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組建基金
Ⅰ 如何成立基金公司
首先回答怎樣設立基金公司。
在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設立基金管哩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是,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主要發起人經營狀況良好,最近3年連續盈利;每個發起人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有明確可行的基金管理計劃;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中國證監會《關於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1)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至少有兩個符合條件的發起人發起。由主要發起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
(2)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籌建和開業必須經過中國證監會批准。
(3)申請籌建基金管理公司,應由主要發起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申請報告;可行性報告;發起人情況;發起人協議;負責籌建工作的人員名單、簡歷;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發起人協議主要包括:發起人的基本權利及義務、發起人認購基金單位的出資方式及首次認購和在存續期間持有基金單位的份額、發起人對主要發起人的授權等。
(4)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籌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籌建期限為6個月。如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在籌建期限內,不得開展基金管理和其他業務活動。
(5)基金管理公司籌建就緒,由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開業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籌建情況、驗資證明、人員情況、內部機構設置及職能、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營業場所及技術設施、基金管理計劃與業務規則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公司章程應按照中國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准則第四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備條款指引》制定。
(6)經批准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應持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文件領取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許可證》。
(7)經批准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在指定的報紙上向社會公告,公告費用由被公告的基金管理公司支付。
Ⅱ 怎麼成立自己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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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一個小型的私募基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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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回答
私募基金有3種形式:1有限合夥制;2公司制;3信託制。
公司制的缺點是要交25%的企業所得稅,5%——35%的個人所得稅。基本上沒有哪個傻冒使用這種模式。
信託制的缺點是購買一個信託賬戶需要300萬,並且規模要達到1億以上。門檻太高,窮光蛋根本想都不用想。
合夥制沒有注冊資金限制,稅收不高,是私募基金的理想組織形式。
下面主要給大家說說有限合夥制的證券投資私募基金。這是由投資者(有限合夥人)和基金管理人(普通合夥人)合夥組成一個有限合夥企業。投資者出資並對合夥企業負有限責任。管理人在董事會的監督下負責風險資本的具體運作,並對合夥企業負無限責任。
有限合夥制證券投資私募基金的設立應當遵循《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夥協議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准,並在登記時提交批准文件。
《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
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說明:
1、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再只限於自然人了,企業也可以成為合夥人;
2、合夥協議對合夥企業來說很重要,必須要有證券投資私募基金的合夥協議。
3、合夥企業沒有注冊資本的規定,只是規定了認繳或者實際交付的出資。
《合夥企業法》第十六條規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中對於合夥企業的設立也有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以下簡稱企業登記機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合夥企業登記管理工作。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合夥企業登記。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的登記管轄可以作出特別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夥企業登記管轄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合夥企業的登記事項應當包括:
(一)名稱;
(二)主要經營場所;
(三)執行事務合夥人;
(四)經營范圍;
(五)合夥企業類型;
(六)合夥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承擔責任方式、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繳付期限、出資方式和評估方式。
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合夥期限。
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以下簡稱委派代表)。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由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合夥人的身份證明;
(三)全體合夥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書;
(四)合夥協議;
(五)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六)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Ⅲ 如何成立個人基金
