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補足什麼時候規定的
㈠ 房屋維修基金不足,交易時需補足嗎蘇州是如何規定的
一、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發展商和購房者均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繳納物業維修基金。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發展商應將物業維修基金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存入金融機構,設立專門賬戶,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發展商應將物業維修基金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專項用於物業維修,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
㈡ 維修基金2021年新規
維修基金2021年新規:
1、財政部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單位在初次執行日,應當按照規定設立新賬,將原賬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會計科目期末余額進行重分類後轉入新賬相關會計科目,並基於核算基礎對新賬相關會計科目期初余額進行調整;執行首個報告年度無需編制上年比較財務報表;
2、對於維修基金的籌集、對小區的改建、重建,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將共有部分改為商用等事項需要由雙三分之二的人參與表決,同時必須由參與表決著雙四分之三表決通過,對其他事項包括包括維修基金的使用僅需要參與表決這的雙過半通過。同時還規定了在緊急時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緊急時刻直接動用維修基金,不需要業主表決同意。
維修基金繳納標准:
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還要看是否為多層住宅,不同的房屋收費標准不同。在北京,如果是多層住宅建設,收費的標準是100/平米,如果是高層建築,收費標準是200/平米。
小區的物業不同,小區的樓房結構不同,那麼收費標准也不一樣,建議大家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的收費是多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到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_、多層(含別墅)50元/_(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
房屋維修基金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乘比例乘面積。
注意事項: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由當地房產行政部門確定,所以維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區之間都有一定的差異,建議各位購房者到當地站或房管局站進行詳情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