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如何申請自然科學基金
㈠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申請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簡稱科學基金)資助自然科學基金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以促進國家科學和技塌笑術的進步與繁榮。第二條科學基金面向全國,各部慎氏門、各地區、各單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通過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第三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簡稱科學基金委員會)接受具備下列條件研究項目的申請:
1.有重要科學意義或有重要應用前景,特別是學科發展前沿的研究;結合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針對我國自然資源和自然條件特點,以及開拓新興科學技術領域的研究。
2.學術思想新穎,立論根據充分,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合理、可行,可獲得新的科學發現或近期可取得重要進展的研究。
3.申請者與項目組成員應具備實施該項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時間保證,並具有基本的研究條件。
4.經費預算實事求是。第四條科學基金委員會根據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與規劃,結合學科發展戰略,每年發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提出資助的主要范圍、鼓勵研究領域和定向研究課題,指導申請。第五條科學基金的申請,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第六條本辦法適用於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的申請,包括自由申請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和高技術新概念新構思探索項目(簡稱高技術探索項目)等。第二章申請條件第七條申請項目的研究內容,必須符合科學基金的資助范圍。第八條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申請者,必須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第九條申請者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項目組主要成員的申請項數,連同在研的科學基金項目數(不含重點項目、重大項目)不超過兩項。第十條申請手續必須完備,所需資料必須齊全。第三章申請程序第十一條申請者須按規定的格式,認真、實事求是地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簽字,以鄭重表示參加申請與合作研究。第十二條寬衫散申請者所在單位應負責對本單位的申請項目嚴格審查,認真推薦。
申請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應對研究項目的科學意義、研究特色和創新點、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的可行性等進行全面審查並簽署具體意見。
申請者所在單位(包括合作單位)領導,應對支持該項研究及監督其計劃的執行等做出保證。第十三條申請者所在單位應按規定的受理時間,將申請書(一式六份)統一報送科學基金委員會對口科學部;將本單位申請項目清單及按規定錄制全部申請書簡表內容的軟盤報送綜合計劃局。第十四條申請各類項目時,均按國家有關部門的統一規定,每項交納評審費100元,由申請者所在單位統一匯寄科學基金委員會。未交納評審費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第十五條申請者及所在單位了解申請事宜、購買申請表格和有關資料、復制申請書簡表錄入程序,可徑向科學基金委員會或就近到科學基金管理工作地區聯絡網組長單位聯系。第四章青年科學基金第十六條為促進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長和優秀青年人才的脫穎而出,特設立青年科學基金。第十七條青年科學基金的申請者,必須是:
1.截止受理申請時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歲)。
2.已取得博士學位或具有同等水平。在讀(含在職)研究生不得做為第一申請者。
3.具有領導一個研究組開展工作的能力。項目組的主要成員以青年為主體。第十八條受資助者,只能獲得一次青年科學基金的資助。如要求繼續資助,可申報其他類型項目。第五章地區科學基金第十九條為加強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科學研究基礎薄弱地區研究工作的支持,促進全民族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特設立地區科學基金。第二十條地區科學基金僅接受內蒙古、寧夏、青海、新疆、西藏、廣西、海南、雲南、貴州、江西等省、自治區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所屬單位科技工作者的申請。重點支持結合當地條件和特點的研究項目。第二十一條在上述限定地區內的國務院各部委、中國科學院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單位的科研人員,以及其他地區在上述限定地區兼職的科研人員均不得作為第一申請者提出申請,但可作為合作者參加。
㈡ 國家基金項目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科技管理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公道正派,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申請當年未滿四十五周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和博士學位;熟悉相關領域科技發展趨勢和前沿,具有較寬的學術視野、較強的戰略思維和宏觀把握能力,原則上應當承擔過國家級重大/重點項目;具有相關科技管理工作經歷;在項目資助期內,保證每年有不少於六個月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相應的科技管理崗位進行管理實踐。以下人員不得申請科帶芹技管理專項項目: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及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無工作單位或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人員;
法律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務院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慎旅和國家財政財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資金,是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規定,用於資助科學技術人員開展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團隊建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財政部根據國家科技發展規劃,結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金需求和國家財力可能,將項目資金列入中央財政預算,並負責宏觀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依法負責項目的立項和審批,並對項目資金進行具體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依託單位是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蠢孝畢」的項目資金管理體制和制度,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約束機制,合理確定科研、財務、人事、資產、審計、監察等部門的責任和許可權,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依託單位應當落實項目承諾的自籌資金及其他配套條件,對項目組織實施提供條件保障。
