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維修基金發票丟了到哪裡補辦
⑴ 維修基金票據丟失在哪補辦
法律分析:去繳納維修基金的地方補辦。一般是找出存根,復印,再蓋章。有的城市比較先進,會重新列印或者首先需要到維修基金窗口,補辦人攜帶身份證、備案合同、購房發票進行查檔核實,如確認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員給予出具登報聲明作廢的手續。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專戶管理銀行、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售房單位應當出具由財政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票據。
⑵ 維修基金的票據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去繳納維修基金的地方詢問,都有補辦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復印,再蓋章。有的城市比較先進,會重新列印。辦理房產證,需要本人出示契稅完畢票據,繳納住房維修基金票據,以及購房票據,購房合同,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才給辦理房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七條 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
第八條 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
⑶ 維修基金發票可以補辦嗎
法律主觀:
維修基金和契稅發票丟失能補辦。維修基金發票丟失可以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差散銀行憑證、匯款記錄到維修基金窗口查檔核實,登報聲明原收據作廢重新開具;契稅發票困好丟失可以登報公示,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房產證到地稅部門辦理補票手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五條票據喪失,失票人虛尺氏可以及時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掛失止付,但是,未記載付款人或者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據除外。收到掛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應當暫停支付。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後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後,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