基金是終身使用的,在辦理交房手續之前只需要繳交一次就夠了,如果在業主居住期間動用了房屋維修基金,導致賬面金額低於百分之三十,那就需要再次續交。
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維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請過程較為復雜。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1、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我國的商品房在進行出售時,需要繳納相關的。相關的費用標準是根據這類房屋的總房款的2%-3%,進行相應的繳納。這類費用用於相應的房屋維修,一旦房屋出現問題時,可以進行相關的申請用於這類房屋的維修使用。
法律依據: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G. 國家規定房屋維修基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是按商品房的價格來抽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維修金。購房者在開發商那裡購買房屋及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的2%~3%或者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H. 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購買住房需要繳納的費用還是比較多的,其中就包括了住房維修基金,它不屬於個人所有,是用於全小區業主。那麼,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多少,以及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各位是否了解呢?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維修基金為房款總額的2%~5.2%。購房者在買房之後,需要向售房單位繳納一定的維修基金,不過所繳納的維修基金是屬於全小區的所有業主,不被算入住房的價格之中。此外,要注意在不同的地區,具體需繳納的維修基金有差別,需根據當地房管局決定。
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業主在交房之前,就需前往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第一期的住房維修基金,業主可以委託房地產公司代為交付,也可以將維修基金直接存入指定的維修資金專戶中。如果是委託房地產公司代為交付的,那麼在一個月之後,房地產公司會將維修基金轉入指定的維修資金專戶中。
三、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1、實際中,我們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就需要和開發商簽訂一份維修基金繳納的約定,大致的意思就是購房者需要向售房單位繳納一定維修基金,至於維修基金的多少,需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而定。
2、售房單位雖然是直接收取維修基金,但維修基金不屬於住宅的銷售范圍內,而是屬於小區內所有的業主。
3、第一期的維修基金的收費標准:如果是帶電梯的多層或者高層,每平米收取90元;而多層的樓房,每平米需收50元的維修基金。
關於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以及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就先介紹到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在購買房子的時候,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維修基金,但是該維修基金是屬於小區業主所有,因此大可放心。
I. 房屋維修基金交多少
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一般由各地房產行政部門指定,但是主要依照以下公式計算: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其中,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四)分割、合並協議;(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