第六條 項目負責人是項目資金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法律責任。項目負責人應當依法據實編制項目預算和決算,並按照項目批復預算、計劃書和相關管理制度使用資金,接受上級和本級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 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一般實行定額補助資助方式。對於重大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等研究目標明確,資金需求量較大,資金應當按項目實際需要予以保障的項目,實行成本補償資助方式。
㈢ 國家基金項目申請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
1.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應當符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簡稱《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部分類型項目在此基礎上對申請人的條件還有特殊要求。
2.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經與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得申請其他類型項目。該類人員申請項目時,應當在申請書個人簡歷部分詳細介紹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現工作單位情況,並提供依託單位同意本人申請項目的證明,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3.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自然科學基金接收申請截止日期前尚未獲得學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但在職人員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受聘單位申請部分類型項目,同時應當單獨提供導師同意其申請項目並由導師簽字的函件,說明申請項目與其學位論文的關系,承擔項目後的工作時間和條件保證等,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及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但在職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的,不得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4.正在博士後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需要由依託單位提供書面承諾,保證在獲得項目資助後延長其在博士後工作站的期限至項目資助期滿;或者是出站後繼續留在依託單位從事科學研究。否則,自然科學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後人員的項目申請。
【法律依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
第十條 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經與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的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依託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有效管理。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以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為基礎確定研究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通過依託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提交證明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符合該要求的證明材料。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的項目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材料中說明資助情況。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㈣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辦法
第一條為了組織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申請,提高申請項目質量,特製訂本辦法。第二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向全國,資助基礎研究和部分應用研究,各部門、各地區、各單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按規定提出申請。第三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科學基金委)採取同行評議、擇優支持的辦法,資助具備下列條件的研究項目:
(一)有重要科學意義和重要應用前景的研究工作,尤其是結合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針對我國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特點的研究工作,以及開拓新興技術領域、促進空白、薄弱和交叉學科發展的研究工作;
(二)學術思想新穎,立論根據充分,研究內容和目標明確、具體、先進,研究技術路線合理、可行,近期內可望取得預期成果或結果;
(三)申請者與合作者具備實施該研究項目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工作積累,基本工作條件和研究時間有可靠的保證;
(四)經費預算實事求是。第四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鼓勵跨學科、跨單位、跨部門、跨地區的合作研究和有利於科研、教學、生產相結合的研究。對於優秀青年科學工作者、少數民族和邊遠地區科學工作者的申請項目,在條件相近情況下優先予以支持。第五條國家科學基金委根據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規劃、制訂和發布項目指南。科研人員參照項目指南,結合研究工作積累,選擇最能發揮自己優勢的研究項目,按照自願原則組成項目組提出申請。第六條國家科學基金委對申請項目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時間另行通知。第七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申請者必須是實際主持申請項目研究工作,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職稱)的項目負責人。若申請者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職稱),須由兩名同行高級科技人員推薦。第八條每一申請者和主要合作者申請的項目數,連同尚在進行的資助項目數,不得超過兩項。申請者須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的格式和要求,認真填寫,一式六份,由申請者所在單位統一報送國家科學基金委對口科學部。第九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經費,限於本項目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開支。申請者應本著實事求是、勤儉節約的精神認真核算。要充分利用已有條件或可以利用的協作條件,以及從其他渠道爭取到的經費支持。科學基金研究經費不含出國訪問和接待來訪費用。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須在申請項目獲准後,根據需要,向有關科學部另行申請。