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藏室維修基金的繳納標準是什麼
1. 南京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六層以下75元每平方米,多層16元每平方米。
1、六層以下75元每平方米:六層及以下的多層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儲藏室、營業性車庫、車位等75元每平方米,七層及以上的高層配備電梯的多層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每平方米。
2、多層16元每平方米:多層配備電梯住宅含營業性車庫、車位等16元每平方米,高層住宅18元每平方米。
2. 南京市商品房維修基金標准
法律分析:南京商品房維修基金繳納標准如下:
1.多層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儲藏室、營業性車庫、車位等)75元/平方米;
2.高層(配備電梯的多層)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3. 南京商品房維修基金繳納標准
南京商品房維修基金繳納標准如下:
1.多層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儲藏室、營業性車庫、車位等)75元/平方米;
2.高層(配備電梯的多層)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1.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3.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按照《物權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或管理單位申請支取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業主戶數和建築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將維修資金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4. 儲藏室要交房屋維修基金嗎
法律分析:只要儲藏室是有產權的,就需要交納所對應的公共維修基金,可以到房管部門辦理交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