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如何轉私募基金
發布時間: 2024-11-12 23:21:50
① 請問私募基金和銀行的合作方式有哪些每個合作方式的具體流程和利弊有哪些感謝!
1-按照《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進行股權投資。而銀行與私募機構合作後,通過建立金融機構戰略聯盟的形式,雙方可以獲得高成長企業「股權+債權」融資業務的收益。
2-憑借自身廣泛的客戶資源,銀行可以為戰略聯盟合作機構提供包括財務顧問、託管、現金管理等綜合服務,提高銀行中間業務收入。
3-現在尋求與私募合作的銀行從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到地方城商行,無一缺位。資產荒還在持續,同時信用風險加速暴露導致投向債市的資金有所收縮,但銀行理財類資金不減,巨量的資金找不到投向,委外便成為趨勢。對於銀行來說,在理財端吸金容易,而投資端受限於原來的非標投資縮量以及債市投資到了相對飽和且風險臨界處,銀行自身投資優勢不再,吸收進來的資金需要尋找出口,而優質的私募就成了資金的重要去向之一。
4-銀行自己的投資團隊在投資債市上具有優勢,而一些有委外業務合作的券商以及基金子公司,當前主要的投向還是債市,對於A股市場的投資,私募則占據優勢。從當前市場來看,一些股票已經跌到價值窪地,機構的資金開始布局。從市場的靈敏度來說,私募顯然要敏感很多。
5-不同於委託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進行投資的資金大部分屬於通道業務,其執行操作的許可權還是在銀行,目前這類委託給私募的資金完全屬於主動管理型。銀行看中私募機構的不是別的,而是實實在在的投資能力,銀行需要通過私募投資獲得收益。
資金的逐利性使得不少投資資金過於注重短期收益。以銀行為首的資金在委託給私募機構管理時,應該意識到在國內股票市場,對期限的控制以及止損線的設立應該放開,必須更加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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