第十條申請者所在單位要加強科學基金申報工作的指導和組織協調,對申請者的申請書應進行認真的審查和篩選,並對申請書內容的真實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經費預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工作條件能否保證等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公章,並按項目繳納部分評審費。合作單位也要在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第十一條各單位在報送申請書時,須將本單位所有申請書中的簡表內容,按國家科學基金委統一制定的錄入系統、錄入微機軟盤,送國家科學基金委綜合局。同時將評審費和申請項目清單(一式兩份)送國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財務處。第十二條國家科學基金委受理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中新概念、新構思探索課題的申請。申請者條件、申請程序和方法、申請書格式和要求,均按本辦法規定。申請時,應在申請書封面的左上角註明「高技術」字樣。第十三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重大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際合作交流項目的組織和申請,見有關規定。第十四條本辦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釋權屬國家科學基金委。
㈤ 如何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呢
自己先了解老師研究方向困孝虛,並拜讀老師的研究論文,自己做一些前期的充分准備,然後以郵件的方式寫一封信給老師,表明自己的決心,並咨詢老師是否能抽空指導你。
科研項目包括國家各級政府成立基金支撐的縱向科研項目(課題)、來自於企事業 單位的橫向科研合作開發項目(課題)和學院自籌科研項目(課題)。
從高校角度看,科研項目可分為校外科研項目(項目研究經費來自校外)和校內科研 項目(項汪燃目研究經費來自校內)兩大類。
校外科研項目又可分為縱向科研項目和橫向科研項目兩種。如廣東省縱向科研項目是指: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國家社科規劃辦、教育部、廣東省科技廳、廣東省社科規劃辦、廣東省教育廳、湛江市(或廣東省其它市 )科技局等政府科研主管部門批准立慎鍵項的各類科學研究項目。
橫向科研項目是指由其他政府部門(含國家部委、省市部門)、企事業單位、公司、團體或個人委託我校教學科研單位或教師進行研究或協作研究的各類課題,包括國際間企業合作項目。
㈥ 如何申請自然科學基金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條件
1. 什麼人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向全國,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資助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部分應用研究,重點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條件、研究實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機構中的研究人員。
申請人是項目的實際負責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申請項目的研究。
在職研究生作為申請者只可申請面上項目,並須徵得導師的同意。
申請人應正式受聘於項目依託單位,每年在依託單位工作時間不得少於六個月。海外和港澳台地區人員申請合作研究項目不受此限制,但須有我國內地合作者和項目依託單位。我國內地系指我國除港澳台地區之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2. 申請中需注意的若干問題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規定(試行)、面上項目管理辦法、重點項目管理辦法、重大項目管理辦法是指導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依據。因此,申請者在申請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上述管理辦法和當年發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了解申請的有關情況。這里提請申請者和依託單位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①申請者須按各類項目的要求認真撰寫申請書,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通過項目依託單位申請基金項目。
②限項申請
基金項目實行限項規定,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科技工作者申請與承擔(含參加)面上、重點、重大等類別基金項目的數量(不包括執行期一年及在一年以內的基金項目)累計不得超過三項。
對於面上項目,申請者同期只能申請一項,每個項目的申請者限為一人。申請者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項目組主要成員,當年申請及承擔(含參加)在研的面上項目數合計不得超過兩項。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申請者,當年申請及負責在研的面上項目數合計不得超過一項,但參加項數不限。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同期申請或參加申請重點或重大項目數限為一項。正在承擔重點或重大項目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不能申請或參加申請新的重點項目,如當年能夠按時結題的,可提出或參加新的申請,但新批項目需在原項目正式結題後方可啟動。
③項目依託單位應認真審核申請書內容的真實性和經費預算的合理性,承諾在人員和條件上給予保障,並按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受理時間和要求報送申請。
二、如何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1.面上項目(包括自由申請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和重點項目,按2002年12月公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管理辦法》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管理辦法》申請。申請書用新的表格,試行全文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同時報送。紙質文件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由對口科學部受理申請。
2.
重大研究計劃項目,按2000年4月公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試點)實施方案》,申請者根據《2003年項目指南》及有關的專門通告和指南提出申請。申請書用新的表格,試行全文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同時報送。紙質文件由指定科學部受理申請。
3.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門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分別按2002年12月公布的《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實施管理辦法》、《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辦法》和《香港、澳門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辦法》申請。試行全文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同時報送。紙質文件一式六份
(含原件一份)由對口科學部受理申請。
