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水利建設基金如何繳納
① 水利基金是按什麼比例交的
水利基金主要按照收入和計算交的稅收來判斷和收取收入按照百分之一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0.6‰徵收。可按月(季)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
拓展資料:
根據《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規定:
自2016.1.2起,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的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注:繳納義務人既包括一般納稅人,也包括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凡有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其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其中,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徵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4‰徵收;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0.6‰徵收。可按月(季)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
1、水利建設基金是不含稅收入的計稅依據。水利建設基金計提和交納應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做。
從事經營、生產的單位和個人的水利建設基金在各省市稅務局負責徵收行政區域內有所不同。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浙財綜[2016]43號)的規定,自2016年11月1日(費款所屬期)起,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浙江省是0.01%,湖南省0.06%來計提和交納。
2、計提和交納水利建設基金是按照消費稅、增值稅實際繳納額的1%來。
②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怎麼申報
水利建設基金申報進入當地電子稅務局,找到水利基金申報表,填入對應月份的收入數據,保存提交申報繳納就好了。
首先登錄到當地的電子稅務局網站,可以稅號和密碼的方式登錄,也可以在電腦上插入金稅盤以證書方式登錄,一般要先完成增值稅申報,增值稅申報完成後在申報城建稅和教育附加這個報表,地方水利基金就包含在這個報表當中,根據地方不同地方水利基金的收費標准也不同,一般情況下是以當月要繳納的增值稅金額的0.5%徵收,然後保存申報就完成了。
水利建設基金免繳范圍如下:
1、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的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情形;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水利基金的稅率是收入的千分之一,部分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徵收比例由1%降為0.5%。
綜上所述,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四條
(一)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應當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
(二)對城市中直接從地下取水的單位,徵收水資源費;其他直接從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徵收水資源費;
(三)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徵收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③ 水利建設基金計入什麼科目
水利建設基金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會計科目。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建設基金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建設基金
貸:銀行存款
水利建設基金免繳范圍具體如下:
1.未達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可以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營業稅的生產經營收入可以享受免徵水利建設基金政策優惠。
3.軍工企業(不包含已經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包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允許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