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維基金交多少
㈠ 請問我新買的房子契稅和維修基金需要交多少
兩回事,契稅是按照房產總價的3%交納(有的地方可以減免),維修基金有的地方是按房價比例交納,有的地方是按建築面積交納,跟契稅沒有直接的關系。
㈡ 買二手房的公共維修基金還交多少
二手房。關於住房維修基金,有兩種情況。
一是,原房主和買家兩人一起,持身份證,戶口本,辦理過戶手續以後新的房產證契稅證。到繳納住房維修基金部門,辦理住房維修基金過戶手續,把原房主住房維修基金更名為新房主,不需要再繳納,只是更名。
二是,原房主憑上面說的證件手續兩人一起到繳納住房維修基金部門,辦理原房主退錢手續,注銷原房主住房維修基金賬戶,然後新房主去繳納自己名義住房維修基金。
㈢ 買新房維修基金必須交嗎交多少怎麼算的
您好,是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2003年第379號令公布,2016年修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第165號令)、《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建立並執行。具體標准如下:
(一)購房者在2008年7月31日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住宅(含別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0元。
(二)購房者在2008年8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2008年2月1日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住宅(含別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0元。
(三)購房者在2008年8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購買的房屋在2008年2月1日後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或者購房者在2008年8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已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的,首期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高層(有電梯)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05元、多層(無電梯)住宅(含別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7元。獨立非住宅物業可參照高層(有電梯)住宅的標准交存維修資金。
㈣ 維修基金交多少,辦理房產證需要繳納多少費用
維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一般在交房時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然後開具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的發票。同時,維修基金繳納存在一定的標准。根據《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首期維修基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以購房款總額為基數,分別按以下比例繳存:(一)不配備電梯的商品住宅,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各按1%繳存維修基金;(二)配備電梯的商品住宅,開發建設單位按1.5%、購房人按1%繳存維修基金
㈤ 收房時一定要交契稅和公維基金嗎
契稅是在購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備案的時候交納的,維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時候交納的。
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內交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㈥ 二十年|前的老房子公維基金怎麼交
20年前的老房子,你可以交維修基金。
㈦ 房屋維修基金交多少
每個地區維修資金的收取標准都不同,以西安市為例: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維修資金。
3、拆遷安置房屋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90元/平方米。
㈧ 維修基金需要交幾次 每年都要交嗎
維修基金是一次性收取的,不是每年都交。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管理管理辦法》第八條 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按下列標准交存:
(一)出售公有住房的,由售房單位從售房款中提取30%交存;
(二)無電梯房屋,由業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5元交存;有電梯房屋,由業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65元交存。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房屋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適時調整並公布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准。
(8)公維基金交多少擴展閱讀:
《鄭州市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管理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房屋滅失的,按照下列規定返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交存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第二十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出售但未建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屋,應當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標准補建。
㈨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交多少是按什麼比率算的
按照房產證上面的建築面積計算。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賬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
全國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辦法是:
1、商品住宅:一般為房價的2%-3%,大多地區是房價的2% ,由購房人交。全國杭州市例外,按建築造價的8%,由開發商交。
2、公有住房:除了購房人按2%交外,公有住房出售單位還必需按房價20%交,在銷售房屋的收入中扣除。
3、非住宅,參考住宅執行,也有按建築面積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