4.自然科學基金委2003年度基金項目申請的受理工作,自2003年2月15日開始,3月31日截止。3月25-31日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樓安排集中受理(郵寄申請書以投寄日當地郵戳為憑,寄送到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的受理部門)。
5.自然科學基金委在2002年新制定了《國家自然科基金項目管理規定》,修訂了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和海外、港澳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等管理辦法,並發布了相應的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請申請者、受資助者及項目依託單位按照新辦法執行。
6.2003年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將增加新的限項申請規定,即在本次受理期間面上項目申請人只能申請一項。各類基金項目限項申請的具體規定按照各類基金項目的管理辦法執行。
7.自然科學基金委2002年對申請書、項目進展報告及項目結題報告等管理用表也進行了修訂,將使用新表格,並試行紙質文件與全文電子文件同時報送。請申請者、受資助者和項目依託單位從自然科學基金委的網站上查詢、下載相關表格文件(不再下發紙質表格),錄入後列印形成紙質文件,簽字蓋章後報自然科學基金委送對口部門。相應的電子文件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中心(可使用ISIS系統網上提交,或發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或在交申請書紙質文件時提交軟盤或光碟)。
8.各類申請項目的依託單位須提前注冊,方可提交申請。尚未向自然科學基金委進行注冊的單位,需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的網站上下載《單位信息登記表》進行注冊。注冊截止日期為2003年2月1日。
三、如何填報申請書
科學基金的申請書是評價申請者的申請項目、確定是否予以資助的重要依據。申請人務必認真填寫。在填寫申請項目內容的同時要重視填寫規范的要求,否則會影響評審的結果。申請書上所附的各項內容填寫說明一定要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每年發布的有關申請的通告、說明,申請單位要及時告知申請者。這些文件的內容一般都是需要重點強調、或者是根據情況需要變動和增添的。當年要申請項目的申請者也要主動關注這些文件。
自然科學基金委2003年試行申請書紙質文件與全文電子文件同時報送。請申請者從自然科學基金委的網站上查詢、下載專門設計的申請書電子文件(自然科學基金委不再下發紙質申請書)和使用說明,在計算機上按照說明要求安裝該申請書並進行錄入,然後列印形成申請書紙質文件,簽字蓋章後報自然科學基金委送對口部門。紙質文本的簽字蓋章頁至少提供一份本人簽名的原件,印章必須原章蓋印。相應的電子文件通過依託單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中心(可使用ISIS系統網上提交,或發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在交申請書紙質文件時提交軟盤或光碟)。
自然科學基金委專門設計的申請書電子文件採用 MS-Word
文件方式,界面友好且操作簡單。每一欄目僅需填寫一次,重復出現的信息由計算機自動填入。為規范填寫內容、減輕申請人負擔,使申請者將撰寫重心放在申請的主題內容上,申請書部分採用自帶代碼包,如單位代碼、資助領域代碼等,欄目採取下拉菜單方式填報。
四、如何申請面上項目
1.什麼是面上項目?
面上項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范圍內自由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研究。面上項目包括自由申請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
2.面上項目何時受理申請?
除在當年申請通告中特別說明外, 每年自2月15日開始,至3月31日截止,集中受理一次。
3.面上項目資助幾年?
資助期限一般為三年。
4.面上項目資助強度如何?
面上項目的每項平均資助強度一直在逐年遞增,在2002年平均資助強度達到19.9萬元/項。
5.面上項目申請者必須具備的基本資格是什麼?
申請者須符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規定》要求,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已獲得博士學位。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但未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亦可申請。在職研究生作為申請者須徵得導師同意。
6.什麼人能夠申請青年科學基金?
青年科學基金是為促進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長和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而在面上項目里特別設立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者限在受理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並且未曾獲得該類項目的資助。項目組的主要成員以青年為主。
7.什麼人能夠申請地區科學基金?
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者須是青海省、海南省、雲南省、貴州省、江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等地區行政所轄單位的正式受聘人員。重點支持結合當地條件和特點的研究工作。
五、如何申請重點項目
1.什麼是重點項目?它是如何組織實施的?它的研究期限通常為幾年?
重點項目支持科技工作者結合國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學前沿,針對我國已有較好基礎和積累的重要研究領域或新學科生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工作,特別是:
1)學科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的關鍵科學問題和科學前沿的研究;
2)對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有重要應用前景和意義或能夠充分發揮我國資源或自然條件特色的基礎研究。
重點項目要體現有限目標、有限規模和重點突出的原則,重視學科交叉與滲透,有效利用國家和部門現有重要科學研究基地的條件,充分發揮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的作用,積極開展實質性的國際合作與交流。重點項目一般由一個單位承擔,確有必要時,合作研究單位不超過兩個,研究期限一般為四年。
2.重點項目是如何立項的?
重點項目研究領域主要來源於:
1)自然科學基金委學科發展戰略和優先資助領域;
2)已獲得重要進展,經過進一步提煉與加大支持力度可望取得突破性進展的科學基金面上項目;
3)科技工作者和有關機構根據科學技術發展趨勢和國內具備的工作基礎提出的建議。
重點項目的立項程序是:
自然科學基金委科學部充分分析不同來源的研究領域,根據重點項目五年規劃和經費額度,每年提出次年度資助工作安排和擬受理重點項目申請的研究領域建議,提交專家評審組或專門召開的專家會議審議並形成項目指南。專家會議成員應以專家評審組或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為主。擬受理項目申請的研究領域一般要進行差額遴選,以專家投票超過半數以上通過的方式確定。
科學部將專家審議通過的結果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分管委主任審核,經自然科學基金委委務會議(以下簡稱委務會議)批准後,公開發布項目指南。
對部分確實需要快速立項的重點項目研究領域,科學部可以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審議,會議成員由科學部主任、副主任以及部分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和專家評審組成員組成。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管理辦法》第七條和第八條審議未通過的領域一般不提請重新審議。擬接受申請的研究領域以會議成員投票超過三分之二通過的方式予以確定,經分管委主任審核和委務會議批准後,公開發布項目指南。
3.具備什麼條件可以申請重點項目?
