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的錢到哪裡了
1. 房屋維修資金什麼時候交應該交給誰
不管是二手房還是新房,都會有一筆房屋維修的錢需要繳納,很多人對這筆錢的定義以及如何交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會產生很多疑問,那麼我們就來討論一下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以及該交給誰的問題。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1、 業主應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看,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人。
房屋維修資金該交給誰?
1、這個問題很簡單,當然是交給開發商了!很多開發商都會有一個賬戶,只要你把錢打進賬戶里就行,並沒有很多程序。一般來說,公共維修資金是業主的,理應由業主自己決定,但現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
2、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應該由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設立專戶,將維修基金轉入專戶存放並按規定使用,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但實際上,各地發展很不均衡,北上廣地區做得好一些,其它地區則很難做到由業委會管理。
3、由於業委會是一個鬆散型的、完全自發的組織,組織結構不穩定,能夠堅持長久並良好運行的業委會目前不多,所以把這么一大筆錢交給一個極不穩定的機構來管理確實令人擔心。
看了上面的內容,希望大家對房屋維修的基金交給誰以及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有了一定的認識,畢竟涉及到買房問題的事情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大事。
2. 住房維修基金是干什麼用的
住宅維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液笑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鬧拍含人。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①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②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③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賀脊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 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業主需要將維修基金是交給開發商,很多開發商都會有一個賬戶,但現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或是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設立專戶,將維修基金轉入專戶存放並按規定使用。
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如果說是讓開發商代交的,那麼開發商需在收到維修基金的一個月內,將錢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根據法律規定,若是不交房屋維修基金,是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房手續,購房者也就無法交房了。房屋維修基金主要是用於小區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維修,由小區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共同監督,若要使用,必須達到三分之二的業主通過才行。
4. 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維修基金交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但是業主一般是直接交給制定的商業銀行的。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注意事項
通常情況下,每一個住戶在購買新房的時候都是需要繳納維修基金的,換句話說,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話,對您的利益是會有較大的損害的。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主要是在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的時候需要用到的,不得挪作他用;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5. 房子賣了維修基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我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房屋維修基金的名字多年來經過數次變化,1998年時叫做房屋維修基金,後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當時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而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當房屋轉讓時,房屋維修基金也會轉移給新的產權所有人。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1、根據住房出售有關規定,房屋維修基金的計算公式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比例為多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6%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001年方案規定:購房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元(多、高層相同)售人: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1.88元,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43.76元。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