一、根據國務院2004年6月1日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個人慈善基金成立的條件如下:
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企業慈善基金會的申請,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當地民政廳)下列文件:
填寫申請書。
登記章程草案;
當地證明成立企業基金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Ⅳ 怎樣申請成立基金會
一、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4)如何組建基金擴展閱讀:
基金會的特徵
作為一種基本的社會組織和制度形態,基金會不同於政府、企業,也有別於一般的非營利組織,公益性、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託性是基金會的基本特徵。
1、公益性
基金會的公益性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基金會源於捐贈,是公益捐贈的制度化和組織化形式;
二是基金會有明確的公益宗旨;
三是基金會有明確的公益用途,通過各種項目活動使特定群體和整個社會受益。公益性決定了基金會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公益組織。
2、非營利性
非營利性體現在基金會的運作管理及其相應的制度規范中,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存在非營利的分配與收入約束機制,要求基金會的捐贈人、實際受託管理者不得從基金會的財產及其運作中獲得利益;
二是存在非營利的組織運作和管理機制,要求基金會具備有效規避較高風險與較高回報的自我控制機制;
三是存在非營利的財產保全機制,要求基金會不得以捐贈以外的其他方式變更財產及產權結構。
3、非政府性
基金會的非政府性是其區別於政府的主要特徵,表現在三方面:
一是基金會在決策體制上不同於政府,是具有自主決策、自治的獨立法人;
二是基金會在治理結構上不同於政府,是民主治理、公開的社會組織;
三是基金會在運作機制上不同於政府,是追求核心競爭力、在市場中優勝劣汰的組織。
4、基金信託性
基金會是以捐贈為基礎形成的公益財產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財產,有兩層含義:
一是基金會在本質上是一種信託關系,是捐贈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之間圍繞公益財產達成的公益信託,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價值所在;
二是基金會是以公益財產形式存在的財產集合,通過有效的財產運作實現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體現。
Ⅳ 怎樣可以成立一隻基金呢拿去賣就是平時大家買的那種基金
做基金這個要獲得國家牌照的,涉及合法的金融機構那都需要很龐大的資源資本實力的!
Ⅵ 如何成立基金
根據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基金會的組織和活動,應以維護基金會、捐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非營利性法人。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從以規定衡量,該單位的「基金會」顯然是非法的。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未經登記或者被撤銷登記後以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或者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產並向社會公告。」
建議向管理部門舉報。
Ⅶ 如何成立基金會
一、建立一家基金會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 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 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 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 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 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 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 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 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 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二、個人募資行為是可以成立基金會的
1、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的一類基金;私募基金則是只能採取非公開方式,面向特定投資者募集發售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如下特徵: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和宣傳推廣,基金募集對象不固定;投資金額要求低,適宜中小投資者參與;必須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規約束,並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2、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能進行公開的發售和宣傳推廣,投資資金額要求高,投資者的資格和人數常常受到嚴格的限制。與公募基金必須遵守嚴格的基金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並要求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相比,私募基金在運作上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約束也較少。
3、它既可以投資於衍生金融產品,進行買空賣空交易,也可以進行匯率、商品期貨投機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資風險較高,主要以具有較強分析承受能力的富裕階層為目標客戶。
(7)如何組建基金擴展閱讀:
1、公募基金會,是指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按照2004年2月4日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總則第三條定義,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2、2004年,中國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中第三條對公募的定義,即面向公眾募捐。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對於公募性組織而言,資源獲得來自於公眾的志願性捐贈,不具有財政機制的強制性和市場機制的交易性,而是公眾的捐贈意願來決定。
3、公募基金會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會公開說明組織所獲各種資源的流向,以及說明各種運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組織宗旨及其社會承諾,用來證明其為可靠組織。
Ⅷ 怎麼進行基金組建呢
進行基金組建,
就是購買不同的基金,
買基金不能太單一。
可以買:軍工,醫葯,半導體,新能源,
稀有金屬,煤炭,消費,銀行,基建,
每個行業都持有一支,
這樣就能保證旱澇保收!