凡符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規定》要求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根據自然科學基金委當年發布的申請通告和項目指南,通過項目依託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者必須是項目實際主持人,限為一人。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同期申請或參加申請重點或重大項目數限為一項。正在承擔重點或重大項目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不能申請或參加申請新的重點項目,如當年能夠按時結題的,可提出或參加新的申請,但新批項目需在原項目正式結題後方可啟動。
六、如何申請重大項目
1.什麼是重大項目?它是如何組織實施的?它的研究期限通常為幾年?
重大項目要瞄準國家目標,把握世界科學前沿,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的需要,重點選擇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科學問題,組織學科交叉研究和多學科綜合研究,進一步提升源頭創新能力。重大項目主要資助:
1) 科學發展中具有戰略意義,我國具有優勢,可望取得重大突破,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的前沿性基礎研究;
2) 國家經濟發展亟待解決的重大科學問題,對開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具有重要影響或有重大應用前景的基礎研究;
3)圍繞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或為國家宏觀決策提供依據的重要基礎性研究,以及具有廣泛深遠影響的科學數據積累等基礎性工作;
4)基金面上、重點項目多年資助基礎上凝練出來的、需加大資助力度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學問題。
重大項目的組織以國家基礎研究發展綱要和中長期規劃為指導,注意與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項目等國家其他科技計劃的協調與銜接,重視發揮國家科學中心、國家工程中心、重大科學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重要研究基地的作用。
重大項目研究期限為四至五年。自然科學基金委鼓勵開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產業部門的聯合研究,並積極爭取與有關部委、地方政府、企業聯合資助重大項目。
重大項目按統一規劃,分批立項;指南引導,定向申請;同行評議,逐項論證;動態管理,專家驗收等方式組織實施。
2.重大項目是如何立項的?立項領域是如何遴選的?
根據國家基礎研究發展戰略和自然科學基金委優先資助領域,科學部在深入研討和廣泛徵求科學家意見的基礎上,征詢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意見,提出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建議。
科學部重大項目的立項領域建議,須組織有關專家(包括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部分成員)進行差額遴選,以記名投票、超過半數通過的方式確定,並經自然科學基金委委務會議(簡稱為委務會議)審定批准。
跨科學部重大項目的立項領域建議應由兩個以上(含兩個)科學部聯合提出,經委務擴大會議(由委領導、科學部兼職主任和部分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參加)差額遴選,以記名投票、超過半數通過的方式確定。項目立項的後續工作和組織實施由相關科學部組成的聯合工作小組負責。
相關科學部根據委務會議或委務擴大會議的立項審批意見,撰寫申請指南,送分管委主任審簽。
自然科學基金委公開向科學界發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申請指南》,其內容包括:立項的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方向、資助經費額度和受理申請的科學部等。
3.如何申請重大項目?對申請者有哪些要求?
凡符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規定》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科研人員,均可根據重大項目申請指南,通過依託單位定向提出申請。申請者(指項目、課題的申請人)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項目組主要成員申請重大、重點項目的項數,限為一項。在研重大、重點項目的主持人、課題負責人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項目組主要成員不得參加新的重大項目的申請。當年結題的重大、重點項目的在研人員可以提前申請,但需在該項目驗收結題後方可承擔新的重大項目。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申請指南》,申請者可以在開展學術研討的基礎上聯合組織重大項目的整體申請,也可針對指南某一研究方向單獨提出課題申請。聯合申請須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申請書及所含課題申請書,單獨申請須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課題申請書。
㈦ 國家基金項目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一)申請人條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科技管理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公道正派,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申請當年未滿45周歲;
3.具有高晌豎級耐謹念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和博士學位;
4.熟悉相關領域科技發展趨勢和前沿,具有較寬的學術視野、較強的戰略思維和宏觀把握能力,原則上應當承昌困擔過國家級重大/重點項目;
5.具有相關科技管理工作經歷;
6.在項目資助期內,保證每年有不少於6個月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相應的科技管理崗位進行管理實踐。
以下人員不得申請科技管理專項項目:
1.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及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2.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
3.無工作單位或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人員;
(二)限項申請規定。
申請時不限項,獲資助後在執行期內不得申請各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法律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
第六條 根據項目類型、規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實行成本補償式和定額補助式兩種資助方式。
對於重大項目實行成本補償式資助方式。
對於除重大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實行定額補助式資助方式。
第七條 項目負責人應按照本辦法規定,本著實事求是、精打細算的原則,編制切合實際的項目資助經費預算。項目依託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項目資助經費預算,簽署意見後報自然科學基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