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怎麼算
『壹』 水利基金是按什麼比例交的
水利基金主要按照收入和計算交的稅收來判斷和收取收入按照百分之一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0.6‰徵收。可按月(季)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
拓展資料:
根據《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規定:
自2016.1.2起,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的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注:繳納義務人既包括一般納稅人,也包括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凡有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其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其中,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徵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4‰徵收;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0.6‰徵收。可按月(季)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
1、水利建設基金是不含稅收入的計稅依據。水利建設基金計提和交納應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做。
從事經營、生產的單位和個人的水利建設基金在各省市稅務局負責徵收行政區域內有所不同。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浙財綜[2016]43號)的規定,自2016年11月1日(費款所屬期)起,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浙江省是0.01%,湖南省0.06%來計提和交納。
2、計提和交納水利建設基金是按照消費稅、增值稅實際繳納額的1%來。
『貳』 關於水利基金是多少
水利基金計算方法按照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一繳納。
首先,水利基金並不是按本月銷售收入計提,而是按照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徵收,按月繳納。對於上年無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企業,可按今年實際實現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按月計征水利基金。
其次,凡有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其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入指各種收入。
水利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維護和建設。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跨國河流、國界河流我方重點防護工程的治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
《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第七條水利建設基金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年終結余結轉下年度安排使用。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水利建設規劃,編制年度水利建設基金支出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部門根據批準的水利建設基金預算和基金實際徵收入庫情況撥付資金。其中,水利建設基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年度水利建設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編制水利建設基金決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
水利基金=不含增值稅的收入金額*當地執行的徵收率。
不同地方實際執行的徵收率可能會稍微有些差異的。計提水利基金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水利基金
實際繳納水利基金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水利基金
貸:銀行存款
『叄』 電費水利建設基金怎麼算
水利建設基金是地方性收費,並不是每個地方都有。
一般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具體的計算方法和徵收辦法你要咨詢下當地稅局,各個地方可能會有不同。
我們這是根據營業額的1%計提,每個月都要交。
『肆』 水利建設基金怎麼算
水利基金計算方式是按上月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1‰計征。水利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維護和建設。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跨國河流、國界河流我方重點防護工程的治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
『伍』 水利建設基金核算水利建設基金的計提數是怎麼計算的
水利建設基金是由國務院決定徵收的,各地根據情況,向中央有關部門提請按一定的徵收率徵收.一般標準是凡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其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徵收(不含金融機構),另外企業單位還要按在冊職工的人數*20元交納。對各類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上述規定徵收水利建設基金後,不再按戶徵收水利建設基金。
『陸』 水利建設基金稅率怎麼計算
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及稅率計算有兩種方式:
1、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不含稅收入。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
2、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按照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額的1%來計提和交納。
『柒』 請問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和印花稅是怎樣計算的
1、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是以實現 「三稅」為徵收依據。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對象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費率標准為按照「三稅」實際繳納額的1%徵收。
2、印花稅的稅率為按購銷合同金額0.3‰貼花。即按價稅合計金額,而不是按不含稅價。
除了這之外,各省另外還有不同的規費徵收,如殘保金,地方教育費附加、堤防維護費,有的省份還有副食品調節基金。每個地方的徵收種類及標準是不同的,建議你直接向當地的主管地稅局詢問。
拓展資料:
水利建設基金怎麼申報?
一、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17年6月(即按月申報)的操作流程
(1)、點擊左側"本月應申報稅種"菜單中的"附加稅(費)申報表"
(2)、附加稅(費)申報表中的內容和填報操作並未發生變更,請注意是否納稅人稅款所屬期為"2017-06-01至2017-06-30"的申報表中徵收項目為"水利建設專項收入"的稅率為0.5%
二、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17年4月-6月(即按季申報)的操作流程
(1)、點擊左側"本月應申報稅種"菜單中的"附加稅(費)申報表"
(2)、附加稅(費)申報表中稅款所屬期為"2017-04-01至2017-06-30"的徵收項目為"水利建設專項收入"的稅率仍為1%
(3)、填報附加稅(費)申報表相關內容後,點擊"保存"後,根據納稅人情況形成提示信息.規則如下:徵收項目為"水利建設專項收入"的"本期應納稅(費)額"大於0,卻未選擇減免性質並填寫減免額的,彈出提示信息窗口.
(4)、如果納稅人2017年6月增值稅或消費稅的實際繳納稅額為零,請勾選提示窗口的選項,並點擊"提交申報",即完成附加稅(費)申報.
(5)、如果納稅人2017年6月增值稅或消費稅的實際繳納稅額不為零,則應該點擊"返回",填寫"本期減免稅(費)額"信息
(6)、根據提示信息,填寫相應本期減免稅(費)額"信息,減免性質選擇"0099129999|其他|其他",填寫本期減免稅額.注意:"本期減免稅額"不能大於"本期應納稅(費)額".
(7)、填報無誤後,點擊"保存"
(8)、點擊左側"尚未提交的報表"菜單中的"附加稅(費)申報表",選中相應申報表後可以選擇"提交選中的申報表"進行最終申報.也可以選擇"明細查看"確認申報表內容.
『捌』 水利基金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計提多少怎麼算啊
1、水利建設資金一般為銷售收入的0.1%;各地規定略有不同。
2、城建稅根據你的行政區劃,分為1%、5%、7%三檔;
3、教育費附加為3%
拓展資料: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徵:
一、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同時繳納;
二、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一)稅款專款專用,具有受益稅性質
按照財政的一般性要求,稅收及其他政府收入應當納入國家預算,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其用途,並不規定各個稅種收入的具體使用范圍和方向,否則也就無所謂國家預算。但是作為例外,也有個別稅種事先明確規定使用范圍與方向,稅款的繳納與受益更直接地聯系起來,我們通常稱其為受益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專款專用,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就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
(二)屬於一種附加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不同,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隨「二稅」同時附征,本質上屬於一種附加稅。
(三)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
一般來說,城鎮規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越多。與此相適應,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四)徵收范圍較廣
鑒於增值稅、消費稅在我國現行稅制中屬於主體稅種,而城市維護建設稅又是其附加稅,原則上講,只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這也就等於說,除了減免稅等特殊情況以外,任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這個征稅范圍當然是比較廣的。
『玖』 一般納稅人的水利建設基金怎麼算
這個屬於小稅種,計入其他應交款科目
(一)採掘業、製造業、城市供水、電力、蒸汽、熱水、煤氣和建築業等生產性企業及交通運輸業,按銷售額或營業額的1‰徵收。
(二)郵電通信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房地產、公共事業、居民服務業、旅遊業、廣告業、文化娛樂業、信息咨詢服務業、技術服務業等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行業,按銷售額或營業額的2‰徵收。
(三)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按實際銷售額或營業額的2‰徵收。
(四)金融、保險業,按其營業額的2‰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