Ⅸ 個人如何創建一個基金
個人如何成立基金:
一、根據國務院2004年6月1日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個人慈善基金成立的條件如下:
1、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企業慈善基金會的申請,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當地民政廳)下列文件:
1、填寫申請書。
2、登記章程草案;
3、當地證明成立企業基金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4、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5、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Ⅹ 如何構建基金組合
構建基金組合的層次
第一個層次:在不同類型的基金之間進行組合配置。即在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的基金上進行配置。
根據投資者的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年齡結構等因素,現金與貨幣市場基金的配置比例控制在0-30%的范圍內,保證部分資產擁有較強的流動性;債券型基金配置比例應控制在15-50%的范圍內,保證部分支持的穩健增長;股票型基金的配置比例應控制在20-75%的范圍內,保證部分資產能夠有較高的增值潛力。
第二個層次:構建基金組合不僅要在不同類型的資產間進行配置,還要進一步考慮在基金的投資風險上進行平衡,從而進一步降低風險。
例如將20-75%的股票型基金資產,進一步細分至大盤基金、中小盤基金、成長基金、價值型基金等組合中。
構建基金組合常見形式
啞鈴式、核心衛星式、金字塔式
1啞鈴式
啞鈴式,即選擇兩種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基金進行組合,如「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大盤基金+小盤基金」、「價值型基金+成長型基金」等。
啞鈴式基金組合的有點在於基金組合結構簡單,便於投資者進行管理,組合中不同類型的基金能夠形成優勢互補。
2核心衛星式
核心衛星式是一種相對靈活的基金組合方式。組合中的「核心」部分選擇長期業績出色並且較為穩健的基金。「衛星」部分選擇短期業績突出的基金。
核心衛星式組合能夠保障基金組合的長期穩定增長,因此無須投資者進行頻繁的調整,同時又能夠滿足投資者靈活配置的需求。
3金字塔式
對於有一定投資經驗的投資者來說,金字塔式的基金投資組合最為靈活。投資者需要在金字塔的「底端」配置穩健的債券基金或者相對靈活的混合型基金;在金字塔的「腰部」配置能夠充分分享市場收益的指數型基金;在金字塔的「頂端」配置高成長性的股票型基金。並且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目標與風險偏好,在各類型基金中進行適當的調整,從而獲得較高的收益。
構建基金組合的具體步驟
1明確投資目標
投資者構建基金組合的過程,是建立在基金投資目標基礎上的。因此,要構建適合投資者自己的基金組合,首先要對自己的風險偏好、年齡結構、資產狀況、收入水平、投入金額、目標實現時間等進行詳細的了解和評估,進而制定出合理的投資目標,如子女教育目標、養老目標、購房目標等。然後根據這一個目標制定一個基金組合,也可以根據不同的目標制定單獨的基金組合,實現獨立管理。
2測試自己的風險偏好
構建基金組合的目的是為了分析風險,並且保證量哈登收益,進而在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基金理財品種構建組合,不同基金組合的風險收益也會有所差異。
因此,投資者必須正視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再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來構建基金組合。根據風險偏好不同,投資者可以操控下面五種模式,來構建自己的基金組合。
(1) 保值型組合
保值型組合是指現金的比例為20%;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位10%;混合型基金的比例為10%;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為10%;債券型基金的比例為50%。
保值型組合適合風險承受能力低、期望資產保值、投資目標實現周期較短的投資者。
(2) 保守型組合
保守型組合是指現金的比例為10%;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位20%;混合型基金的比例為10%;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為15%;債券型基金的比例為45%
保守型基金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低、期望資產穩步增值、投資目標實現周期較短的投資者。
(3) 平衡型組合
平衡型組合是指現金的比例為5%;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位35%;混合型基金的比例為15%;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為0%;債券型基金的比例為45%.
平衡型組合適合具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期望資產快速增長、投資目標實現走起較長的投資者。
(4) 成長型組合
成長型組合是指現金的比例為5%;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位40%;混合型基金的比例為15%;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為0%;債券型基金的比例為40%。
成長型組合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高、期望資產快速增長、投資目標實現周期長的投資者。
(5) 進取型組合
成長型組合是指現金的比例為5%;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位55%;混合型基金的比例為10%;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為0%;債券型基金的比例為30%。
進取型組合適合承受能力高、追求較高的價值增長、投資目標實現周期長的投資者。
3制定投資績效考核架構
在投資者構建基金組合的過程中,會涉及具體基金的選擇,此時可以根據某隻基金在同類型基金中的歷史業績,來制定績效考核架構。
基金組合的績效考核包括對組合整體收益的考核,又包括對組合中每隻基金的考核。
投資者在構建完成了基金組合後,便不宜輕易地改變,更不可頻繁調整基金組合。應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堅持長期投資,在時間復利的驅動下慢慢接近自己的投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